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起山陽:新進士之死|鄭小悠

鄭小悠

2020-08-17發佈

2023-03-07更新

冤獄起山陽:新進士之死|鄭小悠

冤獄起山陽:新進士之死|鄭小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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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四年剛一開年,山東登州府即墨縣的閣里村就多了一位痛不欲生的新寡李林氏。兩個月前,她的丈夫、年僅三十七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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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起山陽:新進士之死|鄭小悠

嘉慶十四年剛一開年,山東登州府即墨縣的閣里村就多了一位痛不欲生的新寡李林氏。兩個月前,她的丈夫、年僅三十七歲的知縣李毓昌在蘇北賑災時死去,當地官員說是精神恍惚,自縊身亡。李毓昌的屍體和遺物由叔父李泰清運回家鄉,一家人扶棺痛哭,慘不忍聞。

世事如此難料。僅僅大半年前,李林氏還是十里八鄉最令人羡慕的婦女—上年五月,丈夫李毓昌苦讀成名,殿試高中。李毓昌是那個年代讀書人的理想典型:承平之世,清白之家,力行學文,克勤克儉。他是個大孝子,祖父癱瘓,不能動彈,他和堂弟縛竹為椅,每天抬著老人在庭院裡活動,幾年下來,毫無怨言。他讀書極為用功,無事從不出門,同鄉鄰里都「罕睹其面」。乾隆五十九年,年僅二十三歲的李毓昌鄉試中舉,可算是少年早達,奈何接下來的會試之路不大順利,一耽擱就是十四年。皇天不負苦心人,到嘉慶十三年戊辰一科,李毓昌考中進士。在家做孝子的他終於有機會為國做忠臣了。

自殺?還是被自殺?

考中進士的李毓昌很快獲得知縣的職銜,被分配到江蘇任職。雖然沒能選翰林、留閣部,但江蘇是富裕省份,離老家山東又近,這樣的安排對李毓昌來說,也算是中上之選。不過,大清王朝沿續到嘉慶一代,已經一百七十多年,官場上人多缺少,進士出身雖然具有優勢,但也很難一下子得到實缺。於是和當時大部分新進士一樣,李毓昌得到知縣的身分,卻沒有馬上到某縣任職,而是聽從本省布政使楊頀的臨時差遣,到剛剛遭遇洪水、受災嚴重的淮安府山陽縣查勘賑濟。

在清代,淮安府是個很特別的地方。一方面,它是黃河、淮河、運河的交匯之地,作為南北交通樞紐,是河道總督、漕運總督兩大衙門所在地,商業無比繁華,風氣極盡奢靡。另一方面,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淮安府屬各縣,又是備受黃、淮兩大河肆虐的地方,大洪災、大瘟疫頻頻降臨,官方組織的修堤曳船、大工大役更是無日不有,人民生活不啻水深火熱。如康熙二十年一場大澇,黃河數處決口,淮安城被淹,時人喟嘆道:「桃源之民以十分計,水災去其七,蝗災去其二,僅得遺民一分。而歲修夫又去一分之三,衙門廿餘皆有役,又去一分之一二,送銀鞘、解逃人、曳撥兵船又去一分之四五,然則桃源猶有民哉?抑豈無民,但無歇肩之民耳!」嘉慶十三年的洪水雖然沒有康熙二十年那樣大,但也波及了蘇北三府十四縣,以致田禾淹沒不能播種,糧食歉收,農民亟待政府救濟。

飽讀聖賢書的李毓昌一入仕就接手這樣的差使,立時責任心倍增,工作態度十分認真。他於當年九月來到山陽,隨後親自下鄉勘察災情。據山陽縣跟隨他的書辦說,李毓昌堅決踐行精準賑災,毫不理會那些勘災活動中私相授受的慣常做法。譬如當地富戶陳茂想請他吃飯,借機虛報受災戶口,侵吞賑濟款。李毓昌當即嚴詞拒絕,說:「我不比別人,總要見一戶才給一戶的票,斷不肯聽情。」按照楊頀的分工,李毓昌的任務是勘察山陽縣內四個鄉的受災情況。然而才剛查了兩個鄉,查出極貧、次貧的災民三千餘戶、九千餘口,他就被叫回淮安城裡,從此有去無回了。

