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白作者
2023-12-25發佈
行政院長:寄人籬下的最高行政首長

我國的憲政體制是採雙首長制,所以行政權會割裂成行政院長及總統分別行使,行政院長雖然為對內最高行政首長,但任命權由總統掌握。
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長為管理我國最高行政機構的首長,理論上就是最高行政首長。但我國因採取雙首長制,代表治國的行政權,由總統和行政院共同享有。因此經常出現爭議討論,誰到底是國家最具有實質行政權的老大?
《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且總統不是人民直選的,所以從憲法本文看來,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是行政院,行政院長自然就成為最高行政首長。
但中央政府搬到台澎金馬後,後續又制定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在這個過程中,行政院長和總統之間的職權,發生了變化。
憲法增修條文將總統改為由人民一人一票選的直選制度,讓總統更加具有民主正當性,且總統取得獨立任命行政院長的權限,因此多數人開始認為,總統才是國家最具有實質行政權的老大。
而在 1996 年開始中華民國進行總統直選後,人民對於國家執政好或不好的責任,通常都會以「總統」作為課責的對象,因此在修憲後,總統作為老大的色彩,較也受到大家的贊同。
例句:民眾如果對執政不滿意,總統就會換行政院長來平息民怨。
大選在即,法白推出每日一詞,讓你快速掌握大選話題。
熱門文章

專題2024-08-06
國會改革憲法辯論(三):國情報告總統可以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