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許珈熒

許珈熒

2022-12-12發佈

2023-02-15更新

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許珈熒

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許珈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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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講者豐富內容與談下,相信現場及線上的觀眾對於數位時代的隱私權危害,有了更完整的認知,同時也更暸解什麼是社會學中「監控資本主義」、「數位自決權」與「被遺忘權」等人權與法規。試圖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呼籲民眾主動發現,並捍衛數位的隱私與自由,正是舉辦司法人文沙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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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司法院與法律白話文運動攜手策劃一系列「司法人文沙龍」講座活動,希望透過跨領域的對談,激盪出不同觀點,進而拉近司法與民眾的距離。首場人文沙龍以「未來的模樣:元宇宙怎麼去?」為題、第二場談論「是男生就不准哭: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接著第三場「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邀請目前在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擔任助理教授的曹家榮老師,對於媒介空間與公共領域有所專研,引領觀眾認知「監控資本主義」如何威脅我們的隱私權,還有「數位自決權」為何重要;任職於雲林地方法院的王子榮法官,則分享科技發展在司法體系中,對隱私權觀點造成的改變。網路當道的現今,人們究竟可不可以主張「被遺忘權」,乃至於從網路世界退出,或是監控資本主義的邏輯,其實已經於社會的各個層面生根,成為不可逆的發展?

監看:「監控資本主義」的威脅,數位足跡無形遁形

講座開頭,曹家榮老師以廣告推播為例,說明社群媒體藉由使用者在網路留下的痕跡,預測「你是誰?」以及「你想要什麼?」,作為決定餵養何種資訊的根基。像是 Apple Watch 這類「自我追蹤裝置」,也是透過感測器或演算法分析一個人的身體狀態。俗話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正如我們的數位足跡 cookies 皆瞭若指掌。

例如一人數位足跡若與政府所監控的恐怖組織有高度關聯,將有極高機率被認定為恐怖份子。曹家榮老師引用 2018 年哈佛大學心理學者 Shoshana Zuboff 提出的「監控資本主義」概念,亦即透過各類資訊科技、社群媒體、普及運算、穿戴式裝置等等,搜集使用者的行為與經驗數據,進行所謂「行為剩餘」榨取,進而從中獲利的新經濟模式。

白話而言,行為數據原先只用來改善服務品質、提升使用者體驗,但是當資本家把點擊、瀏覽、停留時間當作產品拿去賣、進行廣告盈利,它就變成一種「行為剩餘剝削」。曹家榮老師也提醒,「數據分析是中性的,邪惡的是監控資本主義」。

控制:從「被動」擷取行為數據,到「主動」修正行為

「監控資本主義」不只是一種經濟模式,以社會學角度而言,甚至與「社會控制」息息相關。

近一步而言,監控資本主義盡可能大量抽取資訊並販售,仍只是規模經濟的第一步。下一階段將從「被動」預測資料,進入到「主動」修正網路使用者行為,甚至將觸手從網路世界擴張到日常生活之中。曹家榮老師以 Google 為例,它們利用取景車搜集街景,並提取未加密的 Wi-Fi 個資,或是提供無上限的雲端空間容量,再近一步截取裡面的資料。另外像是風靡全球的手遊「Pokémon GO」亦是主動行為修正的例子。

曹家榮老師表示,這就是監控資本主義的「奪取循環」,先是透過利誘手法「侵略」隱私、再利用法律訴訟的緩慢讓被侵入成為「習慣」、最後進行「調適」與「改向」。讓使用者落入「想要使用數位工具,就不要怕隱私權被侵害」的認知。

自主:從隱私到自由,數位自決權的重要性

談論完數位時代潛藏的隱私權威脅,曹家榮老師接著向觀眾說明,為何只捍衛隱私是遠遠不足的。我們生活在萬物皆資料的數據時代,加上「數位記憶」的可截取性、耐久性、全面性,預設的是記住、而非遺忘,使得隱私權的戰線茫茫無邊。更重要的是,隱私不等於自由,甚至,多數人願意用隱私「交換自由」。因此,人們還需要找回「數位自決權」。

數位自決權為何重要?曹家榮老師說,監控資本主義的運作界定了人們的「數位自我」,「我是誰」成了被演算法界定的容貌,但是我們不該活成一種機率估算下的結果,因為被決定的自我,猶如數位時代的殖民經濟。