十一月十八日,李毓昌的叔父、武秀才李泰清剛好到江蘇辦事,順路過淮安探望侄子。本以為侄兒初入仕途、志得意滿,哪知一到李毓昌的臨時住所善緣庵,就見內裡死氣沉沉,僕人李祥等人腰間繫著白布帶子。李泰清趕忙詢問,被李祥告知,李毓昌到山陽上任後,精神恍惚、言語顛倒,像是瘋了的樣子,到本月初六,就自己在屋內上吊了,事後山陽知縣王伸漢、淮安知府王轂都帶仵作前來驗過,現在已經備棺成殮。李泰清驚懼之下,忙隨李祥進屋,就見一具棺材停在暗室之中,棺材板已經釘死。李泰清當即痛哭失聲,並未想到開棺細看。念及侄兒的棺木壽衣都是山陽知縣王伸漢幫忙置辦,李泰清稍作料理,便到縣衙致謝。這位王太爺很是周到,告訴李泰清,自己與毓昌素來相好,不但將壽衣壽材的費用一起擔了,還備下運柩回籍的盤纏一百五十兩,請李泰清務必收下,算是表示自己的同僚之情。李泰清拿了銀兩,雖心疑王伸漢過於殷勤,到底沒有多想,只將李毓昌的靈柩、遺物運回即墨老家,將噩耗告訴侄媳林氏。

一家人哀號數日,才想起檢點遺物,為死者燒些袍褂衣服。然而一開箱子,林氏和李泰清就發現,李毓昌的皮袍前面有一道血跡,兩袖口外也有血跡,馬褂面襟上更有大血塊一片。二人大驚失色,懷疑不是自縊,隨即拔釘開棺,解去壽衣,見李毓昌渾身黑青,再照《洗冤錄》用銀針探試,果然是中毒枉死。與此同時,李毓昌在江蘇的舊識、現在即墨縣衙做事的沈廷棟偷偷告訴李泰清:李毓昌原來的僕人李祥、顧祥、馬連升,都經山陽知縣王伸漢舉薦得了美差,王伸漢與令侄不過尋常同僚,竟然如此關照他的僕人,其中必有問題。

利欲薰心的府縣與顢頇昏聵的大僚

幾經商議,已經年近六旬的李泰清決定跋涉進京告御狀,為既無子嗣又無兄弟的可憐侄兒申冤報仇。狀紙送到都察院後,經頗有理刑經驗的左都御史特克慎看過,認為茲事體大,有上奏的必要。而嘉慶皇帝一見奏摺,便覺得其中「疑竇甚多,必有冤抑」。他馬上下旨給山東巡撫吉綸,將李毓昌屍棺提到省城,詳加檢驗,又命兩江總督鐵保迅速將淮安知府王轂,山陽知縣王伸漢,李毓昌舊僕李祥、顧祥、馬連升等人抓捕,押進京城,交刑部審問。嘉慶皇帝對這些凡事顢頇、最擅敷衍的大員們嚴厲警告:「若不細心研究,致兇手漏網,朕斷不容汝輩無能之督撫,惟執法重懲,絕不輕恕!」

皇帝雷霆怒下,兩江大員不敢怠慢,很快將涉案人員悉數拿獲,押解到部。刑部使出看家本事,連夜熬審,幾天工夫,就問出了案件的大概情形—新官上任的李毓昌竟是被山陽知縣王伸漢聯絡自己的僕人李祥、顧祥、馬連升三個,裡應外合毒害致死的。

