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書磊
2019-10-31發佈
2023-03-02更新
《新媒體 X 司法》新媒體是法普毒藥還是解藥?
媒體與法律關係一向密切,無論是重大矚目案件的進展或是影響人民重大的法律規範,往往都需要透過媒體來向大眾傳遞,也 …
《新媒體 X 司法》新媒體是法普毒藥還是解藥?
媒體與法律關係一向密切,無論是重大矚目案件的進展或是影響人民重大的法律規範,往往都需要透過媒體來向大眾傳遞,也讓司法部門能從媒體所建構的平台上得知民眾的想法和與其對話。隨著近年自媒體、新媒體的蓬勃出現,對於法律和司法相關的種種議題,有了更多切入的視角和討論的空間,搭配上臉書、IG或是網頁等載體平台的靈活性,消息傳遞地更快更廣;但伴隨著新媒體發展而來的,除了便捷和多樣化的法律相關消息傳遞外,也發生為求篇幅短小或生動而導致內容精準度下降,或是消息來源者本身對法律和司法的了解不足,反而誤導了閱聽眾的負面影響。本次的司法你主場,就由司法院對話小組鄭昱仁法官、法律白話文站長楊貴智律師和鳴人堂許伯崧主編,就新媒體在法普和知識傳遞時扮演的角色,來分享自身的經驗和看法。
首先主講人貴智認為,教育或所謂的法普,它的受眾是大眾的,要建構的是公民教育的基礎,而且是希望每個人都要知道的;而媒體本身就帶有分眾的性質,閱聽人的需求才是媒體內容產製的目標。以經營法律白話文運動五年多下來的經驗,必須要先培養出一群對於法律知識有興趣的群眾,願意看法律白話文的內容並且分享出去,這樣子才有辦法再接下去做法普的部分。貴智也談到,很多人望文生義,看到法律白話文的名稱,就覺得是在做判決用語通俗化或是白話解釋的事,但這部分其實不是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初衷 ,「白話文」三個字僅僅是借用大家對於這用語的意象,希望證明透過寫作技巧以及表達方式的不同,能夠一樣清楚的論述法律議題而不需要以文言文的方式來書寫。
法律白話文運動是希望成為法律人及社會大眾的溝通橋樑,進而讓大眾覺得自己的聲音可以被聽見,最後願意相信法律可以是親近的,進而來思考法律議題。
—————————楊貴智律師
接著鳴人堂主編許伯崧認為,在討論到法普和新舊媒體之間的效用之前,要認清閱聽人的習慣已有所不同,一個知識的形成,它是要透過一本書的架構或是一個知識網絡的鋪張來建構,因此是很花時間的。如果要好好解釋一個知識和道理時,閱聽人跟你說寫得太長、講得太多時,或許大家就要去思索,法律普及的問題可能不在於有不有趣、白不白話而已,而是群眾的閱讀素養和閱讀耐心夠不夠。許主編以「當過風紀股長竟免死」這個新聞標題為例,說明其實新聞內文與司法院的新聞稿並無太大的脫鉤或是不符,只是這一個段落被編輯抓出來略為改寫成聳動的標題,而主流媒體也因為此種下標方式被大力批判,但為什麼這種灑狗血下標的方式會成為顯學呢?其實是因為民眾愛看,如果不以此種標題呈現,司法新聞通常點閱率都只有幾十到幾百而已,但一改標之後,便可以衝到幾十萬之譜,你說要記者和編輯怎麼辦呢?
我個人很反對此種下標,但是如果在檢討資訊發送端的時候,閱聽人的媒體素養沒有提升的話,這件事也只會是枉然。
—————————許伯崧主編
而在進入下半場座談後,主持人鄭法官則提到:「目前媒體下標方式,跟閱聽人的習慣有關,如果我們只看標題而不閱讀內文,甚至連我自己有時候在看到司法案件的新聞時,都會覺得怎麼有這麼誇張的判決,但如果就沒有再更深入了解詳細內容時,可能我已經對這個事件有了定論。因此後續無論再怎麼去做法律知識普及或是案件內容的闡述除誤,有時候都難以挽回或是去扭轉一開始標題造成的既定印象了。」
我們常說法官不語,是指法官是法律的口,我們想表達的都在判決書中了。因此當司法接觸新媒體時,我們需要更去思考司法的本質或是形象是什麼樣子,以及司法要做新媒體的初衷。
—————————鄭昱仁法官
撇除學理上的定義,新舊媒體上法律普及所遇到的困境其實大同小異,無論是新媒體產出內容的親近性、編輯檯的把關能力以及司法院方的創新嘗試,閱聽素養仍有待個人努力的提升並戒除嗜血的習慣,才能讓我們的法律普及和媒體識讀環境都有所進展。
完整的座談內容,請至《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Youtube頻道觀看:
https://youtu.be/f6A8o1TgKG8
司法院廣告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熱門文章
專題2024-08-06
國會改革憲法辯論(三):國情報告總統可以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