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玟嶸
2019-11-09發佈
2023-03-02更新
吳玟嶸|遇上恐怖情人,法律救得了我嗎?
在交往前,我們可能都萬萬沒想到另一半是 恐怖情人 。如果把親密關係暴力視為家務事,那暴力的本質就永遠不會被改善 …
吳玟嶸|遇上恐怖情人,法律救得了我嗎?
在交往前,我們可能都萬萬沒想到另一半是 恐怖情人 。如果把親密關係暴力視為家務事,那暴力的本質就永遠不會被改善。讓我們看親密關係中,其實需要哪些執法者、警察,和社會中每一個人的力量?
繁華的車站前,躺著一名女大學生豬野詩織。原本一如往常的中午,她在 JR 桶川站前被一位男子刺傷倒地,最後不治身亡。這便是1999年時,在日本社會鬧得沸沸揚揚的「桶川事件」。
雖然案發後警方及媒體都如臨大敵而嚴肅面對此事,但對於詩織來說,一切似乎都來得太晚了。那未能及時阻止案件發生的悔憾感,讓人驚覺法律與執法者在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與騷擾之前,顯得多麼蒼白無力。
被監視與騷擾,但是執法者不管?
事件受害者詩織,某天被兩個男子搭訕,之後也跟其中的小松和人交往。一開始感情還算順利,但在幾個月後,當詩織拒絕和人瘋狂送他禮物時,和人突然暴怒要他收下,這是詩織第一次發現和人情緒十分不穩定。
和人雖然沒有肢體上的暴力,但給詩織精神上的壓力日益增加,比如每半小時打給詩織或他的家人朋友,監控他的生活;若不順著和人的意他就大吼大叫。最後詩織提出分手,和人當然不答應,不只監視及騷擾的行為升級,還說他會逼瘋詩織、讓詩織父親失業,並四處張貼誹謗詩織的傳單等等。
故事進展到這裡,小松和人很明顯就是個「恐怖情人」。於是詩織錄下和人各種瘋狂的威脅話語,打算向警方求助,但那時警察的反應並不一致:年輕警察 說這是恐嚇,但中年刑警卻認為本案不會成立,還說:「收了人家那麼多禮物才說要分手,做男人的怎麼會不生氣?」「這種男女問題警察是不能插手的。」
總而言之,警方一直把和人的行徑定調為情侶吵架、男友正常能量釋放。詩織就算正式報案提告,警方行動依然散漫,在詩織被殺害之前,都沒有任何積極介入。
在命案偵破,警方的無能被揭發後,縣警本部長也說了,要是警方能好好調查,或許就能避免這種結果了。說到底,應該保護人民安全的警察,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始終認為:法不入家門,情感糾紛警察不能也不該插手?
這不是家務事,親密關係暴力,也是暴力
這種認為「親密關係」中的問題,沒有嚴重到需要警方插手的觀念,其實低估了親密關係中的暴力現象。有文獻指出,在日本通過《防止配偶間家庭暴力及保護被害者法》後,日本警方統計出全國家暴的通報案件數為 3608 件,隔年案件量為 14140 件,之後數年至 2010 年每年以兩千多件案量增長。
那臺灣的情形又是如何?根據衛福部統計,家暴事件通報的數量,從 2005 年的 66080 件,到了 2018 年有 138637 件,增加一倍有餘。再看細一點: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這類型的通報次數,從 2005 年的 40659 件,到 2018 年已經增加到 65021 件,都佔了每年的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中的一半以上。
從這些數據的數量及增加幅度,可發現親密關係中的暴力問題的嚴重性及隱匿性。回到「桶川事件」,若警察當時能認知到親密關係中,也可能會發生嚴重犯罪 ,並拋棄類似「法不入家門」的想法,便有可能採取更積極的做法,避免悲劇發生。(延伸閱讀:性別小辭典|親密關係暴力有哪些?)
所以,被跟蹤騷擾了應該怎麼辦?
事實上,恐怖情人或陌生人跟蹤騷擾的問題由來已久。不只日本跟臺灣,早在1990年,美國加州就通過世界第一部針對跟騷的《反跟蹤法》,隨後英、德、新加坡等也陸續立法。以日本為例,有統計指出,日本 20 到 30 歲的年輕女性,平均 4 人就有 1 人有被跟蹤騷擾的經驗。再根據媒體報導,日本 2013 年就有超過兩萬名跟蹤狂。
「桶川事件」便是日本立法的契機,在事件過後,日本國會在 2000 年通過了《跟蹤騷擾防治法》,防止各種糾纏行為,如打電話騷擾、在被害人常出現的地方監視等。
在臺灣,為因應恐怖情人的問題,《家庭暴力防治法》多次修正。2007 年把同居關係納入家暴法的適用,2015 年新增「恐怖情人條款」:若遭受肢體或精神的暴力,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
至於跟騷行為,目前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政罰可因應,保護密度不足且罰鍰很低。因此 2018 年 4 月行政院通過「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要求警察調查並處理糾纏行為、賦予法院核發防制令的權力,藉由公權力及時介入,有效遏止糾纏行為,避免後續重大犯行發生。
草案原已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初審,但後來因警政署以種種理由懇請暫不推動,最終朝野協商決議由內政部帶回重新檢討。這類法律若通過,或許能宣示政府開始重視這種行為,並願意開始管制,但問題是否會因法律訂出來就得到解決呢?
靠法律是不夠的,要時時自省親密關係中的權力關係
事實上,若警察一直抱持著「情侶糾紛,警察不能插手」的想法,那再多法律也沒用。正如清水潔在書中的看法,法律定再好,運用的畢竟還是人,如果能對向外求援的被害人多一點同理心,根本也不需要那麼多法規。(延伸閱讀:他是危險伴侶嗎?親密關係暴力的八大警訊)
從桶川事件來看,親密關係中延伸而出擁有、控制並支配彼此的心態,及其發展出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俗稱「這就是我愛你的方式」),才是犯罪導火線。和人以為身為男友就擁有要求詩織屈服順從的權力,這在人際關係中其實並不鮮見。這也是最難以用「人是理性的,犯罪前會分析成本和風險,所以法律威嚇及管理能影響其決定」的政策方向來應對。
除了制定《糾纏行為防制法》以及改善警察價值觀,更為重要且可以防止悲劇發生的作法,應該是透過教育,讓每個人在成長過程,都能理解到親密關係中有很多元的可能。也就是說,除了法律跟進,大家對於親密關係與互動的理解也需隨著時間翻新,並時常自省人際關係中難以覺察的權力支配。
學習和失去與失望相處,也是情感關係中重要的一環。每段關係都有其特殊之處,也沒有普世通用的公式,所以除了不斷相互溝通協調外,自我反思並抒發各種情緒也是重要的功課:對你好,不代表你就會理解且接受;在一起不等於互相「擁有」;甚至練習怎麼接受、拒絕都會是開展並維持每段感情的課題。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