王伸漢是陝西渭南人,捐納為官,尤其懂得借勢取利之道,一見天災,就想發財。在與回到淮安城的李毓昌談論山陽賑務時,王伸漢屢次要李毓昌多報災戶:「譬如已經查過的兩個鄉,實際受災九千口,那麼不如報上一萬多口,多出的賑災款,你我可以分潤;再者勘災辛苦,你老兄是新科貴人,何必親自下鄉?剩餘未勘的兩個鄉不如讓我手下的典史去代查,同藩司大人回稟是你查的,也就是了。」李毓昌是正人君子,當然不能認可王伸漢的話。二人爭執兩日,李毓昌負氣而回。他心知王伸漢貪婪成性,必然已經有了以災為機、害民肥己的舉動,遂要求山陽縣書辦交出全縣戶口總冊,準備仔細核對。不但如此,他還寫下了一篇揭報,將王伸漢的所言所行記錄下來,準備向藩司楊頀檢舉。

李毓昌居心甚正、執見甚明,奈何半世讀書,新來乍到,實在缺少城府,也沒有識人防人之心。他準備呈給楊藩司的揭報,一旦遞交上去,王伸漢不但發不得財,連官帽也保不住—欲做這樣斷人前程的大事,必得極慎密才好。然而李毓昌舉動並不背人,擬寫揭報的事,全叫僕人李祥知道了。這李祥是個又貪又狠的小人,因跟著李毓昌沒有油水,早與王伸漢有所來往,受他好處,此時一見又有得錢的機會,便將李毓昌揭報之事告訴王伸漢。王伸漢又驚又怕,惡念頓起,遂與自家僕人包祥商量了一條毒計。

先是,王伸漢與此次由省委派的勘災官員數人都有祕密交易,涉及賑銀兩萬三千多兩,已經可以算作數額特別巨大,一旦被李毓昌告發出去,後果不堪設想。於是,王伸漢讓家僕包祥於十一月初五日到城裡藥鋪買了砒霜,並聯絡李毓昌家僕李祥、顧祥、馬連升三人,謀定於初六日夜間毒死李毓昌。十一月初六日,是當年的冬至大節,王伸漢以此為由請勘災官員們到縣衙門吃酒,散席時已到二更時分。李毓昌帶著酒氣回到住處,隨手要茶解酒,李祥將砒霜放在茶中,待李毓昌毒性發作、腹痛難忍時,又叫進在外守候的包祥、顧祥、馬連升三人,拖臂抱腰,拿布纏住口鼻,一通撕扯之下,用褡包將還沒有斷氣的李毓昌吊在房梁之上,裝作自縊。如此折騰,自然少不了鮮血四濺,不但李毓昌身上,據善緣庵的和尚證實,事後李毓昌臥室多處都有血跡,連床頭燈匣子內的燈紗都被染紅了。事實上,這樣血腥殘忍的殺人現場,顯然破綻百出,只要檢驗官吏稍有良心,是絕不難發現其中疑竇的。

次日一早,李祥假裝不知,進入李毓昌房內,高呼主人上吊了,隨後到山陽縣衙報案,引王伸漢以及同城的淮安府知府王轂一起前來,隨行還有山陽縣衙的仵作。王轂遠遠看了一眼屍身,便到外頭坐下,不聞不問。仵作按照驗屍的程序,先喝報「腦後八字不交」,隨後揭開胸前衣服、脫去一隻襪子看了看。等再驗到口內、口角處有血跡時,王伸漢便命仵作停止工作,用水將血跡洗去。既然本縣老爺發話,仵作不敢不聽,將屍體草草處置,在屍格單上填報自縊完事。驗屍既畢,王轂打道回府,王伸漢問李祥要了李毓昌的貼身鑰匙,翻出李毓昌的帳簿、家信,特別是準備呈給藩司的揭報文稿,通通帶回衙門,付之一炬。

照理說,上司差遣的勘災官員無故橫死,是天大的事,王轂身為知府,近在同城,怎能任由屬下官員如此肆無忌憚、蒙混過關呢?可以想見,其人亦非善類。王轂素性刻薄貪狠,人送外號王老虎。昔年在山東德州任知州時,曾辦過一案,時人記載:

