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碰到廣告不實怎麼辦?學會自保好過年!|白目觀點

主筆室

2022-12-28發佈

2024-01-28更新

買預售屋碰到廣告不實怎麼辦?學會自保好過年!|白目觀點

買預售屋碰到廣告不實怎麼辦?學會自保好過年!|白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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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民生大事。日前,知名建商在銷售建案時,於網站廣告使用「名牌衛浴設備的圖片」,並在廣告文宣上面宣稱使用「24 小時防塵有氧換氣窗」,但建案實際使用的衛浴設備及窗戶,都與廣告內容不符,因此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開罰了120 萬元。問題來了,買預售屋的時候,該注意什麼地方?法律可以給我什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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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賴帳,就算廣告內容也要確實履行

網站搜尋關鍵字「預售屋」,經常看到美麗有質感的廣告畫面──不論是利用傳單文宣、報章雜誌、網站或是電視廣告,建商總會費盡心力吸引消費者,內容除了主打交通便利外,鄰近的商圈、優良的生活機能、名校學區,甚至是「名牌裝潢」都是吸引手段。

不過,預售屋畢竟還沒蓋好,消費者在簽約時,只能依建商提供的圖片、文字等資訊,在腦海中想像進而作出判斷,消費者顯然在資訊上處於弱勢地位。

因此,《消費者保護法》已經有規定,建商應該要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所提出的產品品質不可以低於廣告內容;建商在與消費者簽約後,更要確實履行廣告內容。換句話說,廣告所提到的內容,都算是建商簽約後所應負擔的內容之一。

為了落實法律的保障,行政院公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其中指出「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的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的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都算是契約的一部分」,另外也說建商「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等內容。

所以就算建商提供的契約內漏掉「廣告所宣傳的內容」,還是會被當成是契約的一部分;反之,如果建商把「廣告僅供參考」等字樣放入契約內,也會被當作是無效的條款。

小心,廣告不是無敵,消保法不是萬靈丹

雖然案例不多,但過去也有案例指出:就算事前廣告有說,但事後買賣雙方有就廣告內容,另外討價還價的話,法院還是判消費者輸的情況。

當時,建商在銷售過程中,用廣告標榜建案內含「泳池、SPA 池、挑高飯店門廳、中庭水花園」等設施,想說藉此吸引消費者。但後來竟然發現,SPA 及泳池是違章建築(因與使用執照不符),被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建築法》而無法使用(雖然後續可以想辦法變成合法使用),消費者心有不甘,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在審理時,考量雙方在簽約時,已就 SPA、泳池的提供另行磋商,並用契約明定「買方已充分了解,同意買方不得以現場與使用執照不符,或經主管機關取締為由,進而要求減少價金,或作請求賠償等其它主張」。所以,最後也就認定:建商具體提供的產品內容,要以契約內容為準;消費者這次不能再把「廣告內容」當作買賣契約的一部分,要求建商履行。

讓我們整理一下概念:雖然消費者可以把建商的文宣廣告留存作為證據,但是實際上在簽約時,如果有另外針對「廣告內容」協調,還是要注意契約條款的內容;在前協調完、簽約前,一定要再詳細閱讀,確認廣告上的內容都有標示在契約內才簽約。千萬不能想說「有廣告好辦事」,然後就在沒有清楚閱讀契約文字的情況下,大筆一揮就簽字了,事後可能會吃大虧的。

公平會在不實建商後面,他非常火

為了要確保建商們公平競爭,並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公平會也針對預售屋及不動產廣告分別訂立了處理原則(註)。

前述處理原則,明定了許多「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態樣,包括:

  1. 建照還沒核發,但廣告讓人誤會已經取得建照。
  2. 廣告標示的土地使用分區與實際不符。
  3. 在工業區建案的廣告中,以住宅配備為圖示或以文字暗示可供住宅使用。
  4. 建築物共有部分的配置與竣工圖不符,遭主管機關認定是違建。

如果建商為了銷售吸引客戶,在廣告中用了曖昧不清或虛偽不實的文字或圖片,就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接到最高 2500 萬元的罰鍰:如果未改善,更會面臨「連續處罰」。

買預售屋一定有風險,簽約前應詳閱契約書

現在許多建案廣告都改以網路推播。精美的圖片搭配充滿詩意的文字,經常吸引許多目光。但各位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去參觀預售屋時,有拿到任何的文宣都要保留好,如果不幸有糾紛,廣告單也許可以救命。

但真正重要的是,簽約前一定要「詳閱契約書」。我知道,契約書很長字很小,但仔細想想,要花上畢生積蓄買一個價值數千萬的商品,還可能因此負債三十年,多花個三小時看清楚契約條款也不為過吧?

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我們最少有五天的契約審閱期,可以慢慢把契約帶回家仔細研究。好好看清楚廣告文宣記載的建材、坪數、車位、共有部分等內容,確認那些內容有沒有清楚說明,再來決定是否簽約,相信你一定可以買到滿意的好房子。

【本次主筆】

資深編輯劉時宇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註:相關行政命令如下。

  1.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
  2.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本專欄法白主筆室「白目觀點」,每週三更新,給您滿滿法白專有的時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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