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翰|休士頓太空人作弊成MLB冠軍,苦主們可不可以請求賠償?

蔡孟翰

2020-04-19發佈

2023-03-02更新

蔡孟翰|休士頓太空人作弊成MLB冠軍,苦主們可不可以請求賠償?

蔡孟翰|休士頓太空人作弊成MLB冠軍,苦主們可不可以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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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美國職棒大聯盟( MLB )球季結束後,引起最大話題的事件應該非休士頓太空人作弊事件莫屬了。 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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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孟翰|休士頓太空人作弊成MLB冠軍,苦主們可不可以請求賠償?

2019 年美國職棒大聯盟( MLB )球季結束後,引起最大話題的事件應該非休士頓太空人作弊事件莫屬了。

去年世界大賽結束後,曾效力於太空人隊的投手 Mike Fiers 向媒體爆料,太空人隊在 2017 年球季中,會在主場外野後方架設攝影機對準對手球隊場上的投手和捕手,偷取暗號,再連線給太空人的休息室,接著休息室的人員會以敲擊垃圾桶或吹口哨的方式讓上場打擊的太空人打者可以知道投手即將投出哪種球路。

太空人偷暗號的傳聞其實流傳許久,而由前自家球員出面證實整支球隊違反棒球規則的行為,當然引起整個棒球圈軒然大波。再者,太空人被指出作弊的那一年,正巧是他們奪下世界大賽冠軍的年份(也是太空人隊史首座總冠軍);此外,球隊陣中的當家球星「阿土伯」Altuve,更在那年獲選為美國聯盟的年度最有價值球員 MVP。

經聯盟調查後確認有作為事實,他們對太空人做出懲處。包括罰球團 500 萬美元(約台幣 1.5 億元),沒收兩年前兩輪的選秀權,以及總教練、總經理禁賽一年。

不過這樣的結果許多人並不滿意。包括 2017 年的世界大賽的苦主道奇隊(因為世界大賽太空人作弊,導致當家王牌投手 Kershaw 以及日籍強投達比修,被太空人屢屢打長打爆而輸球),以及在美聯冠軍賽被太空人打倒的洋基隊。甚至道奇隊所屬城市洛杉磯的議會,還要求聯盟撤銷太空人 2017 年的冠軍。

近日,MLB 熱身賽開打,太空人隊出場不僅遭到球迷送上噓聲,也遭到對手投手「招待」太空人的打者數次觸身球。

其中,更有人透過訴訟,把太空人作弊的行徑告上法院。目前已至少有 7 個案件在法院進行中,包括前藍鳥隊投手 Mike Bolsinger 指出他曾先發對上太空人,因太空人作弊導致自己嚴重失分,更因而離開 MLB 的舞台;以及曾經多年買太空人全年季票的球迷,認為自己被欺騙;還有因為玩運彩輸錢的球迷以及運彩公司。

這些訴訟目前正在進行中,不過依據媒體報導的內容判斷,要透過訴訟取得因球隊作弊的賠償可能沒有這麼容易。本文就以「太空人事件」淺談相關的法律問題。

因對手作弊而表現不佳的球員可以請求賠償嗎?談因果關係

投手 Bolsinger 於 2017 年 8 月 5 日在大聯盟生涯最後一場出賽作客太空人隊,後援出場被敲 4 支安打,包括 1 支全壘打,3 次四壞球保送,失了 4 分,8 名打者只解決一人。這場比賽事後被認定太空人有作弊的嫌疑。因此 Bolsinger 認為,太空人的作弊改變了他大聯盟的生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讓我們假定這場比賽太空人真的有作弊的事實,但要勝訴還是不那麼簡單,因為在「因果關係」的論述上,就將面臨一個很大的障礙。

什麼是因果關係(causation)呢?在損害賠償的請求下,B 要 A 賠償自己的損失,那 B 的損失一定要是 A 造成的,才可以叫 A 負責。那要怎麼判斷 B 的損失和 A 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呢?

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條件說」,也就是如果「有因才有果,沒有因就一定沒有果」,那就有因果關係(在美國法下則稱作 “But for test”)。例如:B 手斷掉是因為 A 開車撞到的,如果沒有 A 撞 B,B 就不會斷手,那 B 的受傷和 A 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不過條件說太廣泛了,太多事情都可能是某個「果」的「因」。例如 C 踩到 B 的腳,B 覺得很痛想回家休息,結果在路上被 A 開車撞到。我們用條件說來判斷:沒有 C 踩到 B 的腳,B 就不會痛得想回家休息,也就不會在路上被 A 開車撞斷手,所以 B 斷手和 C 踩到腳有因果關係。但總不能要 C 對 B 負責吧?!

因此,我們就限縮因果關係的判斷方式:在因和果之間,必須依一般情況、生活經驗上是合理的。學說上稱為「相當因果關係」。美國法上類似的概念叫做「實質因素」(substantial factor)。以我們一般的生活經驗而言,踩到人家的腳不會導致人家手斷掉的結果,所以 C 踩腳的因,和 B 手斷掉的果沒有相當因果關係(C 踩腳不是讓 B 手斷掉的實質因素)。

好了,若你是太空人的律師,你要怎麼否認 Bolsinger 的主張呢?Bolsinger 會說「有太空人偷暗號行為的『因』,就有 Bolsinger 被太空人打者打爆的『果』」;但你或許可以用因果關係的條件說來質疑:如果沒有太空人偷暗號的「因」,難道就一定沒有 Bolsinger 被打爆的「果」嗎?

