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變裡的翁山蘇姬,到底是好人還壞人?|白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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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發佈

2022-10-19更新

緬甸政變裡的翁山蘇姬,到底是好人還壞人?|白目觀點

緬甸政變裡的翁山蘇姬,到底是好人還壞人?|白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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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營電視台斷訊、大城市電信不通、軍隊控制了首都與仰光街頭…翁山蘇姬再次被捕!」因不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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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政變裡的翁山蘇姬,到底是好人還壞人?|白目觀點

 「國營電視台斷訊、大城市電信不通、軍隊控制了首都與仰光街頭…翁山蘇姬再次被捕!」因不滿全國大選慘敗,而「不惜政變」的緬甸國防軍,今年2月1日清晨突襲逮捕了緬甸總統溫敏(Win Myint)以及政府的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

這次政變,背後藏著的是翁山蘇姬與軍政府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

政變來自長久相欠的恩怨情仇

翁山蘇姬的父親是著名的翁山將軍(Aung San),他帶領著緬甸脫離英國殖民走向獨立,但遭政敵暗殺。1988年,翁山蘇姬在英國留學回國後,因目睹軍政府的殘酷鎮壓,決心領導民主運動。

受聖雄甘地的非暴力運動影響,她決定以非暴力方式對抗軍政府。在反對派與部分退休將領的支持下,翁山蘇姬組成全國民主聯盟(NLD),開始於全國各地演說。也讓軍政府在1989年的時候,決定軟禁她,讓她進入長期失去自由的階段。

緬甸軍政府的行為固然受到了國際的普遍譴責,也讓翁山蘇姬憑著和平非暴力的抗爭,分別在1990及1991年獲得薩哈羅夫獎和諾貝爾和平獎;同時也稱翁山蘇姬是反抗壓迫,爭取民主的重要標誌。

在2010年獲釋後,翁山蘇姬繼續參與政治;2016年,她所屬的全民盟更在全國大選中取得勝利,翁山蘇姬被任命為國務資政,並實質成為緬甸總理和代表。

而軍政府與翁山蘇姬間鬥爭的最後一根稻草,近因始於2020年11月的緬甸大選,目的是要選出中央與地方的新屆議員。儘管執政多年的施政成績不盡理想,但在緬甸民間仍極具威望的翁山蘇姬,依舊率領全民盟取得「歷史性大勝」─軍政府扶植的「聯邦鞏固與發展黨」(USDP),不僅慘敗,更難堪地只取得6.4%的支持率。

翁山蘇姬的麻煩除了碰到政變,緬甸的就業經濟與政治改革,進展腳步也都相當有限;與此同時,以「羅興亞人問題」為首的種族滅絕問題,更讓這位曾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人,形象嚴重受創。 

即自2016年以來,在處理羅興亞人的事件中,緬甸政府有組織對緬甸境內的穆斯林少數族裔羅興亞人進行迫害,導致近千人死亡。數以十萬羅興亞人逃往鄰國孟加拉避難。翁山蘇姬卻選擇避重就輕,一直不願意正面譴責軍方暴行。

報導認為,翁山蘇姬為了維持民選政府與軍方的關係,在羅興亞問題等少數民族問題上,大幅度地採取保守且消極的姿態,都讓國際社會、特別是昔日曾聲援緬甸民主運動的海外支持者們非常失望,翁山蘇姬過往打造的人權形象也快速一落千丈。

而羅興亞難民的眼淚,也就不時成為各國媒體關注的焦點。當許多人不解為何緬甸人如此痛恨羅興亞人,這時候有國家伸出援手了。

指控之旅的序章

2019年11月11日,遠在西非的甘比亞,在「伊斯蘭合作組織」通過相關決議後,代表該國際組織正式向國際法院起訴,指控緬甸違反了1948年的《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下稱《危害種族罪公約》)。 

指控內容主要是2016年10月以降,緬甸國防軍針對羅興亞人系統性的「清理行動」。自2017年8月,相關行動範圍更廣泛密集,軍隊在若開邦針對羅興亞人進行屠殺、強暴及其他形式的性暴力、摧毀居住村莊(包括燒毀有人受困的屋舍)。此外,緬甸政府也透過強迫遷徙、徵收作物,間接實施強制飢餓的政策,並拒絕人道救援進入,因此涉嫌「種族滅絕」。 

201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同時也是羅興亞問題—甘比亞訴緬甸案(The Gambia v. Myanmar)—在國際法院首次開庭的日子。 

