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案續開庭 助理:黨部拜拜也用公積金

白廷奕

2024-04-10發佈

2024-08-10更新

高虹安貪污案續開庭 助理:黨部拜拜也用公積金

高虹安貪污案續開庭 助理:黨部拜拜也用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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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續審高虹安貪污案,焦點在於她是否擁有「零用金」動支權與黃惠玟帳冊的可信度。辯方質疑黃惠玟帳冊記錄,強調帳目疑點。檢方則試圖證明高虹安利用零用金進行私人消費,並關注帳冊中的金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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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案續開庭 助理:黨部拜拜也用公積金

高虹安涉嫌貪污案今(10)日於台北地方法院續行交互詰問程序。話題依然圍繞在高虹安是否掌握「零用金」動支權限,以及前辦公室助理黃惠玟所作帳冊,即本案主要證據是否可信的問題上。

證明高虹安有使用零用金的權限,為檢方證明高虹安涉犯貪污的重要事項。

彈劾黃惠玟帳冊的可信度,則會檢方難以證明零用金流入私用,此部分為辯方重點防禦事項。

高虹安辯護人質疑,前助理王郁文曾稱自己不須高虹安同意即可使用零用金。黃惠玟作證表示同意,但也稱僅剛開始是如此,後來連去 7-11 領高鐵票的 10 元手續費,高都要助理自行負擔。

法院也傳喚前助理陳奐宇到庭。陳奐宇證稱高招攬他入職時,他開價 7、8 萬獲得同意。但當檢方問及聘用薪資,陳卻稱「我不知道」,也不清楚自己每月加班時數的計算過程。

黃惠玟曾稱高虹安以零用金支付個人消費後,若有還款會要求刪去帳目,但高虹安辯護人指出,帳上還是存有高虹安繳納小金庫的款項,質疑帳目不清。

對此黃惠玟解釋,剛開始高虹安會走到她身旁監督,所以她會一一刪除,但要重算很麻煩,她又不會用 Excel 參數,於是懶惰只寫「入金」項目。

辯護人又稱,若高虹安自行支配零用金,就不應出現她向零用金借 5000 元的帳目,也進一步詢問是否已歸還卻未刪除。黃惠玟則表示不記得,但 5000 元很多,「如果我忘記刪掉會被她電欸!」

檢辯雙方都很好奇黃惠玟帳上,為何前後月份出現 17712 元的差額。黃惠玟說明,零用金也會用於民眾黨部,而她同時在處理黨部的帳,有可能是過程中回沖了。

黃惠玟說,除了超商取票的 10 元手續費,銀行臨櫃轉帳的 100 元手續費、台中黨部開張及裝潢時拜拜用的水果和金紙,這些黨部也都不願意付,都由她用零用金付。

前助理王郁文與陳昱愷的辯護人均問及,是否曾告知其當事人不給加班費或零用金制度。黃惠玟稱她都是直接向助理要錢,還稱自己也想保有加班費,但自認零用金制度是她與高虹安間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只能遵從。

直到下午 5 點多,法院才終於開始詰問證人陳奐宇的程序。陳奐宇表示自己沒有依勞基法模式申報平日加班時數,只有申報假日出勤狀況,但不知加班費最後是如何計算。

檢察官請求提示他與黃惠玟間的 LINE 對話紀錄,詢問是否理解黃惠玟要他繳回款項的意義。但陳奐宇反覆依照訊息字面,一字不漏地回答,他的理解就是黃惠玟要他繳回款項。

被問及是否瞭解零用金制度,陳奐宇則稱,曾問高虹安是否要放錢在他身上,高後來給了他 3000 元,另一種零用金則是黃惠玟請他繳交的款項。

*提醒您:於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被告為無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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