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國會卻架空國會 萬人包圍立院喊重回協商

楊貴智

2024-05-22發佈

2024-08-19更新

改革國會卻架空國會 萬人包圍立院喊重回協商

改革國會卻架空國會 萬人包圍立院喊重回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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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今日闖關立院引發爭議,萬人聚集抗議。委員會未實質討論,國民黨與民眾黨強推法案,架空程序,未曾實質審查。民進黨多次杯葛未果,公督盟呼籲重回協商確保法案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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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今(21)日再度闖關院會,審議程序引發爭議,上萬人於立院外聚集抗議。事實上,相關法案於委員會審議時,由於未能獲得實質討論,就埋下對立的種子。

委員會應實質討論法案,只將無法達成共識的條文列為保留

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相關規定,法律案於院會一讀後,即送交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審查完成後,應向院會提出審查報告,再由院會進行二讀。二讀完成後,再進行三讀程序。

委員會審議法案時,會先邀請行政機關相關部門提供書面意見,官員也必須到場接受詢答。而詢答完畢後,會先進行法案的大體討論,再進行逐條討論,使得朝野雙方能就法案逐漸達成共識。委員會審查完成後,應提出審查報告。

法案品質優劣,取決於委員會有效審查

如果委員會審查過程,朝野雙方無法就法案內容達成共識,按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委員會可決議將法案交付黨團協商,並將無法達成共識的法條列為保留。

無法逢成共識的條文才應該列保留待協商

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未實質審查法案,就將全案列為保留送出委員會

翻開立法院會議紀錄,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於 2024 年 4 月 1 日就開始進行國會改革的詢答程序。然而民進黨委員提出程序動議,認為召委排審的法案只有國眾兩黨提出的版本,民進黨版本的沒有被列入,且國民黨部分委員的法案也沒有被納入。

吳宗憲回應,因為民進黨團及部分委員提出的法案,院會復議期尚未屆滿,因此程序上趕不及,希望加速推動法案。但民進黨籍立委仍強烈質疑,吳宗憲急於排審的動機。 4 月 1 日仍完成會議詢答程序。

因為 0403 花蓮大地震的關係,國眾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被迫延後至同年月 15 日進行大體討論及逐條討論。

然而此時,民進黨團的版本還在復議期,無法納入討論。柯建銘提案要求等待民進黨團版本及其他國民黨立委的提案復議期滿,才可以進入逐條討論。然而傅崐萁及黃國昌等人舉手反對,吳宗憲利用國眾兩黨人數優勢,繼續審查法案。

吳宗憲後續更裁示大體討論每人僅能發言 4 分鐘,激化朝野對立,藍綠立委吵成一團。大體討論完成後,吳宗憲在逐條審查階段,只有詢問在場委員對於各條有無意見,當民進黨委員想要發表意見,就直接裁示列為保留,不給予發言機會,造成法案未被實質審理,就被送出委員會。

民進黨立委認為吳宗憲根本無意實質審查法案,因此連續提出 40 次散會動議。按照議事規則,散會動議應優先處理,只要表決通過,當天會議就直接結束。民進黨立委想要藉此阻止吳宗憲推進審查,但都因人數較少,無法成案。國眾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便在沒有實質逐條討論的情況下,被送出委員會。

國眾國會改革法案,委員會審查時有何爭議

黃國昌的最高機密開惡例,讓未經審議的個人意志成為法律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於 5 月 17 日開議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相關條文為「最高機密」,媒體人黃智賢批評,媒體到當日晚間 9 點多才拿到草案內容,直呼「這大概是台灣史上最黑箱的立法院」。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進入二讀後,立院職權行使法雖然允許提出修正動議,但仔細檢視條文,會發現前提為「廣泛討論」完成之後。

也就是說,二讀的修正動議,原則上只應該用在二讀討論時發現的錯誤。張表示,法案應由委員會完成專業且審慎的審查,而修正動議則是補救機制,用來解決二讀討論過後發現的錯誤。因此修正動議的前提,仍然是法案經過完整審查及討論。

然而本次黃國昌及翁曉玲,利用修正動議提出一部完全沒有出現在委員會中的法案,是前所未有的民主倒退。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認為,此舉不僅架空委員會,更等同讓個人意志可以成為法律,而且內容未曾公開,形同黑箱。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認為,此種作法不僅架空委員會,更實質架空議會審議法案的功能,成為未來政府或多數黨要偷渡法案的先例。

黃國昌直播時反駁,再修正動議均有提供委員,一人一本,絕非黑箱。

但事實上,黃翁的再修正動議,知道 5 月 17 日晚間,才由議事人員交給委員。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批評,沒有事前收到文件,無法清楚修正動議與先前數十案間的差異。何況社會大眾,根本沒有事前了解的機會。

黃國昌的最高機密,有何爭議?

