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許珈熒

許珈熒

2022-12-12發佈

2023-02-15更新

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許珈熒

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許珈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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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講者生動且豐富內容與談下,相信現場及線上的觀眾對於性別氣質中的刻板印象,有更清晰、更完整的認知,同時也能更暸解社會學中「有毒的男子氣概」,從歷史經驗看見父權體制及支配的概念是如何形成,並在法律與判決中,遵循 CEDAW 的指引,甚至走在人權的前面。 如同郭法官以永誌媽媽的話代結語:「孩子們要做自己,不要怕,你們不要哭,哭會顯得我們懦弱,我們沒有錯,我們要向著陽光,去爭取我們的權利。」試圖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呼籲民眾主動發現,並放下有毒的性別刻板印象,正是舉辦司法人文沙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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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司法院與法律白話文運動攜手策劃一系列「司法人文沙龍」講座活動,希望透過跨領域的對談,激盪出不同觀點,進而拉近司法與民眾的距離。首場人文沙龍「未來的模樣:元宇宙怎麼去?」圓滿落幕。接著第二場以「是男生就不准哭: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為題,邀請到著有《有毒的男子氣概》一書,臺灣師範大學專案助理教授盧省言老師,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郭銘禮法官,與擔任主持人的司法院何友倫秘書,帶大家從歷史經驗及法庭中,探討性別氣質的刻板印象,如何意識並主動改變、走出框架。

盧省言老師: 有毒的男子氣概 死守的刻板印象

盧老師開場解釋「有毒的男子氣概」(toxic masculinity),指的是身為當代男性,卻活在父權體制中,對於兩性有著深根蒂固的刻板印象。認為女性要在家洗衣煮飯、臣服於男性霸權之下;男性則要養家、展現「男人該有的樣子」。但是什麼是「男子氣概」?所有生理男都具備男子氣概嗎?盧老師引用最早研究男子氣概的學者 R.W. CONNELL「霸權、共犯結構、從屬及邊緣四種類型」 ,說明大部分的男性都臣服於霸權男子氣概,只有特定男人能成為社會中所謂「有男子氣概的男人」,並且「一個生理男拒絕或接受該社會對男子氣概的定義,決定他在社會中的地位」。

而「有毒的男子氣概」其實是一個社會學概念,在特定歷史、時空、社會下對男性的社會實踐。換言之,男子氣概是不斷變動的概念。盧老師以古希臘時期為例,希臘半島城邦林立,各個國家戰爭無數,當時定義男性最好的方式,就是要驍勇善戰、戰無不勝。到了 17、18 世紀,英格蘭開始盛行彬彬有禮的文化,男子氣概的元素涵蓋了階級、禮儀和紳士的概念。它發生於同性間原始體力的較量,或者透過展示騎士精神贏得女性芳心。由此可知,當有一群主宰的男性,就有另一群邊緣,甚至受到壓迫的男性。

父權體制從何而來?從無秩序進入有秩序的社會

有人類學家表示,父權體制建構於有秩序及法律的社會,所以當人類從無秩序進入有秩序,從部族到國家、採集到農業社會,使得血親團體中的青壯年男性擔任保護的角色,有秩序進而成為支配的核心。同時,古希臘時期崇拜火神,並將父親與火神的地位並駕齊驅,作為抵禦野獸侵襲、照明或炊煮的主力,生理差異及工具分工助長了父權體制與支配的概念。

從「支配」的歷史發展過程而言,其實從宗教到法律都不斷在灌輸男性支配的觀念。盧老師引用中世紀宗教法 Decretum Gratiani, 1140,中世紀夫妻皆由神指定,為的是榮耀上帝並繁衍繼承人。在當時,性無能不僅是離婚事由,甚至深信不疑女性有「精子」、性高潮才能懷孕,生兒子是男性精子戰勝女性精子,反之則否。性行為成為衡量男子氣概最方便的方式,從性高潮到小孩性別,更決定了男性是否可以支配女性的標準。除此之外,陽具崇拜亦加深生理上的支配,由年長男性教導年輕男性成為支配者,並認為男性之間的愛才是「純粹的愛」,以此作為貶低女性的概念。不過同時間法律卻表達出對於男性間過度愛戀行為的焦慮,進而將異性戀的地位提高。

當代男性如何看待一個男人?

