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案二度開庭 質疑檢偵訊錄影消失16分

法白作者

2023-12-27發佈

2023-12-28更新

高虹安貪污案二度開庭 質疑檢偵訊錄影消失16分

高虹安貪污案二度開庭 質疑檢偵訊錄影消失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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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控貪污案今(27)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檢辯雙方針對辯方聲請勘驗 4 位助理偵訊光碟有無必要,展開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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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控貪污案今(27)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檢辯雙方針對辯方聲請勘驗 4 位助理偵訊光碟有無必要,展開交鋒。

辯方指助理王郁文偵訊錄音錄影,內容竟有 16 分鐘空白,懷疑檢察官在中斷期間不正訊問,檢方則稱勘驗所有偵訊內容將費時 3 年,斥辯方是在延滯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辯方主張,證人對高虹安作出不利證詞,是因為訊問過程遭檢察官不當行為所致,試圖避免法官使用不利證詞。檢方則強烈反彈,認為偵查過程一切合法。

法院見解一向認為,被告以外的人,如果受到恫嚇、侮辱、利誘、詐欺或其他不正方法,因此作對被告不利的陳述,不具證據能力,不可以作為認定被告有罪的證據。

辯方斥檢察官偵訊、筆錄充滿瑕疵

踏著匆忙步伐穿過法院大門,高虹安未在鏡頭前多做停留,於員警陪同下進入第七法庭。這是她在案件爆發後,首次與前助理,也是本案共同被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法庭上見面。

律師王世華花費近 6 分鐘朗讀偵訊內容,指控檢方當作證據的偵查筆錄有漏載情形。他表示,黃惠玟曾說過零用金用於公用「沒有問題」,陳奐宇也說過零用金制度是黃決定、高未參與,但這些有利高虹安的內容,均未記載在筆錄裡。

檢方反駁,偵訊筆錄不會逐字整理,認為所謂漏載並不違反《刑事訴訟法》,況且未記載的部分也不是檢察官當作證據的內容,無勘驗必要。檢方表示,辯方稱王郁文沒在偵訊時說過事後知悉高公費私用,但其實她有,只是在辯護人資料中變成「⋯」,反諷辯方自己漏載。

律師王世華還控,檢察官在偵訊過程強調自己的有罪心證,認定高虹安的行為就是貪污,稱助理「很可憐」,用爭取緩刑施壓認罪,不斷以錯誤前提事實誘導助理作出不利供述。

檢方則稱,檢察官本應依卷證推論具體事實,對受訊人提出問題與質疑,「這就是檢察官的工作」,縱使與被告主張不同,也屬偵查自由的空間,認為辯方指控錯誤,「只是與他們主張不一樣」。

勘驗王郁文偵訊錄影?法官要高虹安律師想清楚

針對辯方聲請勘驗王郁文 4 月 12 日錄影中斷部分,法官不解,反問沒有的東西要「怎麼勘?」律師陳宗豪回應,王郁文的辯護人當時正與檢察官作抗辯,希望法院調查這段確實未錄影,有無她與辯護人的同意,且檢方究竟問了什麼。

法官追問,勘驗希望達成的法律效果是什麼?是要排除王郁文的證詞?還是要主張錄影中斷後,王的自白有瑕疵?諭知辯方說明清楚要勘驗錄音錄影範圍,以及相關法律效果影響,例如證詞為何遭到污染等。

由於王郁文是高虹安的友性證人,如果王郁文的自白有瑕疵,意思是王本來要講「應該對高小姐不利」的內容嗎?希望辯護人說明清楚。

律師王世華回應,沒有要排除王郁文證詞,只是要透過所有勘驗內容,呈現出檢察官在訊問時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或不正訊問的情形。

高虹安上次開庭聲請傳喚 4 名助理及李中庭,本次庭前再以書狀聲請傳喚陳琬惠、蔡維庭、吳達偉。檢察官對此也稱,辯方希望透過傳喚獲悉的資訊,僅須庭訊共同被告即可,無多傳必要。

北院定3月6日開庭續行準備程序。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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