緬甸領導人翁山蘇姬親自率領律師團出庭,親自為緬甸及其「國家利益」辯護。在此之前,身為緬甸領導人的他,始終對國際社會的質疑避重就輕、態度消極 

由於緬甸發生的事,跟原告甘比亞一時之間想不到有什麼直接關聯,可以想見,緬甸出庭的第一件事肯定是質疑甘比亞作為原告的適當性。

不過,由於緬甸和甘比亞都是《危害種族罪公約》的締約國,而這份公約賦予了「普遍管轄」的法律依據,即各國都能針對他國國內發生危害種族的情事起訴。

危害種族的控訴

在具體條文方面,甘比亞認為緬甸違反了《危害種族罪公約》的第1、3、4、5及第6條等規定。簡而言之,這些規定的內容包括:實施、預謀、直接公然煽動、意圖、共謀「滅絕種族」,以及疏於防止、懲罰、立法規範相關罪行。

國際訴訟中,很重要的部分是訴訟請求,即「你希望法院幫你要到什麼」?本案中,甘比亞希望違反公約的狀況能獲得平反;相關不正義的行為能被停下來,加害人能受到適當懲罰(包括透過國際刑事審判)。 

此外,甘比亞也請求羅興亞人能享有緬甸完整公民權,能安全且有尊嚴地返國——這顯然是考慮到受難民潮影響的孟加拉、馬來西亞等國立場——並要求緬甸保證這種事不會再發生。

不只緬甸,翁山蘇姬背後還有更大的官司

除了甘比亞對緬甸的訴訟,還有對於個人刑事責任的追究正在進行中。其中一項就是「在英緬裔羅興亞組織」創辦人Tun Khin及人權律師Tomas Ojea於2019年11月13日向阿根廷法院,原則起訴翁山蘇姬及一票緬甸軍事將領,理由是「屠殺羅興亞人的共犯」。 

起訴書主張,翁山蘇姬監督政府政策,使其「傾向消滅羅興亞人」(如種族滅絕),並將他們困在醫療、民生資源嚴重短缺的貧民區中。

類似的案例像是,阿根廷法院之前也曾調查過西班牙佛朗哥政權及中共壓制法輪功中的酷刑及宗教迫害。無獨有偶地,11月14日國際刑事法院的法官也終於批准了首席檢察官Fatou Bensouda針對若開邦中罪行展開調查之請求。 

其實,自2017年以來,人權組織就一直呼籲聯合國安理會將緬甸狀況提交國際刑事法院,但中國和俄羅斯一再從中阻撓,使得聯合國在羅興亞危機上無所作為而遭受批評。 

國際刑事法院後來則表示,根據分庭法官的合議,認為目前證據足以顯示「緬甸與孟加拉邊界上之驅逐,以及基於族裔或宗教理由,針對羅興亞人進行之迫害,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 

叛變或種族清洗,常起源彼此的不信任

在緬甸境內,潛藏的社會矛盾到爆發成武裝鎮壓,其實是數世代以來保守派佛教徒的焦慮(也導致其與信奉伊斯蘭教羅興亞人之間的長期緊張關係),挾雜了純化民族主義的國家想像,以及國內大多數人對國際社會介入內政(和對「普世人權話語」)的不信任,所混雜而生的產物。 

另一方面,雖然各界早有許多針對國際犯罪、個人責任之聲討,但總讓人擔心最後「國家機器」和那些「實際操盤者」會被輕放。 

不過,透過國際法院中國對國的訴訟機制,至少能讓國家責任的討論,以及結構性、歷史性的問題因此浮上檯面。甚至,能為伊斯蘭國家與佛教國家面對面的對峙(文明衝突?),或多或少地撐開未來潛在對話空間─正視彼此的仇視與迫害。 

眼看緬甸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面對許多證據和指控,仍能臉不紅氣不喘地複製貼上一貫的回應。雖然不確定這一連串的國際司法行動,最後能發揮什麼效果,但若能取得國際法意義上停止迫害、尋求正義的正當性,這或許至少是終結這場災難重要的一步。 

而各國在最近這次政變的反應,一般認為,就屬中國最溫吞,原因為何,是否與阻撓緬甸送交國際刑事法院相同,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本次主筆 國際法資深編輯李柏翰)

首圖來源:By Comune Parma – <a rel=”nofollow” class=”external free”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comuneparma/10592489935/”>https://www.flickr.com/photos/comuneparma/10592489935/</a>, CC BY-SA 2.0, Link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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