場景回到當代,盧老師引用衛報 2017 年調查報告指出,早從希臘、羅馬時期就存在的「一家之主」(Peterfamilias)概念,直到如今「仍有 70% 男性認為自己要在經濟上支撐家庭」。另外,「有 42% 的男性青少年認為需要藉由暴力作為情緒出口」。

盧老師做出小結,「我們現在讀的人類歷史,是以人類之名,但其實就是男性史,看著男性統治者、上層階級如何宰制社會」,盧老師從歷史角度爬梳父權體制與支配的發展過程,並於最後提出警示:當野獸不再侵襲我們時,是否還要緊抓著支配、刻板角色不放呢?

郭銘禮法官則針對 CEDAW,亦即 1979 年聯合國決議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縮寫為 CEDAW)為觀眾闡明婦女及女性人權,並舉國內、外的案例引以說明。

郭銘禮法官: 服用有毒的性別歧視 解毒需遵守 CEDAW

如 CEDAW 人權公約第二十八號一般性意見相當值得參考,它指出社會上對於生理差別所生的社會文化意義,不僅產生男女階級關係權力,也導致權利分配有利男性、不利女性。並且社會上有「生理性別歧視」,也有「社會性別歧視」,男女被社會所建構的認同、屬性和角色制約。與盧老師所探討的支配歷程相互呼應。

因此國家被賦予「尊重、保護、落實」的義務,前者是指國家應節制權力,不可以侵害人民受 CEDAW 保障的權利,再者是國家應保護男女不受第三人歧視,最後則是促使國家採取暫行特別措施,加速落實實質的性別平等。郭法官並分享 CEDAW 人權公約第二十八號一般性意見其中一段話:「性別平權固有的概念就是讓全人類無分性別都能自由發展個人能力、追求職業生涯並做出決定,不受刻板印象、既定性別角色與偏見的限制。」

有趣的是,郭法官以影集《俗女養成記》、《非常律師》作為探討性別歧視的案例,嘉玲大姑受傳統男女任務定型的限制,而陳嘉玲必須被傳統社會文化對於適婚年齡女性行為模式支配;米爾生命公司人資部長以丈夫為對象實施留職停薪,進而逼迫女性選擇擔任「賢內助」的角色。

郭法官接著以美國 1976 年案例 DEGRAFFENREID v. GENERAL MOTORS,說明判例中容易被忽略的「交叉歧視」。本案被告公司不雇用黑人女性,裁員也是以黑人女性居多,所以原告主張她們作為黑人女性受到歧視,法院卻分別從性別歧視、種族歧視各自單一的角度認為無歧視,且不允許原告將兩個歧視因素合併為一個訴訟上的主張,郭法官認為在這個案例中面臨的問題是「有色人種女性本身就是一個分類(category)」。

交叉性是指,社會邊緣人或群體所經驗到的多重形式歧視,可以用來理解一個人的社會和政治身分,如何連結作用並產生不同模式的歧視與優惠。法官指出,交叉性的檢視或可為法官提供一個新的視角,就像黑人女性所經歷的歧視不是黑人男性、白人女性所遭受的歧視的總和,而是另外一種歧視,有時必須以不同方法處理。

兩位講者生動且豐富內容與談下,相信現場及線上的觀眾對於性別氣質中的刻板印象,有更清晰、更完整的認知,同時也能更暸解社會學中「有毒的男子氣概」,從歷史經驗看見父權體制及支配的概念是如何形成,並在法律與判決中,遵循 CEDAW 的指引,甚至走在人權的前面。

如同郭法官以永誌媽媽的話代結語:「孩子們要做自己,不要怕,你們不要哭,哭會顯得我們懦弱,我們沒有錯,我們要向著陽光,去爭取我們的權利。」試圖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呼籲民眾主動發現,並放下有毒的性別刻板印象,正是舉辦司法人文沙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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