韓國瑜未盡院長職責,指揮議事失當

韓國瑜院長於法案進入院會前,未能妥善利用院長職權,未曾在朝野協商討論國會改革法案,錯失避免朝野對抗的先機。

進入議案表決後,由於藍白立委霸佔主席台,無法返回座位使用表決器投票,韓國瑜裁示改用舉手表決。

由於在院會中,舉手表決難以記名,一般只用於委員會中的表決。我國民主化以來,未曾以舉手表決議決法律案。民進黨委員紛紛抗議,認為韓國瑜主持議事不公。

公督盟認為,舉手表決導致法案難以問責,是本次事件民主嚴重倒退的另一個重要跡象。

此外,由於韓國瑜採用舉手表決,而議場十分混亂,因此民進黨反覆要求清點人數,藉此杯葛議事,同時確保投票結果正確。

事實上,5 月 17 日即發生投票結果大於在場人數的怪現象。然韓國瑜於 5 月 22 日宣布不再清點人數,引發譁然。

公督盟:沒有實質審查的法案品質堪憂

立法委員只有 113 人,不可能全部人的一起處理全部的事,在「委員會中心主義」之精神下,實質審議法案的責任,便是落在委員會身上。

因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認為,法案品質的好壞,取決於委員會是否提供專業審議,在委員會毫無實質討論的情況下,出現黃國昌嘗試私下整併兩黨提案時,發現許多錯誤及矛盾的情況,完全不足為奇。

此外,張宏林認為,立場不同的立委,應透過多次的討論及協商,逐漸設法達成共識,最後即使需要表決,也只應該針對無法達成的個別條文進行,如此才能展現民主的多元包容精神。多數黨利用議事策略剝奪少數黨表達意見的機會,是民主倒退的象徵。

中研院法律所學者黃丞儀於「X」發文提醒,民進黨在過去八年「輾壓」小黨,這次國會選舉已經遭到「教訓」。如果目前的國會多數聯盟還要繼續使用同樣手法,未來同樣會被教訓的。

5 月 17 日即有大量民眾湧入立院旁青島東路抗議, 5 月 22 日,經濟民主連合與公民團體發起「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並自行宣布超過萬人參與,呼籲重回協商。

國民黨趕賴清德 520 就職前完成三讀,成吳宗憲飆車原因

為何吳宗憲急於在 4 月 15 日完成國眾版國會改革法案審查?答案藏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此 1 個月即為俗稱「冷凍期」。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早已宣示要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國會改革法案三讀,往回推算,520 前的最後一次院會就是 5 月 17 日,如果 4 月 15 日不能順利把法案送交黨團協商,就無法在 520 前「解除冷凍」。

雖然委員會也可以決議將法案直接送交院會,但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只要有 10 名委員連署要求將該法案交付黨團協商,該法案就無法進行二讀,因此

5 月 8 日,吳宗憲針對國眾版本進行朝野協商階段,卻表示當日只進行協商,不進行審查。如果有異議,就是沒有共識,直接送到院會討論,不需要再討論。最終只討論些微條文,會議就結束。

5 月 16 日,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朝野協商,討論事項雖然包含國眾版本,但完全沒有討論到國會改革法案,會議就結束。隔日院會,朝野立委爆發嚴重衝突。

爲何國衆兩黨急於審竣國會改革法

民進黨團版本遭國民黨阻撓,全無討論機會

民進黨團不甘示弱,由自家召委鍾佳濱於 4 月 18 日進行排審。未料當日上午雖然順利完成會議詢問,但下午才剛開始進行大體討論,國民黨籍立委羅智強立刻提出散會動議。

鍾佳濱為避免自家法案無法順利審竣,故意立刻宣布休息,然後長達 3 小時的時間不知去處,試圖利用拖延戰術,等國眾兩黨委員自行散去,再回來繼續主持會議。

不過此舉並未成功,下午 5 點 25 分,鍾佳濱返回會議室後,所有委員都還在現場,最終散會動議成案,民進黨版的大體討論,無法完成。

4 月 22 日,鍾佳濱再度排審民進黨團版本,然當天上午 9 點開始開會,但雙方針對鍾佳濱「搞消失」事件大動肝火,傅崐萁在 10 點 13 分又提散會動議,當天會議無疾而終。 5 月 8 日,鍾佳濱三度排審民進黨團版本,傅崐萁又立刻在程序事項階段提出散會動議,民進黨團版本,始終無法進入討論。

民進黨版國會改革法案,被刻意阻撓審查

民進黨過去也有類似行為,但情況不同

2017年,勞基法二次修法時,民進黨將勞基法修正草案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留待朝野協商處理。跟這次不同的是,國民黨版本未被排除,後來在民進黨同意退回委員會重行審查。

民進黨也曾將同婚法案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國民黨抗議程序不正義,後來國民黨的版本也順利逕付二讀,一起朝野協商。

2021年,國民黨指控政府公投行政不中立,於委員會杯葛總預算案,民進黨將總預算案逕付二讀,為史上首例,後來經朝野協商,退回委員會審查。

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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