淮安知府王轂,本來是個貪婪的酷吏。之前在德州擔任知州時,有兩個小男孩兒,甲十三歲,乙十二歲,在學堂裡雞姦而戲,被外人看見嘲笑。兩家的父兄羞憤不已,以致於到衙門互相控告,而州官王轂竟然坐實了罪名。按照律例,男子姦淫十二歲以下的男孩或女孩,不論強姦還是和姦,都以強姦論死。姦淫十二歲以上的男女,如果是和姦,就只處以比較輕的杖刑。於是,兩個孩子中,乙被薄責放回,甲則被判處絞監候的重罪關進監獄,而瘐死獄中。幾年以後,乙長大成人,準備參加科舉考試,甲家父兄記起前恨,又到官府控告,說此人當年有雞姦前科,我家的孩子已經按律問罪,此人怎麼能以被汙之身參加科舉考試呢?乙聽說後羞憤難當,竟然自殺而死。甲乙兩個孩子當年正是性知識懵懂的時候,相互嬉戲而已,不能以成年人的標準衡量其行為。兩家父兄被旁人的嘲諷所激,一時之怒,控訴於官,是想平息流言,並不是要讓官府坐實此事,對兩個孩子治罪。如果為官者心存忠厚,就該判定兩個孩子嬉戲打鬧,並無雞姦實情,交父兄各自領會教育,豈不皆大歡喜?而王轂天性刻薄,竟然定幼童以死罪。當時擔任德州糧道的孫星衍目擊此事,甚為不平,後來聽說山陽賑案敗露,王轂被處以死刑。孫星衍就感慨道:哪怕沒有山陽的事,只論德州一案,王轂這樣的酷吏也早該死了!

王轂與王伸漢同為捐納雜佐出身,又同在山東任過職,素來交厚。此次王伸漢殺人滅跡之事,先向王轂告知,並許以重賄。王轂答應替王伸漢擔當,遂在驗屍時佯作不知,事後又幫王伸漢作偽證,瞞住上司。後來嘉慶帝稱其「同惡相濟」,實不冤枉。

為了安撫一眾同謀等人,避免事情敗露,李毓昌死後,王伸漢馬上將李祥、馬連升二人推薦到淮安通判、寶應知縣兩處衙門當差,又給欲回老家的顧祥送上銀錢,請他們四散而去,各謀高就。然而天理昭彰,報應不爽,王、李等人百密一疏,竟沒有將李毓昌帶血的袍褂銷毀,反而放進行李箱中,讓李泰清帶回了老家,最終促成了這件潑天大案的徹底反轉。後人為了烘托大案的神祕性,多將此事附會於鬼神,稱李毓昌枉死後,被上天封為山東棲霞縣的城隍,他托夢於同鄉荊某,讓荊某到自己家去,告訴妻子林氏開棺驗看,開棺後數日,荊某亦卒云云。

事實上,僅與淮安知府王轂達成攻守同盟,不過是王伸漢殺人滅口得以實現的第一個環節。如果王朝地方行政系統的既有監督機制能正常運轉,李毓昌的冤情不出兩江範圍就應該被揭發出來,不必等到花甲叔父進京告御狀再行申雪。可惜,在這件事情上,兩江大員好似公堂木偶,面對漏洞百出的呈報文書,只知應付過關。譬如李毓昌被害僅三四天後,布政使楊頀就因公事路過淮安,也曾就李毓昌自縊一事召李祥等問話,被與王伸漢事先套過口風的李祥當場糊弄過去。自己派下去賑災的官員說死就死了,僅憑僕人巧言幾句,就置之不問,楊頀之昏聵草率可見一斑。此外,按照定例,職官自戕,地方官理應將相關情形詳報本省按察司訪查確否,再報之督撫覆核奏結,程序儼然,只要一人認真,就很難蒙混過關。然而時任江蘇按察使胡克家、江蘇巡撫汪日章、兩江總督鐵保三人,都如同擺設。其中,鐵保上年聽聞此事,本來心存懷疑,準備讓王轂等人將李毓昌僕從帶至省城詢問明白,而一經王轂回稟說李僕數人已經回鄉,便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想,用印完結了。

來自皇帝的焦慮

對於江蘇官場的糟朽敗壞,進而思及其餘各省大約莫不如此,嘉慶皇帝又恨又氣、又憂又愧,不由感慨:李毓昌是新科進士、現任職官,受上司委派而來,這樣的人身死不明,地方官大員們尚且含糊蒙混,不為究辦,換了小民百姓含冤負屈,更有誰能盡心推鞫,為他們昭雪冤屈呢?可見天下之大,草菅人命的事,不知道有多少啊!「朕知人不明,誤用汝輩,誠朕之咎。不知汝等尚有何顏上事天子,下對萬民!」

