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出版
2019-02-18發佈
2023-03-07更新
《漢摩拉比小姐—現任法官寫的法庭小說》書摘:人們相信別人都是單純的壞人,而自己則是複雜的好人
孩子們不會等待爸爸 恰如熊爸爸與小熊般,兩名女兒一下攀著原告用力的雙臂,乘著風車似的團團轉,一下在整間房內跑來 …
《漢摩拉比小姐—現任法官寫的法庭小說》書摘:人們相信別人都是單純的壞人,而自己則是複雜的好人
孩子們不會等待爸爸
恰如熊爸爸與小熊般,兩名女兒一下攀著原告用力的雙臂,乘著風車似的團團轉,一下在整間房內跑來跑去玩鬼抓人。哈哈哈、哈哈哈,七歲與九歲的兩名女兒笑得上氣不接下氣。
「看來被告說孩子們很怕爸爸的主張與事實不符。」
「是的,法官。爸爸和孩子們的關係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林法官邊透過玻璃窗打量觀察室內的情況,邊和家事調查官對話。孩子們的母親,也就是被告,去了趟廁所,暫時不在現場。這片玻璃能從外面看見裡面,卻不能從裡面看見外面。觀察室內部就像間遊戲室,到處堆滿各種玩具,地板和牆壁皆採用明亮的顏色。
這是原告以被告的不當行為為由申請離婚的案件。原告提出被告與某位男子往來的親暱訊息內容,以及跟蹤被告幽會,突襲現場後拍下的照片作為不當行為的證據。照片中,可見來不及穿上衣服的被告和男子露出驚恐的模樣。目前原告與被告是分居狀態,孩子們則是跟著被告生活。即使負責一審的審判部接受原告申請離婚,卻指定被告,即孩子們的母親為親權者與養育者。希望由自己扶養兩名孩子的原告,因而提出上訴。
負責上訴審的審判長韓世尚部長,為了詳細了解當事人的家庭狀況,事先下了調查養育環境的命令。因此,家事調查官前往被告家中,與被告、兩名孩子面談。十四坪的公寓內,滿是待洗衣物和玩具、童書,髒亂而狹窄。擔任托兒所老師的被告,每天 帶著二女兒一起上班,而大女兒也會在放學後前往托兒所。由於身為重機械操作技術士的原告必須跑遍散落全國的建築工地,確實無法好好照顧孩子;加上被告表示雖然自己犯錯是事實,但孩子們都很怕爸爸,也說過想和媽媽一起生活。為了了解父親與孩子們的互動關係,特地把兩名孩子帶到法院的觀察室,讓她們與原告見面。
跑累的孩子們總算停下來倚著爸爸,一起閱讀圖畫書。原本嘰嘰喳喳地翻著書頁的大女兒,忽然露出開朗的表情說:
「哇,好像媽媽!」
二女兒也跟著附和:
「真的!跟媽媽一模一樣!」
攤開的書頁上,畫著滿滿的天使。天使們有著一雙敞開的純白翅膀、飄逸長髮、美麗的容顏。
原本一直笑嘻嘻的原告,臉色突然一沉,怒視面帶微笑的天使後,用著冰冷的語調說道:
「妳們的媽媽不是天使,是違背諾言的壞人。」
接著從口袋掏出手機,滑動螢幕,開始找尋某樣東西。
「現在在做什麼?」
嚇了一跳的林法官打開觀察室的門,跑向正在把手機遞給孩子的原告,一把抓起他的手腕,搶走手機。手機螢幕上,顯示著被告和男子在幽會現場被拍下的照片。
看見林法官突然跑進來對著爸爸咆哮,孩子們被嚇得嚎啕大哭。在家事調查官安撫孩子期間,被告也跑了過來,將兩名孩子緊擁入懷。情緒激動的原告嘶聲大喊:
「就是要讓孩子們知道媽媽是什麼樣的女人啊!為什麼要從沒犯任何錯的我身邊搶走孩子?那個女人編造得好像是我自己離家一樣,故意要孩子們疏遠我。拜託查清楚真相啊!」
聽著處理好現場情況,回到辦公室的林法官說出的故事後,起初對原告深表同情的朴滿滿法官激動得從座位猛然起身。
