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濬勳
2016-03-22發佈
2023-03-05更新
李濬勳|WHAT DO U KNOW? 你知道什麼是IUU嗎?

為了維持海洋的保育、保護以及顧及海洋的永續發展。由於海洋資源的回復成本非常高,並且有許多資源是難以即時回復的,若各國之間不及時合作保育海洋環境,則生物浩劫將必然會發生。因此,要說國際海洋法近幾年最熱門的議題,除了劃界(例如南海)永遠難分難捨以外,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是打擊「非法捕魚」這件事了。
李濬勳|WHAT DO "U" KNOW? 你知道什麼是IUU嗎?
談到海洋法,除了南海以外,你還要知道的事:打擊非法捕魚(IUU)
為了維持海洋的保育、保護以及顧及海洋的永續發展。由於海洋資源的回復成本非常高,並且有許多資源是難以即時回復的,若各國之間不及時合作保育海洋環境,則生物浩劫將必然會發生。因此,要說國際海洋法近幾年最熱門的議題,除了劃界(例如南海)永遠難分難捨以外,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是打擊「非法捕魚」這件事了。
非法捕魚,指的是違反沿岸國的法規命令;也可能指的是違反區域漁業組織的授權命令;也可能是違反了漁獲配額的問題。然而無論如何,這些非法捕魚的行為都被認為是不被允許的。聯合國基於此等理由,通過「預防、阻止與消除非法、未報告以及未 受規範漁業的國際行動計畫」,希望能及時保育海洋的再生能力。
什麼是IUU?
聯合國轄下機構糧食及農業組織下的漁業委員會在2001年通過了「預防、阻止與消除非法、未報告以及未 受規範漁業的國際行動計畫」(International Plan Of Action To Prevent, Deter And Eliminate 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POA-IUU),也就是熱門的IUU議題。
其實聯合國系統之下,早就有相關規定針對非法捕魚這件事有所規定。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下的《聯合國履行1982年海洋法公約有關養護與管理跨界魚群與高度洄游魚群條款協定》簡稱魚群協定,針對非法捕魚這件事,初步規範,也對於魚類的養護以及保育有了大致性的規定。
然而由於規範上不嚴謹,因此各個締約國對於控制非法捕魚這件事,並無落實。再者由於漁業規範大部分都落入區域漁業組織的範圍中,因此海洋法的規範可以說是形同架空。有鑑於非法捕魚的情況日益增加,因此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重新地整理現況後,通過了一份建議綱要,這便是IUU的由來。
IUU將自己定義成一份「工具書」、指導綱要,其針對各國不同國家之情形,有不同的規定,並且希望各國能依循自己的狀況,採行相關阻止非法捕魚的措施。首先其開宗明義、概要地指出,所有國家都有的責任,即要求各國在其管轄範圍內以及在公海內,都要遵守國際標準;並且在各國的國內法規上都要有相關的應對措施,例如要制定法律規範禁止、或是減少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補貼;最後要求所有國家對於非法補魚的控管應該要共同合作。
除了概括性的規範外,其他有針對船旗國(也就是船隻的國籍國)、沿岸國(對於海域有權利的國家)或是港口國(漁獲捕撈上岸的國家)要求其有不同的責任必須承擔。雖然全世界有百分之九十的漁捕都是發生於沿岸國的管轄水域內,然而仍然有部分漁捕是在公海中進行,因此針對不同屬性的國家進行不同責任的規範,是這份計劃的主要特色。
在該報告中,主要是要求各國(沿岸國、港口國或是船旗國)都必須於國內立法,針對非法捕魚進行規範,希望過能透過國內法的規範由國家直接規範國內;於船旗國的部分,則該報告要求船旗國必須嚴格管制懸掛其國旗的船隻,要求該船隻不得進行非法捕魚之行為。
IUU對我國有什麼影響
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仍然以捕魚實體身分成為「北太平洋鮪類及似鮪類國際科 學委員會」(ISC)、「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之延伸委員會」,以及「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等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會員。若這些區域漁業組織通過採議IUU的相關規範,則我國將亦受到拘束。因此IUU的對我國而言仍然相當重要。
歐盟已將IUU納入其規範體系中,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曾於2015年10月1日依據2008年制定之第1005/2008號「防止、遏止及消除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規範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根據該名單歐盟進一步可採取禁止該國漁產品輸銷歐盟等制裁措施。而目前除歐盟外,美國也已就違法捕魚制訂相關規範。換句話說,若不改善漁民從非法捕魚的現況,我國未來恐遭其他國家制裁。
我國漁船由於從事非法捕漁的行為,已經在2015年10月被歐盟提出黃牌警告,若未於六個月內改善我國漁船之行為的話,有可能會被列入紅牌名單,進而台灣的漁獲皆無法進口至歐盟。若事情演變至此,則我國可能會每年損失五億新台幣之金額。
因此我國農委會已進入著手修法漁業法,並進一步擬定遠洋漁業條例,希望能透過重罰減少我國非法捕漁之行為。由此可知,就算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然而IUU也是相當重要的規範,我國身為漁業大國仍然必須謹慎看待。
IUU與其他延伸議題
另外,一般認為打擊非法捕魚最有效的方式,是要求各國禁止相關產品進口。也因此,此措施在國際間受到廣大討論,有些國家認為IUU制度本身可能會產生貿易限制;也有國家認為IUU的目的是在 於海洋保育,因此可以當成是合法的貿易限制。然而究竟適用上會有什麼問題,仍然要待日後觀察。
附註:封面圖片來自維基百科,與違法捕魚無關。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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