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1-15發佈
2024-04-02更新
千萬別碰毒品
你可能已經知道,大麻目前在法律上仍是毒品,而毒品一直都是家長及老師們最擔心出現在校園裡的東西之一。偶爾也會聽聞,有學校學生因為覺得「很嗨很好玩」,在好奇心驅使或同儕壓力下碰了毒品,還覺得這沒什麼。真是如此嗎?
今年 11 月,一則新聞震驚社會,警察前往知名 Youtuber Joeman 的住家搜索,搜出大麻、捲煙紙、研磨器及磅秤。Joman 後來拍影片向粉絲道歉,承認自己確實有吸食過大麻。
你可能已經知道,大麻目前在法律上仍是毒品,而毒品一直都是家長及老師們最擔心出現在校園裡的東西之一。偶爾也會聽聞,有學校學生因為覺得「很嗨很好玩」,在好奇心驅使或同儕壓力下碰了毒品,還覺得這沒什麼。真是如此嗎?趁這則新聞的機會,我們就來好好談談吸食毒品,在法律上可能有什麼問題。
吸食大麻可能會被關!
2023 年 6 月,有位李先生在自家用玻璃球燒烤甲基安非他命再吸食煙霧,後來被警察抓到。法官認為,他之前已經因為吸毒被送觀察勒戒了,卻還無視法令繼續吸毒,顯然沒有戒毒及悔改的心,不過考量吸毒這件事本身不會危害到他人生命、身體,所以決定判處他 3 個月有期徒刑,但可以用每日 1000 元易科罰金(每付 1000 元可以少關一天)。
甲基安非他命是一種神經興奮劑,剛開始使用時,會讓人覺得活動力增加、心跳加速、興奮衝動,也有提神及降低疲勞的效果,但一旦長期使用,可能會產生幻聽幻覺、猜忌多疑、易怒,甚至是暴力行為。因此與大麻一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甲基安非他命歸類為「第二級毒品」,如果吸食,會面臨最高 3 年的有期徒刑。
毒品對人的健康傷害很大,也可能延伸造成其他社會問題,但我們應該將吸毒的人看成是犯罪者嗎?
要把吸毒的人當病人,還是罪人?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面對吸食第一級或第二 級毒品的人,檢察官必須聲請法院裁定,讓他先進入勒戒所觀察、勒戒。如果根據勒戒所陳報,已經沒有繼續吸毒的傾向,檢察官就必須對他吸食毒品的犯罪行為作不起訴處分,或是由法院作不付審理的裁定。簡單來說,就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檢察官也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求吸毒者完成戒癮治療,作為換取緩起訴(暫時不追究你的犯罪行為)的條件。
這是因為,許多毒品本身是藥物,如果使用得當,可以對特定病症發揮有效的治療或舒緩效果。例如,嗎啡雖然被《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歸類為第一級毒品,但在醫學上則是相當重要的止痛劑。因此從醫學角度來看,依賴毒品的人其實是濫用藥物成癮的患者,也就應該以醫療手段介入,才能有效幫助吸毒者脫離毒品。
全球藥物政策委員會提出的《推展藥物政策改革:除罪化的新方法》報告就指出,懲罰性的毒品政策,不僅可能讓執法人員藉此侵入人民的私人生活領域,也可能會讓吸毒者不敢就醫,產生公共衛生問題,或是讓許多吸毒情節輕微的人被關進監獄,導致監獄過於擁擠。相反地,如果吸食毒品不再是犯罪,則可以促使這些人尋求醫療資源、降低健康危害。
如果朋友要你吸毒,該怎麼辦?
如果在學校裡,你的朋友拿出不知名的藥丸、粉末或把這些東西加進食物、飲料裡拿給你,你會怎麼辦呢?
毒品宣導都有教我們,這時候應該逃離現場,或是承認自己膽小不敢吃,藉此拒絕吸毒。對學生來說,這有時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事,畢竟就算拒絕了一次,下次再見到對方可能又會被要求,會因此失去這個朋友,或甚至被排擠欺負。人際關係,或許才是學生在面對毒品邀約時最困擾的事。
但一個人會不顧你的健康邀 約你吸毒,那可以合理預期,對方也不在乎你的未來,這時有毒的就不只是毒品了,更是這段關係。如果你希望朋友是會為你帶來正面影響的,勇敢斷絕關係或許才是唯一出路。
本專欄為法律白話文運動與《中學生報》的合作專欄。《中學生報》是國語日報社專為國高中生量身打造的刊物,每週一出刊。內容涵蓋中英對照的國際新聞、時事科學新知、法律媒體素養、生活、文藝、校園、職涯探索、升學輔導、心情抒發,以及學生作品發表等。以提升中學生的國際視野、語文能力、思辨能力,以及自我探索的自學能力為目標。希望陪伴中學生度過豐富多彩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