「不是嘛,爸爸怎麼會想讓女兒們看見媽媽那種樣子呢?他是瘋子嗎?」
無論如何,原告似乎犯了致命性的錯誤。韓部長也在聽完故事後,不斷搖頭。
到了審判日,韓部長嚴厲地訓斥了原告輕率的行為。原告低下頭,只是反覆說著「對不起」。不擅言詞的原告,看起來相當怕生。不僅無法好好回答審判長的問題,也經常像隻小牛般,只顧頻頻眨眼睛。原本已經不停在腦海寫著「忍」字好讓審判可以繼續進行的韓部長,看著原告呈上寫得滿滿的書面資料,講述自己以後要如何扶養孩子時,問了一句:
「原告打算搬到鄉下,靠經營果園扶養孩子長大?」
忽然,原告的雙眼縈繞著閃閃發亮的朝氣。
「是的,法官。」
「現在有什麼準備計畫嗎?」
「我已經準備好挖土機,加上一筆存了十年以上的儲蓄。在鄉下務農是我的夢想,所以從年輕的時候就省吃儉用,一直咬著牙存錢。至於不夠的部分,我打算向農會貸款營農資金。」
「經營果園很忙,這樣有辦法照顧孩子嗎?」
「所以我決定搬到阿姨和姨丈住的小鎮,住在阿姨家隔壁。因為是鄉下,物價很便宜,阿姨也非常開心,甚至還急著說『乾脆一起住就好了!』不過我還是堅持住在隔壁。小鎮有很多好人,大家都吵著要我們趕快搬過去。」
原告露出作夢般的眼神,繼續說下去:
「雖然是鄉下,但是房子有個大庭院,可以養狗、養兔子,整片草原都是遊樂場,還有間規模小卻應有盡有的學校,裡面的老師人都很好。一想到女兒們整天待在媽媽工作的托兒所角落看圖畫書,晚上回到鼻屎大的公寓看電視,我真的受不了。學校雖在鄉下,可是她們能和鎮上的朋友、哥哥、姊姊一起在大操場奔跑,然後在草原快樂地抓蜻蜓、蚱蜢,這種生活多好啊!」
韓部長歪著頭,像是自言自語地說了 句:
「再怎麼說,務農不是什麼簡單的事,這樣有辦法照顧好孩子嗎?而且還是爸爸。」
原告顫抖著聲線,急切地說:
「法官,沒了孩子,我會死。會死,真的。我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韓部長結束審判後,將宣判日訂於兩週後。
一週後,數十張寫得密密麻麻的信紙送達審判部。信件以告白作為開頭,陳述著說要幫忙養大孩子的原告阿姨,實際不是真的阿姨。原告沒有父母,沒有親戚,身邊根本沒有任何人,他是被丟在孤兒院門口的小孩。
孤兒院院長眼中只有政府援助金和宗教團體協助準備的物資,從未對孩子們投以和藹目光,動不動就是一陣毒打。十六歲逃離孤兒院的原告,曾在鎮上的市場乞討,也曾靠打雜維持生計,最後才遇到先前提到的那對夫妻,也就是原告口中的「阿姨和姨丈」。原告和他們一起生活了三年,並時時幫忙農活。某年春天,阿姨和姨丈拿出以原告名義開戶的儲蓄金,鼓勵他到首爾學點技能。
不放過任何工作機會,半工半讀考到證照後,雖在幾年間便成為重機械操作技術士,大城市夜夜襲來的孤獨,卻像銳利刺骨的冬風。他的願望,從來都只有一個:與和自己長得像的孩子一起生活,再也不要孤苦伶仃,過著無親無故的生活。
要死要活地纏著住家附近的洗衣店女兒,或許正是在留有一頭長髮的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想像中,理想的母親模樣。歷經艱難才總算成功結婚,並從此有兩個孩子相伴的他,彷彿已經擁有了全世界。開始以「讓孩子們在帶有大庭院的房子成長」為下一個目標的他,絲毫不敢歇息,跑遍全國只為工作。儘管日益增加的存款餘額能將一切辛苦拋諸腦後,和妻子的距離卻也隨之被拋諸腦後。每次回家時,妻子總抱怨著獨自照顧兩個孩子的難處,而 原告卻只是重複地說著要她再忍一下。爭執漸增,對話漸減。直到他存到足夠完成夢想的金額時,才頓悟自己和妻子的關係已經再無轉圜餘地。
