時報出版
2022-05-13發佈
2023-03-06更新
有種陷阱叫做和銀行簽還款協|話鹿讀冊
本文乃出自時報出版《律師也有良心,怎麼了嗎?》 因為這些卡奴造成的社會問題實在太大,所以後來立法 …
有種陷阱叫做和銀行簽還款協|話鹿讀冊
本文乃出自時報出版《律師也有良心,怎麼了嗎?》
因為這些卡奴造成的社會問題實在太大,所以後來立法院通過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主要就是協助這些卡奴解決債務問題,讓他們有重新來過的機會,而我就是債務清理案件的專科律師,經手很多件的債務清理案件,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娟。
當初阿娟來找我的時候,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實」,拿著欠了三百多萬的資料來開會,後來經過確認後發現其實是欠了五百多萬。
問她怎麼會欠這麼多,她說是因為之前沒有生活費,就去申辦現金卡借錢,因為很好借,就這樣一直借下去,越借越多,就越還不出來,原本想要好好工作來償還,就去考導遊執照,想說趁陸客大量來台觀光的時候,多賺一點,結果運氣很差,考到執照後遇上政黨輪替,陸客不來了,只好繼續待在原本的工作求生活。但因為討債公司、銀行一直打電話到公司討債,還查扣她的薪水,公司怕惹上麻煩就請她自己走人。因為她的年紀也超過五十歲了,工作不好找,好不容易找到排班電訪員的工作,才有辦法支應生活費。
阿娟很孝順,除了要養自己還要養一個八十歲的母親,這個年紀的長輩很容易有一些病痛,醫療費什麼的幸好有姊姊幫忙負擔,但也因為這樣,照顧媽媽 的重擔就落到阿娟身上,大概是姊姊覺得自己已經出了大部分的費用,就讓阿娟出點力吧,不過她倒是沒什麼怨言,而且還會自責造成姊姊的困擾,因此不太願意為了其他事情麻煩姊姊。
她和媽媽的生活過得非常的節儉,兩個人常常一個月花不到五千元,想像一下,在雙北市要用五千元供兩個人的生活費(不含租金),過的是怎麼樣的生活……。
因為收入也不穩定,一個月有時賺不到一萬元,還要被法院扣薪,生活真的很辛苦。她一開始跟我講的時候心情都算平靜,所以我也沒太大感受,就先幫她聲請跟銀行進行調解。
聲請調解之後,有一次阿娟送資料來,說銀行找她去簽了一份協議書,要她每個月還七千元。我很生氣的問她為什麼沒跟我討論就自己去簽這份協議書?而且更重要的是為什麼要簽?她當時就很激動的跟我說她怕銀行又找去公司,會讓她丟了工作,她現在年紀也大了,很怕找不到工作,會讓母親一起受苦,所以才會同意簽這份文件,一邊講一邊掉眼淚,我當場除了遞衛生紙給她之外也不知道該講什麼。
不過調解還是要進行,銀行在這個階段通常會直接開一個他們銀行所可以開出最優惠的條件給債務人,大致上是最多分一百八十期(十五年),然後只還本金或是只收2%以下的利息。
律師在卡債案件裡面做什麼?
這種卡債的案件會到我這裡來,很少會在調解就結案的,所以不管銀行開出來的條件怎麼樣,我們通常都沒辦法接受,而且當時阿娟每個月收入才一萬六左右,每個月母女開銷就要一萬四了(包括醫療費、勞健保、伙食費、交通費,然後電話費一個月才兩百元,他們連第四台都沒有……),這還沒包括一些拿不出單據的臨時性開銷,除此之外,她還因為被討債公司扣薪,搞得公司知道後就把她的班停掉了,所以調解當然沒有成功。
既然調解沒有談成,那接下來就要開始聲請更生程序。●
什麼是更生呢?就是法院依據債務人的收入以及支出的狀況來訂一個還款的方案,然後強迫銀行跟其他債權人接受的程序。這個還款的方案跟欠多少錢是沒有關係的,主要是看債務人的收入跟必要支出的金額,原則上每個月薪水扣完必要支出後,剩下的錢就要拿來還款。等於是不太可能有餘錢去吃喝玩樂,更別說是出國玩了,不過好處是只要還六年,六年一過,就海闊天空了。我之前接了一個案件,一開始不知道當事人的收入頗高,扣掉每個月的必要支出之後,竟然每個月要還三萬元,而且最慘的是,三萬元還六年的話,總還金額比他原本欠的還多,聲請更生根本是來亂的⋯⋯。
前面提到阿娟背著我去簽了一份協議書,其實產生了一個很大的麻煩,因為更生的前提要件是要「顯無清償能力」,明明才跟人家簽了還款協議,立刻說自己沒有清償能力,那你簽的協議是簽心酸的嗎?