更有甚者,嘉慶十四年六月,刑部已經將案情的來龍去脈審問明白、上奏定罪,到了當年七月,鐵保忽然上一奏摺,稱此案撲朔迷離,江蘇方面雖加緊徹查,但毫無端倪。他甚至一面牽引鬼神之說作為案由,一面懷疑是冬至宴席上的飯菜有毒,進而拷訓廚子、查問同席之人。氣得嘉慶皇帝對這位書法大家、八旗名進士破口痛罵:

昏憒糊塗已極!是其於案情關鍵亦全然不知,折內空陳焦急之語,猶欲再為體訪實情,豈不可笑!鐵保從前在司員及侍郎任內曾經屢獲愆尤,棄瑕錄用,自補放兩江總督以後,不能敬慎辦公,一味偏聽人言,固執己見,辦河工則河工日見敝壞,講吏治則吏治日見廢弛。甚至有不肖劣員藐視法紀,逞其貪戾殘忍,全無忌憚,致釀成如此奇案,而彼猶夢夢不知,可謂無用廢物!不但不勝封疆重任,亦何堪忝列朝紳!

對於這幾個將他臉面丟盡的無能廢物,嘉慶帝一改平日較為敦厚寬容的作風,在尚未處理正犯之前,就下旨將兩江總督鐵保革去一切職銜,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江蘇巡撫汪日章革職回籍;按察使胡克家革職,留河工效力;布政使楊頀暫免革職,留河工效力。此外,本次淮安賑災官員共有十人,除李毓昌因為不肯同流合污而慘遭毒害外,以同知林永生為首的六人均與王伸漢串通分肥,「向垂斃之饑民奪其口食」,查明後抄家流放,並聲明「遇赦不赦」,永遠不准放還。只有教諭章家麟一人不但未經得銀,且「核對所開戶口,毫無浮冒」,奉旨升任知縣,以資表彰。

對於正兇,此案的處理更是嚴厲已極,一改傳統法律運作中一命抵一命的慣常做法,以六命抵一命。王伸漢冒賑銀兩萬三千兩,入己銀一萬三千兩,已屬法無可貸,更兼謀毒李毓昌斃命,著立斬,其子收禁,滿十六歲後發往烏魯木齊。王轂知情受賄,得銀兩千兩,絞立決,原籍家產一律抄沒。李祥、顧祥、馬連升以奴殺主,俱淩遲處死。包祥處斬。其中,李祥謀害主人,從中聯絡,實屬惡貫滿盈,著刑部官員將其押解至李毓昌墳前,先刑夾一次,再行處死,死後摘心致祭,以洩憤恨;包祥首先設計,狠毒至極,亦著刑夾一次,再行處斬;顧祥、馬連升二犯先重責四十板,再行處死。

對於李毓昌這樣出淤泥而不染的孤忠之士,嘉慶帝深為哀悼,數次為之泣下,內裡亦頗有以他冤情的申雪,知朝政尚有可為之處,而略覺安慰的隱衷。他給為官不到一年的李毓昌加賞知府銜,並以知府規格賜葬賜祭,親撰〈憫忠詩三十韻〉,命山東巡撫備辦石料,立碑以志,得使循吏清風,永垂不朽。又以武秀才李泰清來京呈控,大白奇冤,賞給武舉功名。再者李毓昌並無子嗣及親兄弟,皇帝特別關心他的立嗣問題,以及遺孀林氏的生計,當得知李氏家族為他過繼族侄李希佐為嗣,林氏奉養有人後,則又下旨賞給李希佐文舉人,准其來年一體會試,使李氏家族能夠繼紹書香,世代為國盡忠。

