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筆室
2021-11-15發佈
2022-11-21更新
為什麼我們該關心修憲?近來重點是?|白目觀點
作為法律普及工作者,可以發現一般大眾並不太親近法律。 但明明法律與社會生活的律動息息相關,為何大眾仍選擇迴避? …
為什麼我們該關心修憲?近來重點是?|白目觀點
作為法律普及工作者,可以發現一般大眾並不太親近法律。
但明明法律與社會生活的律動息息相關,為何大眾仍選擇迴避?
從這個問號出發,「法律白話文」團隊,過往就不斷努力讓法律被社會大眾理解,讓大眾願意接觸法律,進而慢慢主動對各種制度提出想法,發現自己也能親手改造生活環境。
而如媒體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最慢明年三月要提出修憲案,可說是箭在弦上!
因此,這次不妨讓我們把關心轉到「修憲」的種種看法。
為何要關心修憲?
一言以蔽之,我們多半聽過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但是,它的好處是什麼?有沒有憲法到底有何差別?我們經常一無所悉。
憲法控制政府,影響運作效率
憲法是一部社會契約,眾人同意交出權力、組成政府,讓後者代替大家施政。而為了怕政府濫權,憲法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權力分立」。
這個概念的重要性,試請回想:日本殖民時期,我們根本欠缺制衡總督的機會,只能任人宰割;到了戒嚴時期,就算有憲法,那些可以箝制權力氾 濫的種種規定,也被執政者通通凍結,只能繼續眼睜睜地看著各種威權,在我們土地上無情肆虐──甚至連號稱「人權守護者」的大法官,在大時代的不得已之下,也只能肯認萬年國會,並默許推定人民有罪的嚴刑峻法。
反之,若能適度運用制衡權力的遊戲規則,就可以避免一場腥風血雨的軍事叛變。就像我過去分析:李登輝當年依照憲法的既有規定、修法與釋憲機制,讓軍系領袖暨政治對手郝柏村,從武將變文官,再被來自「民間與立法」的制衡力量逼迫下台,最後也讓李在制度上完成了軍隊國家化的任務。
憲法凝聚我們的價值觀,更能保障人權
如在制憲或修憲之際,不同利益團體之間可透過協調,在憲法規定中,宣示各種心儀價值和未來願景,比方說「國家認同」。所以當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歷經折衝寫下「因應國家統一前」等文字,就會引發我們到底跟對岸是不是同屬一國的討論。
反過來說,當社會規範的某些做法,跟我們鎖定在憲法的價值有所出入,如過往不讓同志伴侶登記婚姻,就可以拿憲法的平等權,主張立法者應比照「異性婚」公平對待,確保相愛的兩人享有更多的法律保障。
近期修憲的討論重點
立法院長游錫堃,前陣子出席台灣民眾黨智庫舉辦的「修憲民主論壇」,會前接受媒體提問表示:修憲這個議題,在2020年選舉之後非常熱門;當時 朝野政黨都對修憲議題非常重視,不過後來碰到疫情爆發,也讓熱度不如去年。
不過,他說,現在大家都有共識,且若希望配合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一起針對修憲案投票──這樣最慢明年3月底之前,一定要讓修憲案走出立法院,並在公告半年後,令中選會辦理相關公投選務。
有如前述,憲法既能抑制權力氾濫,改善政府運作,並凝聚共識、保障人權,那麼近來的修憲提案是否也有這樣的效果呢?
首先,如同總統府新聞稿:在眾多修憲議題裡,「下修選舉年齡到18歲」是朝野政黨都有共識的項目。身為總統,她很樂見18歲公民權開始有明確的進展,讓憲法和法律有機會與時俱進,契合臺灣社會的價值。
換言之,就像我之前在《NOWnews今日新聞》修憲論壇所說:從18歲開始,我們就會扛起很多法律上的責任:像是大一開始,很多人就會遇到租賃的法律問題。而為了讓生活受到制度影響的人,能有機會反過來對法律表示意見,也就更需要調整選舉權的年齡,讓權責相符。
而在下修選舉年齡之外,朝野兩黨的修憲議題,可能就比較沒有共識了。
比方說,民進黨中執會日前通過黨版修憲案,除了「擴大公民參政權」之外,更有 「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兩院,落實三權分立」、「降低修憲門檻」、「縮短新舊任總統看守期間」等議題。
另一方面,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也赴國民黨立院黨團大會,達成高度共識,產生四個修憲議題──包括前述擴大參政權(含下修選舉年齡,更有降低總統、副總統參選人年齡限制,並推動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不在籍投票制度)之外,主要不同點在於:恢復閣揆同意權、環境權入憲、動物保護權入憲。
總的來說,藍綠的差異點在於:一、要不要把某些權利規定放進憲法?二、政府組織的設計是否要調整?
我在前述論壇提出一個思考點:修憲就跟改建房子一樣,一定是先有改建目的,才去思考整修房子的方式是否妥適──不可能先直接就拆了,再決定房子哪裡有問題。
比方說,就算考監兩院的職權都很重要,但也許可以思考:是否可以不用個別使用「院」的等級去安排,進而回歸其他政府權力──將考試權歸給行政院,往獨立機關去設置、去行使人事權限;把監察院歸給立法院,再用「預算或法律」制衡那些有問題的機關──每個修憲議題,都可以從「手段與目的之間的關聯性」,仔細審慎評估。
修憲成果,將奠定我們下一段未來
過去不少關鍵憲改,都深深影響了我們的當代環境。
好比,總統全民直選促成了台灣主體性的建立;總統提名內閣、不用經立院同意,強化了總統為尊的行政運作。立委人數的減半,也讓立院委員會的權限大增,改變了議事運作與風氣。
而回首「過去」,我們可以把「現在」看得更加透徹,對「未來」的挑戰也能了然於心。
而未來,正是現在種種努力的總和;未來的環境,端視我們如何努力打造新的制度。
制度與環境的息息相關,我在《進擊的公民:探索社會議題的法律指南》書中寫道:
「這句話展現「社會參與」的重要性,也突顯出法律是達成政策的目標、改善社會的工具。當法治運作的現況不如預期時,發生具體個案的爭議,除可透過訴訟過程,讓司法單位來落實法律所規範的公平正義;還可透過社會運動凝聚人民的力量,對政治菁英施加壓力,重新修改法律等規範、重新修改我們對未來的想像,持續再造新的社會遊戲規則。」
試請回想,過去幾百年間,我們的先祖歷經清朝與日本統治,是如何從篳路藍縷到建立完整的憲法等現代法律制度。背後的核心原則與制度邏輯,並不是有人登高一呼,就能一蹴可及。如此種種,必然也是許多有志之士先後倡議,進而慢慢深入到民眾與當局的心中(註)。
期盼看完這篇文章的妳/你,未來面對的修憲議題,願意一起跟法白為心儀方案吶喊。
註:法白最近要出新書了,叫《憲政熱映中:中華民國憲法的怪誕與進化》。本書討論的時代,橫跨百年來的演變,但我們嘗試用最精簡的篇幅、最活潑的故事,向讀者介紹憲法精神如何在日治殖民下勉力找到落腳之處,並看見其於威權時期是如何受到壓抑,並在民主前輩們的奮鬥下,是如何突破重重限制,令人民慢慢嘗到自由的美妙滋味,更讓眾人想法終於得在不同生活場域中燦然綻放。
(本次主筆|網站主編 王鼎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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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維基百科由 Yji0933721731 – 自己的作品, CC BY-SA 4.0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