這封信,沉重地壓在韓部長心上。不知是否察覺韓部長的心思,林法官隨即翻找出關於指定養育者的大法院判例後,開始低聲朗讀判定標準。
「根據未成年者的性別、年齡、對父母的感情,以及父母養育意願之有無、養育必需的經濟能力之有無、父或母與未成年者的關係親密度、未成年者的意願等,綜合考量所有要素後,判斷對未成年者的成長與福利最有幫助且最合適的方向;為使變更現有養育狀態正當化,必須基於現有養育父母繼續養育一事,非但無助於案件本人(孩子)的健全成長與福利,反而對其造成妨害時,指定其他父母成為親權行使者與養育者,得視為有助案件本人的健全成長與福利。」
韓部長以略帶厭煩的語氣問道:
「標準沒有提到因為孩子年幼就一定得讓媽媽扶養吧?」
「是的,部長。雖然不知道過去情況如何,不過最近根據兩性平等的原則,無論是媽媽或爸爸,只要能好好扶養子女就可以。儘管如此,就這個案件來說,問題在於是否存在應變更現有養育狀態的理由。就算托兒所教師的薪水很難負擔扶養兩個孩子的費用,還是有可能要求原告支付扶養費的。」
「把那該死的判例丟到一邊去。林法官,你不覺得有些地方錯了嗎?為什麼會演變成要從沒犯任何錯的丈夫身邊搶走孩子?出軌的明明是被告……」
「就判例而言,不是以排除有責配偶為指定養育者作為判斷標準,而是怎麼做才對子女的利益……」
原本朗讀著一行行判例文字的林法官,總算在身旁的朴法官戳了自己一下後,意識部長神情有異,並趕緊閉上嘴。
結束漫長的合 議後,夜歸的韓部長悄悄打開兩名就讀國中的女兒正酣睡的房門。最近因為長高,忽然開始散發少女韻味的小傢伙們,睡姿依然停在六、七歲時,即使兩人整天大吵大鬧,一到睡覺時間還是緊擁對方入睡的模樣。哪怕是現在睡著兩人已顯狹窄的舊床……
韓部長坐在床頭邊,安靜地輕撫女兒們的髮絲。為什麼孩子們長得這麼快?梳妝台上擺著臉蛋圓滾滾的小傢伙們念幼兒園的照片。一想到原來自己永遠再也見不到那些像小鴨一樣的小傢伙們,不禁熱淚盈眶。「如果沒有這些小傢伙們,我還能活下去嗎?」韓部長問了問自己。
宣判日那天,被告默默低著頭,原告則以懇切的表情凝望韓部長。韓部長遲疑片刻後,放下原本準備宣讀的判決書,直視原告。
「原告知道二女兒在這個世上最害怕的是什麼嗎?」
原告一臉不知所措,愣在原地。
「她說是『小蟲』,雖然最怕的是飛蛾,但其他的小蟲也全都怕。那麼,原告知道大女兒最近的願望是什麼嗎?」
「……」
「她說是『看女子團體Apink的表演,和班上四個超好的朋友一起…實情是還有隔壁班長得像朴寶劍的超人氣班長。』專攻兒童心理的家事調查官很快就和孩子們打成一片了,為了讀完這本厚厚的報告,審判部也吃了不少苦頭。」
韓部長緩緩地望著原告的雙眼:
「每個孩子,都是一個、一個嶄新的世界。即使原告夢想一輩子的鄉下大庭院房子很美好,卻不是孩子們的夢想。孩子們,已經開始在自己的世界創造自己的夢想了。孩子們不會等待爸爸,已經早一步長大了。」
原告宛如小牛的雙眼,開始掉下顆顆淚珠。
韓部長拚命隱藏濕潤的眼眶,低沉地說:
「原告,對不起。原告恐怕已經因為自己承受的痛苦,失去守護孩子們世界的餘力。現有的法律,無能再為原告做些什麼。唯一能做的是,祈禱比法律賢明的時間,療癒這個家庭的傷痛。」
低著頭的被告雙眼,也開始滑落淚水。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