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12-29發佈
2023-12-31更新
公益信託:不是我的,但依照我的指示給大家用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信任託付給受託人後,財產成為受託人所有,並由受託人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來使用。
賴清德副總統位在萬里區的老家因為相關爭議,前陣子宣布未來將交付「公益信託」。
不過,什麼是公益信託呢?
信託是什麼
在了解公益信託之前,我們要先說明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民法上的契約。有財產規劃需求的人,可以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受託人,並委託受託人依據自己指定的利益或其他目的,來管理、處分這筆財產。
財產交付信託後,就不再屬於委託人所有,甚至委託人死亡,信託財產也不會被列入委託人的遺產。
委託人可以指定特定的受益人,要求受託人以使受益人得到好處為目的來使用信託財產。
常見的例子是,擁有大筆財產的父母,為了避免子女繼承遺產後直接揮霍掉,可以將財產交付信託,訂定分期支付給子女的信託契約。
為了確保信託能切實執行,委託人還能指定一位「信託監察人」,確保財產的處分符合信託契約。
公益信託是什麼
這次吵很兇的「公益信託」,是《信託法》規定的一種型態。除了公益信託,還有自益信託及他益信託。
公益信託的特色在於,跟其他種類的信託不同,公益信託沒有特定的受益人,而是以社會大眾作為受益人,因此稱為公益信託。
《信託法》規定,公益信託的目的必須是「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且不是想做就做,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才能設立公益信託。
此外,公益信託的執行也受到主管機關監督,如果有違反設立條件、監督命令等有害公益的行為,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活動,主管機關可以撤銷公益信託。
違章建築雖然不能登記不動產所有權,但最高法院認為,人民對違章建築仍享有事實上處分權,因此屬於財產。賴清德因此主張,可將萬里老家辦理公益信託。
但亦有人認為,違章建築依法應以拆除為原則,辦理信託只會讓問題變得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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