會不會其實太空人沒作弊,以太空人打者打擊及 Bolsinger 投球的實力,還是不會有好的表現呢?(例如投手自己在那場比賽也投出 3 次保送啊,這跟偷暗號未必有關係吧~)再者,Bolsinger 沒辦法在大聯盟繼續出賽,一定是因為這一場比賽表現不好所導致的嗎?有沒有可能即使今天 Bolsinger 沒對上太空人,下一場還是被其他球隊打爆,然後一樣被藍鳥隊釋出?

很有可能正是因為本案要主張太空人作弊和 Bolsinger 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比較困難,所以依媒體報導,Bolsinger 控訴的是太空人有不公平的商業行為(unfair business practices),指控太空人在經濟活動上做了不正當行為而破壞了市場的商業常態(類似公平交易法),而非藉由主張侵權行為(torts)去強調自己的損失。

因作弊而看了不誠實比賽的球迷可以請求賠償嗎?談請求權基礎

那買太空人季票的球迷可以請求賠償嗎?這時候,我們就要先討論「以什麼原因請求賠償?」,法律術語就是「請求權基礎是什麼?」。就買季票的球迷來說,當然就是契約關係:球迷花錢買票,太空人球團讓球迷可以進場看球。

知道請求權基礎是契約後,我們就要更進一步看這個契約的內容是什麼,這時候問題又會開始變複雜了。

如果我向車廠買了一台汽車,結果這台車子常常在路上熄火,我當然會覺得車廠沒有盡到它的契約義務,因為我會合理認為買車就是要能在路上跑,「車不熄火」是車廠應該擔保的品質,即便我沒有特別向車廠要求。

不過,如果我買的是一台高級的百年古董車,我上路後也會常常熄火,那車廠有違反契約義務嗎?可能就不一定了,因為車廠可能會以為我是要買一台展示用的車子,因為不太會有人真的開高級古董車上路。那「車不熄火」就未必是車廠所需要擔保的品質。

那麼球迷給了球團門票費,球團應該給球迷什麼東西?一定是可以進場看球賽。但球團有擔保到比賽的內容和品質嗎?如果球迷花錢買票,結果看到不誠實的球賽,可以要求球團賠償嗎?

當然這個問題就有點見仁見智了。不過如果以美國過去的案例來看,恐怕球迷會失望。

2007 年,美國職業美式足球聯盟(NFL)中,新英格蘭愛國者隊曾經以攝影機偷拍對手紐約噴射機隊教練的暗號,NFL 因此就愛國者隊違反比賽規則予以懲罰。後來有購買噴射機季票的球迷向法院控告愛國者隊,稱愛國者隊違反買票球迷的合理期待和權利,因為他們預期買票後可以看到一場遵守比賽規則的誠實比賽。

訴訟到最後,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否定了球迷的主張,因為球迷依照契約得到的,只是「有權利坐在座位區上觀看比賽」,但沒不包括比賽的內容及品質的保證。

相似的見解在 2019 年被法院延續。2019 年 NFL 國聯冠軍賽洛杉磯公羊對上紐奧良聖徒,在最後一節剩一分半時,雙方比數還是 20:20 平手,聖徒隊四分衛傳球給進攻球員,但聖徒球員還沒接到球就被公羊的防守球員撞倒。不過這個明顯犯規的行為並沒有被裁判糾正,導致聖徒隊沒在這次進攻機會搶下致勝分,最終在延長賽時,公羊隊搶分獲勝,進到超級盃。

在這件事發生後,有購買季票的聖徒隊控告 NFL 有詐欺貿易的行為而要求賠償。最終,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駁回原告的請求,法院一樣認為,球迷買票只是有權進到球場坐在位子上看球的權利,比賽內容不在契約責任裡面。

最後,談談買運彩輸錢的球迷及運彩公司

那麼運彩公司,以及運彩球迷因為太空人作弊而輸錢,可以要求賠償嗎?

美國運彩其實和 MLB 沒有任何關係,運彩賺到的錢並不會分紅給 MLB。這種情況下原告的請求權基礎就不可能是契約關係,比較可能的是損害賠償。

但可能這樣的請求也不太容易。因為太空人可能會覺得,我們好端端在比賽,你沒有經過我同意,自己湊熱鬧想要賭注比賽結果,然後贏錢、賺錢後也不會分我;結果我不好好比賽,你卻跑來責怪我讓你輸錢,要我賠償你,會不會有點莫名其妙呢?

身為道奇迷的筆者,對於 2017 年世界大賽道奇輸給太空人當然耿耿於懷,不過就媒體報導的目前有限的資料來判斷,可能要透過法律和訴訟處理這個問題並不容易。當然有可能原告律師有更多訴訟策略是新聞上還看不到的,那就讓我們一起關注後續的發展吧~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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