冒賑與吃賑:賑災官吏怎樣發國難財

應對災荒、撫恤災民,是傳統中國政府的一項主要政務,基於其在政權合法性確立、社會秩序穩定、財政收入保障等諸多方面的重要意義,歷朝歷代都十分重視。清王朝吸取歷代經驗教訓,在救荒問題上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制度化流程,主要包括報災、勘災、審戶、賑濟、蠲免幾個步驟,即先由遭受災荒的地區上報受災區域、受災程度,由中央或本省派出官員,對報災地區進行實地勘察,核實受災程度、受災人員,為賑災的範圍、力度提供資料支援,最後由中央或本省根據上報情況向該地區調動、發放賑災物資,或是減免當年稅賦。這一套制度看起來嚴謹完備,但執行制度的畢竟是人,是從中央戶部到地方州縣的大小官吏,而捏災冒賑這樣的行為,正是他們在執行國家救濟政策、實行賑災的過程中做出的。到李毓昌生活的嘉慶年間,這種行為已經成為賑災中的普遍做法。天災人禍相伴而生,看不慣忍不得的,彷彿只有李毓昌這樣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書齋秀才而已。

捏災冒賑的花樣很多,幾乎每個環節都可能出現問題。比如報災環節多是以無捏有、以輕捏重,希圖多得賑恤。當然,也有少數官員,出於某些原因,會做出匿災不報的舉動。譬如雍正帝統治後期很強調天人感應,何處有大旱大澇,他就責備當地督撫,說他們為官不正,使上天降下災禍。雍正十一年,河南大澇,時任河東總督的田文鏡為了免於這樣的指責,就將重大災情隱匿不報,導致大批災民不但無從獲得政府的幫助,且要照原額納稅,以致衣食無著,群起逃亡。

勘災環節則有多報花戶、私售災票的弊端。根據制度安排,勘災官員要親自下鄉,按照保甲系統的戶籍登記,逐戶核查,發現受災嚴重的百姓,就分為極貧、次貧兩等,發給災票作為憑據,將來可以憑票領取賑糧賑銀。但在實際執行當中,不肖官吏不但不屑於親自下鄉,且經常無限度地多開多報受災戶口,騙取賑災款。李毓昌案中王伸漢行的就是這樣套路。另外同樣是多災多難的淮安府,乾隆十年黃河決口時,阜寧縣勘災官員曾浮開災民三萬兩千多口,比王伸漢的胃口還要大得多。至於私售災票,是指受災地區的鄉間豪紳、官吏親屬為了多得賑款而虛冒戶口,花錢購買大量災票,窮民孤寡反因為無錢行賄而拿不到應得的災票。對於這些勘災中的陋規惡行,清人有許多詩文予以反映,或曰:「青錢入手始書名,大半空名入鬼籍」、「三百錢報一畝災,無錢痛哭仍空回。」

到了賑災環節,更有侵蝕賑銀、盜賣賑糧、以次充好、克扣短少等種種弊端。總之,名為救民,實多害民,國庫發十、災民得一而已。清朝官場上將這樣的做法稱為「吃賑」。到乾隆末年,「吃賑」幾乎已經成了約定俗成的做法,只要不吃得太狠,上司也不過睜一眼閉一眼。很多時候,一地有災,督撫大員往往同時指派許多候補官員前往辦賑,其中一層不可言說的意思,就是給他們提供一個肥差,使其從中得利。如李毓昌案中,只山陽一縣,由省城派出勘災的官員就達十名之多,參與冒賑並與王伸漢分肥的就有六人,而李毓昌自己的僕人也因為得了美差卻不能分肥,起了怨恨主人之心。更有甚者,督撫大員還慫恿、參與甚至親自指揮冒賑吃賑。乾隆末年震驚天下的甘肅冒賑案,就是以陝甘總督勒爾謹坐鎮、甘肅巡撫王亶望為首,由蘭州知府蔣全迪組織實施的,全省上下涉及官員一百多人,涉案金額逾千萬兩白銀,可以算作中國災荒史上的第一大案。

在小農經濟為主體生產方式的時代,天降災荒,本已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和生計,而當天既災於前、官複厄於後的情況普遍化、常態化時,人民的苦難、社會的動盪、國家的安危,自然就可以想見了。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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