法國哲學家傅柯認為,當代權力運作是規訓的運作,白話說,每個人無時無刻、無所遁形的被監看。然而,監控資本主義運作不在「人」,而是把人變成「資料碎片」,透過資料庫調控、修正你的行為,監控資本主義帶來的是「機器控制主義」,也就是透過平台及其演算法的預測,把個人行為變成機器控制的結果。

曹家榮老師表示,「數位自決」不該只是被動避免監控,而是奪回自主權。除了公開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與使用,所有人更應有認識自己數位分身的權利,我們誤認自己很自由、嚮往自由,但實際上卻是「逃避自由」。舉例而言,若今天想吃雞肉飯,我們往往傾向在網路上找食記與評論,而原因是自行承擔自由的後果過於沈重,但是曹家榮老師也提醒,不斷向外訴諸他人確認過後的答案,正落入機器控制主義的窠臼。

最後,曹家榮老師拋出不同面向的問題,引領觀眾思考如何避免機器控制主義的未來。從法律控管而言,我們如何改變數據運用管理的法律架構,以及如何從技術重構資訊基礎建設。更重要的是回到「數位自決權」的根本——我們有沒有辦法成為自己?成為自己的前提,則是先知道自己被決定成什麼樣子,到底誰會知道我是誰?誰決定哪些資料可以被抽取?以及誰決定誰來決定?

王子榮法官則從「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帶領觀眾瞭解科技發展之下,我國隱私權觀點的改變,並舉我國判決引以說明。

王子榮法官:數位時代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由於科技和網路的發展,資料可在網路上永久留存,因此開始有人提倡數位橡皮擦,將足跡一律抹除。王子榮法官引用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定義,解釋「被遺忘權」是人們有權利要求移除自己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身分資訊搜尋結果。實際上,Google 已經收到超過數百萬筆被遺忘權請求,希望刪除網址連結,而這些請求中僅約 45% 連結被刪除。

隨後臺灣也引進「被遺忘權」的概念,從姓名權、隱私權、名譽權、個人資訊自決權等基本權切入討論,王子榮法官以國內判決為例,被告蘋果日報在網頁以「看診哭鬧牙醫打耳光」為標題,原告主張應移除報導。法院認為蘋果日報雖有新聞自由,但從姓名權、名譽權及隱私權而言,應做適時的遮蔽或刪除。

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歷程,也可以發現隱私權觀點的演變,除了將個人、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非法使用他人個資的刑責,從三年以下提高至五年以下外,也將要件放寬為只要有損害他人利益即符合,無需有主觀上的盈利。

同時,被遺忘權的重要性也與「受刑人的再社會化」息息相關,法官判決書與檢察官起訴書描述,有時不一定與犯罪事實有關,或必須揭露與犯罪事實相關的可識別個資。這樣的標籤化,往往有礙受刑人的再社會化。

除此之外,我們也會碰到人權和治理的衝突。例如 5G 智慧醫療、智慧城市等科技應用看似美好,但是王子榮法官也提醒,這些科技應用可能與社會評比信用、人臉辨識做連結。過去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咖啡廳,如今則變成我的資料庫。

話說回來,今年憲法法庭的健保資料庫案中,黃昭元大法官在部分不同意見書也寫下這段話:「在全面監控、徹底利用、高度效益的中國式資訊社會,與透過尊重人權、自由的民主社會機制,來追求類似的資訊治理及效益目標,我們的選擇應該是很明顯的」但也有不同立場的人認為,這樣對於整個國家的健康發展會有其影響。

最後,王子榮法官呼籲未來面對 5G 或數位化時代只會遭遇更多挑戰,所以國家應該成立獨立的「個資保護機構」,並且從司法上提供社會與人民更適切的因應之道。

結語

兩位講者豐富內容與談下,相信現場及線上的觀眾對於數位時代的隱私權危害,有了更完整的認知,同時也更暸解什麼是社會學中「監控資本主義」、「數位自決權」與「被遺忘權」等人權與法規。試圖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呼籲民眾主動發現,並捍衛數位的隱私與自由,正是舉辦司法人文沙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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