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時宇
2017-11-22發佈
2023-03-05更新
劉時宇|尋找不用上班的方法──你應該知道的特休算法
當勞工為同一個雇主或同一個事業單位工作持續一定期間,雇主應予特別休假。
劉時宇|尋找不用上班的方法──你應該知道的特休算法
特休休什麼?休你身心健康永保安康
我們常說的特休,是特別休假的簡稱,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的規定,當勞工為同一個雇主或是在同一個事業單位工作持續一定期間後,雇主依法應該給予的休假。而特別休假制度是為了幫助勞工恢復工作後所產生的疲勞,進而維護勞動力,以落實勞工的休息權。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第 132 號有薪休假公約(Holidays with Pay Convention)明定有薪休假之最低服務年限資格不得超過6個月,因此2016年的新修法也把特別休假的門檻降低,只要工作滿6個月,就可以有3天的特別休假。
那、那、那我有幾天特休?
依照第38條的規定,工作滿6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有3天特休;工作滿1年後有7天;滿2年有10天;3年以上但沒有滿5年,每年有14天;5年以上但沒有滿10年,每年有15天;10年以上的話,每滿1年加1天假,最多可以加到30天,舉例而言,如果今天工作了20年,特休會有25天(滿10年有16天,又過了10年可以加10天),但工作滿24年以後,就固定每年有30天的特休了。
你的一年跟我的一年是不是一樣的一年?
對特休而言,最重要的是「1年」要怎麼算,是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結束嗎?其實在2017年的6月16日,勞動部即針對休假的計算修訂了《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其中第24條就對「1年」怎麼算,規定了五種不同的計算方法,除了常見的周年制、曆年制與會計年度外,更新增了學校常用的學年度的算法,以及雇主與勞工自行約定的的模式,勞工與雇主可以依自己的需求五選一,至於各個算法有什麼差別呢?接下來就來一探究竟。
1. 周年制
以到職日為起始做計算。若勞工於2017年7月1日到職,計算的週期則為每年的7月1日到隔年的6月30日,到2018年1月1日即有3天的特別休假,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休完,因為到了2018年的7月1日就是到職滿1 年,在2019年6月30日以前可以有7天的特休,之後就是以每年的7月1日為基準點類推計算。
2. 曆年制
曆年制顧名思義就是以一般曆法做為計算基準。若勞工於2017年7月1日到職,到2018年1 月1日即到職滿6個月,與周年制一樣有3天特別休假,不同的地方在於從2018年1月1日到6月30日間,因為到職滿1年會有7天休假,但到2018年7月1日才會正式滿一年,因此僅得享有一半(即3.5天)的假期。等到滿一年後,就可以再享有剩下的3.5天,整體來說天數並未增加或減少,但計算較為彈性,同時也更為複雜。
3. 會計年度
通常是會計事務所等事業單位才會使用的計算基準,其計算方式與曆年制相同,依照年資分段予以特別休假,而不同的地方則在於放假的區間。
4. 學年制
為教育事業單位使用之基準,計算方式也和曆年制相同,按照年資分段給予休假。
5. 勞雇雙方自行約定
這次的修法特別新增的「勞雇雙方約定年度之期間」,計算方式也和曆年制相同,只是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計算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