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珞亦
2024-07-17發佈
2024-09-12更新
台灣史上第一位銀行搶匪,有人幫他建宮蓋廟——李師科
1982年,台灣歷史上首位銀行搶匪李師科震驚全台。李師科持槍搶劫台灣土地銀行,並成功逃逸,引發社會關注與警方追捕。經過複雜的追查與刑求,真正兇手李師科被捕並處死。這起案件導致台灣金融機構加強安全措施,如要求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案件也促使《刑事訴訟法》修改,讓嫌疑人可在偵查階段請律師,雖未完全解決刑求問題。此事件提醒我們審視制度缺陷,以追求更接近的正義。
#我也是看法白才認識:李師科
台灣各大金融機構的門口,幾乎都有張貼「請脫下您的安全帽和口罩」的告示。但為什麼金融機構要這樣公告呢?
這其實跟台灣第一起銀行搶案有關。
震驚全台的土銀搶案
「錢是國家的,命是你們自己的,我只要一千萬!」
1982 年 4 月 14 日台北市,一名戴著假髮、鴨舌帽、口罩的男子,持槍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最後成功搶走新台幣 500 多萬,並開著計程車離去。
這是台灣第一起持槍搶銀行的案件,也引起台灣社會的關注。警政署下令限期破案,並公布現場影像,懸賞新台幣 200 萬元。
案發後幾天,警方在台北市敦化北路一處工地發現用來裝錢的袋子,上面裹著被套。沒多久警方接到檢舉電話,說這個被套可能是一位叫做「王迎先」的計程車司機擁有的。提供線索的人,是王迎先女兒的男友。
警方找上門來,這天王迎先出門跑車,精神恍惚的太太出來應門。看著警方提供指認的被套,太太馬上說「這是我們家的」,讓警方更相信王迎先就是嫌犯。
富錦街招待所
但是,王迎先的計程車是白色的,跟作案的紅色計程車不一樣。但警方認為,搶匪的計畫這麼縝密,怎麼可能不先把車漆成紅色的?
警方將王迎先和他的女兒帶到台北市富錦街的一棟「招待所」,經過一天的偵訊,王迎先認罪。
警方隨即帶著王迎先外出確認證據,在經過中和、新店秀朗橋時,王迎先掉入新店溪中,當場死亡。警方的說法是,王迎先趁著下車尿尿的空檔「畏罪自殺」。
真兇發現
但就在那一晚,另一間警局接到線報,逮到了銀行搶案的真凶「李師科」,這讓王迎先的死更加撲朔迷離。
李師科是一位退伍軍人,1927 年出生在中國的他,13 歲就從軍而離開家庭,經歷第二次世界大戰、國共內戰,隨著中華民國政府來到台灣,退伍後開計程車維生。
1980 年,李師科帶著一把土製手槍來到台北市金華街上的教廷大使館,假借問路殺害大使館駐警,並奪走警用手槍。之後,他花了 2 年的時間觀察,最後選定土銀古亭分行下手。
李師科自白是因為國家對不起他,也看不慣經濟犯罪一再發生,因而出手。
由於當時還在戒嚴時期,搶劫案件要移送軍法審判。軍事法庭審理後判處李師科死刑,沒多久後就執行槍決。
王迎先發生什麼事?
既然李師科是真兇,那為何王迎先要「畏罪」自殺?招待所裡又發生了什麼事?警察為什麼會允許一名銀行搶案嫌犯在橋上小便?甚至就這樣讓他「跳河自盡」?而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王迎先斷了 7 根肋骨——這顯然不是墜河造成。
根據王迎先女兒的說法,被帶進「招待所」後,警方將他們分別關在兩個房間。王迎先的女兒一進房,就被警察抓著頭髮甩耳光,要她承認被套是他們家的、她爸爸是銀行搶匪。
王迎先在刑求之下「認罪」,刑求曝光後引起輿論極大反彈,刑求的警察被檢方以妨害自由致死起訴。立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讓原本在起訴後才能選任辯護人的規定,提前到偵查階段的嫌疑人也可以找律師,監督警方不能刑求逼供。
正義還是很遙遠
李師科案後,台灣的金融機構紛紛要求民眾進入時必須脫下安全帽及口罩。
1987 年,台灣省議員王兆釧在台北新店創立的無天禪寺中,樹立李師科、廖添丁的雕像。有一 說是為了紀念他們劫富濟貧,也有說法是為了諷刺國民黨政府的專制統治。
刑求王迎先的警官中,有人逃亡至今未見行蹤、有人重回公務體系升官、有人多到中國;修法讓嫌疑人可以找律師,也沒有完全解決刑求的問題,後來的徐自強案、鄭性澤案、蘇建和案等,這些冤案的當事人,都曾經因為被刑求而認罪。
這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唯有不斷審視制度的缺陷,我們才有機會更接近正義。
這個人你認識嗎?不認識的話,現在看法白就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