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拿走我的臉!(六):Deepfake 被濫用,美國如何力挽狂瀾?|黃伊平

黃伊平

2022-02-08發佈

2023-02-18更新

別再拿走我的臉!(六):Deepfake 被濫用,美國如何力挽狂瀾?|黃伊平

別再拿走我的臉!(六):Deepfake 被濫用,美國如何力挽狂瀾?|黃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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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專題「Deepfake 專題──別再拿走我的臉!」,由泛科學和法律白話文合作策畫。從Deepfake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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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拿走我的臉!(六):Deepfake 被濫用,美國如何力挽狂瀾?|黃伊平

本系列專題「Deepfake 專題──別再拿走我的臉!」,由泛科學和法律白話文合作策畫。從Deepfake 技術與辨偽技術、到法律如何因應。科技在走,社會和法律該如何跟上、甚至超前部署呢?一起來全方位解析 Deepfake 吧(全系列共七篇)

 

作者:黃伊平。執業律師,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網路上流傳一部美國前前任總統歐巴馬咒罵前任總統川普的影片。事實上,拍攝者並不是歐巴馬本人,而是透過編輯技術製作的。在這個使用「深度造假(deepfake)」技術完成的影片中,演員皮爾的聲音和嘴巴被換成歐巴馬的聲音和臉,顯示此類技術的危險和力量—這類影片足以讓任何人說出任何話。

「深度造假」一詞,起源於美國社交網站Reddit的用戶「deepfakes」。該名用戶deepfakes的興趣,是和其他用戶分享其所製作的影片—尤其是把色情影片的女主角的臉替換成名人的面孔,包括影星蓋兒加朵、麥茜威廉姆斯和泰勒斯等。

另一位用戶「deepfakeapp」甚至創建專門設計的應用程序「FakeApp」,讓沒有技術背景的用戶,只要下載App就可以製作假色情影片。而製作這些影片所需的種種工具都是免費的,並附有指導手冊,協助新手完成整個過程。

美國製造、美國面對

於是,在相關技術越來越普遍的前提下,利用造假技術來誹謗、冒充和傳播虛假信息的現象,在美國越來越氾濫。

為了管制這樣的現象,美國參議院先在2018年提出《禁止惡意深度造假法案(Malicious Deep Fake Prohibition Act)》草案,處罰製造詐欺視聽紀錄的犯罪行為,包括深度造假任何視聽影音媒體的電子紀錄、照片或電子影像等。

而且,不管是否發生在美國境內,只要從事這些行為的人都會被罰款,或同時處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若犯罪行為影響聯邦、州等政府機關的任何程序(無論行政、立法或司法程序),像是選舉辦理,甚或導致暴力行為發生的話,則會被處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美國眾議院更在2019年,提出限制深度造假影片篡改技術的《深度造假問責法(DEEP FAKES Accountability Act)》草案,要求使用深度造假技術製作影片的人負起責任。例如,影片若內含虛假人物的視覺元素,製作者應嵌入數字水印,讓閱聽者能清楚識別這份影音包含更改後的音檔或視覺元素,或要求提出更改聲明,以及對更改程度的簡單描述。

而若影片含有羞辱性虛假信息,足以製造暴力或人身傷害,或煽動武裝或外交衝突,或干涉包括選舉在內的官方程序,或與詐欺有關,違者將處罰款或可併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被侵害的個人,也可以向行為人請求最高15萬美元的民事賠償,或其他適當的救濟措施。

前面的管制,都是攸關私人之間的侵害;面對深度造假對國家安全的干擾,前美國總統川普在2019年簽署了美國第一部處理「Deepfake 深度造假」的聯邦法律,並成為 《2020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0NDAA)》的部分內容。

換句話說,即針對深度造假,要求國家情報總監(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簡稱DNI)完成以下任務:做出深度造假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影響評估報告,報告內容應評估外國政府的深度造假技術能力,以及外國政府或外國人如何使用深度造假來損害國家安全利益。且當未來發現有明確來自國外,針對美國選舉或國內政治的深度造假信息,DNI應立即通知國會。最後,甚至還會舉辦深度造假競賽,提供一名或多名獲獎者高達500 萬美元的獎金獎勵,以刺激深度造假技術的研究、開發或商業化。

而在州等級,也有關於深度造假的管制立法,像是維吉尼亞州、德州、加州。

2019 年,維吉尼亞州成為美國第一個針對未經同意的深度偽造色情內容,決定課以刑責的州。其設立「非法傳播或出售他人圖像罪」(Unlawful dissemination or sale of images of another),處罰任何以脅迫、騷擾或恐嚇為目的,或是未經他人同意,惡意傳播或出售以任何方式製作他人裸露影片或照片的行為。該罪被列為第1類輕罪,可處2年以下監禁、得併處罰款。

之後德州參議院,也在同年通過第751號法案,明定禁止捏造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欺騙性影片。

加州州長也頒布了 AB-602 號及 AB-730 號兩項法案。前者允許被害人有權向影片製作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或其他救濟,並求償合理的律師費和懲罰性賠償,如果違法行為出於惡意,法定損害賠償金最高可增至15萬美元。後者則禁止對競選公職的候選人在當選後60天內,分發惡意的深度造假影片的行為,受到名譽侵害的候選人可以依法對犯罪者啟動刑事追訴。

深度造假專案小組出動!

時間來到2021年,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The U.S. Senate Committee on Homeland Security and Governmental Affairs)通過《深度造假專案小組法案(Deepfake Task Force Act)》,旨在建立一個公私合作成立的團隊。小組須提出足以檢測數位內容是否偽造的技術和系統,供大眾驗證資訊是否真實,以遏止深度造假技術帶來的危害。

面臨深度造假濫用的來勢洶洶,可以看見美國近年所做的立法努力,但這些管制不免受到質疑,像是條文使用太過廣泛的用語,有人擔憂這會侵害美國權利法案增修條文第一條所確保的言論自由。

無論如何,管制深度造假技術的需求迫在眉睫,如何同時確保使用者的言論自由、創作自由,又提供適當管制免於濫用,避免名譽和個資侵害、詐欺案等刑事犯罪、或是影響選舉結果,甚至是國家安全的危害,相關政策亟待全面啟動!

 

(本文由泛科學授權)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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