也因為這樣,雖然文件還是照送,但是開始被法院不停的要求各種補件,要債務人的租屋狀況資料、要收入證明、要支出證明,還要母親的財產收入資料。阿娟真的非常聽話,要調什麼資料都是很快的就送過來,也不會像有的卡債當事人拖拖拉拉,還會碎念說為什麼這麼麻煩 (不爽不要辦呀)。
不過後來法院發現她名下有個證券戶,要求我們提供相關的資料,阿娟說是姊夫之前用她的名義開這個證券戶買股票,股票雖然掛在她的名下,但是其實都是姊夫的,但是法院根本不信,還是一直要她提供證明,我只好要她提供證券戶的資料給我,她就開始支支吾吾的拖延。後來開會時,我不耐煩的問她說為什麼一直沒有把資料送過來,到底是還要不要辦啊?她當下就低著頭說她實在不好意思去跟姊姊要這個資料,姊姊已經為她扛起媽媽的醫藥費了,她實在沒有這個臉去麻煩姊姊。
問題是如果不提供證明的話,那就要把股票的價值折現攤入每期要還的金額裡面。本來每個月就要還三千多元了,再加上這一筆,每個月要還五千元以上。她聽完後,就開始焦慮了起來,我還記得那次是她第二次在我辦公室落淚,一邊哭一邊問我該怎麼辦?是不是就不能辦了?
看她哭了,我的心也軟了,只能無奈的跟法院回報說因為跟姊姊的關係不好,所以無法提供相關的資料,沒想到後來法院就寄來通知說要開庭了。原則上更生案件原則是不開庭的,如果要開庭的,表示麻煩大了……。
開庭的時候,法官不停的問她沒有工作要怎麼還錢,也不停的跟她要證券戶的資料,我一直向法官說明她目前在上大客車駕照的駕訓班,等結訓就可以有錢還了,至於證券戶的資料則是因為跟姊姊之間的關係不好,難以取得……。
後來法官開始問她為什麼之前簽了協議又說自己沒辦法還款,是不是根本沒有還款的誠意?雖然我拚命解釋,法官的口氣卻愈來愈不耐煩,我先是請法 官同情並理解她們這個年紀的人要再找工作真的不好找,所以當時是為了避免丟掉工作才勉強簽下這份她根本還不出來的協議書。但法官還是一副懷疑的態度,直到後來我整個抓狂(覺得法官是活在鑲金的象牙塔裡嗎?這麼不知民間疾苦?),被情緒沖昏了頭,居然嗆法官說人家都五十好幾了,這種年紀的人在外面根本超難找工作的,而且一般公司也不想用一個信用有問題的員工,法官這樣逼她是要叫她去死嗎?
嗆完之後才在想到說我連法官也嗆,我的律師生涯是不是該結束了T.T。
不過因為阿娟真的很可憐,又老實,就是運氣不好,卻因為這樣就受到法官如此的質問,於是我整個人就不知道在熱血什麼的,當場只覺得自己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不過開完庭後就很懊惱自己幹嘛這麼衝動……)。
開完庭本來想說先看法官怎麼處理好了,真的不行就過一陣子再聲請一次。沒想到一個月後就接到法院的文件,那個被我在心裡訐譙了幾百回的法官居然同意我們提出的還款方案!
每個月還三千三百元,還六年,總還款金額占總債權的9%不到,我還記得我打電話給她告訴她這個消息的時候,她激動的不停感謝我,隱約有聽到她喜極而泣的聲音……。
以前有個資深律師跟我說:「對於當事人的案件不要太入戲,終究是別人的故事,你永遠也只是個旁觀者。」講完還不忘勸我對於當事人的說詞,聽聽就好,別太認真。律師當久了,也確實更會提醒自己,不要太涉入當事人的案件,時間久了,也跟大部分的律師一樣,好像就遺忘了當初的熱血了,冷酷的看待當事人的情緒,甚至看到當事人的眼淚也不見得會喚起那股被埋在身體裡的熱血,不過不知怎麼的,在某個當下,內心的那個熱血青年要出來的時候,你擋也擋不住。
(本文由時報文化授權原文轉載)
本書作者:法老王律師王至德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因無意間在PTT八卦版回覆一篇〈George and Mary 現金卡害了多少人?〉,結果莫名其妙獲得廣大迴響,然後就開啟了文字工作的人生。平常除了在八卦版跟自己經營的臉書粉專寫文章跟回覆法律問題外,現實上也是個有在做正事、打官司、到處演講的執業律師。
在學期間沒想過要從事什麼公益活動,不過人生總是會有誤入歧途的時候,現在除了是法扶律師有時會接法扶案件以外,也在環保或是教育相關團體當志工。
雖然小時候沒想過,但是現在立志要當一個有溫度、會為社會流淚、為社會奮鬥的嘴炮律師。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 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