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族群歧視,還有性別認同的汙名:原住民同志的現身抵抗|話鹿讀冊

群學出版

2021-12-10發佈

2023-03-06更新

除了族群歧視,還有性別認同的汙名:原住民同志的現身抵抗|話鹿讀冊

除了族群歧視,還有性別認同的汙名:原住民同志的現身抵抗|話鹿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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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群學出版《日常生活中的社會運動》,《第二章  原住民同志運動者的現身與抵抗》」 Ciwang Tey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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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族群歧視,還有性別認同的汙名:原住民同志的現身抵抗|話鹿讀冊

本文出自群學出版《日常生活中的社會運動》,《第二章  原住民同志運動者的現身與抵抗》」

Ciwang Teyra、黃炤愷、鄭又維、Lahok Ciwko、謝宛蓉著

壹、前言

隨著臺灣人權運動的進展,催生同性婚姻法案的通過,也促成總統代表國家向原住民族道歉並著手推動轉型正義與和解工程,整體社會對同志與原住民族議題漸趨尊重與友善。回顧同志運動(簡稱同運)與原住民族運動(簡稱原運)的發展,近幾年來才陸續有個人及團體以原住民同志名義現身在運動現場,反映原住民同志現身之不易。

事實上,原住民同志一直以來都真實存在於社會(Ljagang Tjaljimaraw 2016; 梁雯晶2020),部分族群或部落有其稱呼多元性別的方式,然而受到殖民與宗教二元性別觀的影響,這群人時常被隱身或被他人定義,並未被詳細記載於原住民族文史中。

像2015年「山中美姬」紀錄片,描繪原住民多元性別者為了遠離在部落面臨的性別歧視,離開故鄉至臺北工作生活,然而,到了都會區又因為跨文化的人際互動遭遇族群歧視。2017年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阿莉芙」(Alifu, the Prince/ss)在院線上映,講述排灣族部落領袖之長子阿利夫懷著變性的夢想到臺北打拼,期待能轉換性別成為「阿莉芙」,但同時在排灣族長嗣繼承制度下面臨父親要他承接部落領袖的壓力與煎熬。

這兩部作品凸顯出當代原住民同志所面臨的議題:在與文化疏離都會區能展現自己的性別氣質,但回到屬於自己的家鄉卻要隱藏或為自己的性別氣質辯解。對原住民同志而言,生活就是時時刻刻在性別身分與族群認同、都會與部落的環境中不斷來回拉扯。因族群及多元性別身分的交織,原住民同志不僅在日常生活中要面對來自主流社會(包含主流同志社群)的族群歧視與污名,也要承受來自原住民族社會的性別歧視與偏見,如此多重歧視帶來的壓力除了導致原住民同志面臨心理困擾或精神失序等健康議題,也使得原住民同志面臨現身的挑戰與掙扎(Balsam et al. 2004; Fieland et al. 2007; Ciwang Teyra、黃炤愷、謝宛蓉2021; 瑪達拉・達努巴克2015)。

現身(coming out)一詞通常用來指涉個人確認及接受自己的同性傾向,並將此認同之經驗與歷程分享給他者(Reynolds and Hanjorgiris 2000)。臺灣同志社群因異性戀霸權和恐同思維備受社會污名,直到1980年代末期才陸續有同志個人或社群現身與倡議同志權益,透過多元的社會運動管道與形式翻轉大眾對同志負面的印象與污名,試圖讓臺灣社會正視同志的存在。隨著同志議題漸獲關注,投入於同志權益的運動者也逐漸增加,但仍有許多同志受到華人孝道及家庭倫理影響,面臨現身的壓力與掙扎(朱偉誠1998)。雖然現身困難重重,仍有同志勇於挺身而出,甚至積極投入同運並帶動臺灣社會朝婚姻平權邁進(田孟心2019; 葉瑜娟2016)。

社會運動的興起多與翻轉壓迫有關,受壓迫群體嘗試藉由公民群眾的力量向政府爭取權利,儘管不同的受壓迫群體之間存在議題或路線上的差異,若能因共享某些價值尋求結盟,將能增強運動能量;而當受壓迫社群彼此合作時,也會看見群體內有部分成員同時具備兩種或多種受壓迫與被社會標籤的身分。

進而,受壓迫的群體會意識到群體中有次群體的存在,其所享有的文化和處境往往被群體中的主流漠視,如此一來,不僅排除運動多元性,也可能造成認同上的困境,再製了大社會對非主流的壓迫(吳紹文2004)。以同運為例,陸續有文獻指出同運似乎忽略同志社群內部的多樣性以及多重身分的交織性(陳俊霖2008; 陳若明2011),使得受多重壓迫的同志社群,譬如:原住民同志、障礙者同志、老年同志等,其處境難以被一般同志認識與理解,並可能形成社群內的另一種壓迫。

原住民同志屬於當代臺灣同運中未被看見的次群體之一,具有原住民與同志雙重交織身分,瑪達拉‧達努巴克(2004: 35)指出原住民同志所面臨的處境是:「說到『同志』時,指的是平地同志或漢人同志;說到『原住民』時,說的是(異性戀)男性/女性原住民。」使原住民同志在兩個群體中都感到格格不入,原住民同志具備原住民及同志雙重受壓迫身分,使其在過去的原運及同運中皆未能尋得合適的位置(Ciwang Teyra、黃炤愷、謝宛蓉2021; 吳紹文2004; 瑪達拉・達努巴克2015)。

隨著同志社群內部陸續有聲音呼籲重視交織身分,以及原住民族社會逐漸關注內部的壓迫議題,原住民同志的權益才開始獲得關注。2018年同性婚姻的公投與隔年的立法,讓鮮少被原住民族社會重視的多元性別議題成為部落公開談論的話題,然而,在公投與婚姻平權推動的過程中,部分族人對同志議題採負面的態度,在社群媒體或原鄉部落發表歧視言論,甚至在電視節目或公聽會中,有與會的原住民族代表表示「原住民沒有同志」、「同志違反部落傳統文化」、「同運議題綁架原住民」、同婚破壞原住民家庭文化(立法院2016; 莊泰富2020)。

儘管如此,卻有原住民同志在不友善的部落氛圍下公開現身,甚至積極籌組原住民同志團體,以回應社會對族群與多元性別的污名(梁雯晶2020; 游苔2020)。有鑒於原住民同志面臨族群、性別及其他身分的多重歧視,使其發展出有別於一般同志與一般原住民族社群的生命歷程,為求瞭解原住民同志如何突破族群與性別的多元歧視,勇於現身並倡議原住民同志運動,本研究聚焦原住民同志運動者,探究其現身原住民同志運動之契機、挑戰與動力來源。期待藉此彙整有助於現身原住民同志運動的要素,以供原住民同志社群作為個人現身及群體運動的參考。

貳、當代原住民同志處境

在臺灣,原住民同志除了族群與同志的受壓迫身分,也同時存在其他多重身分:社經地位、信仰基督宗教、在都市或部落生活與移動的經驗等。在這些身分伴隨的優勢與劣勢彼此交互作用下,原住民同志發展出多元的生命樣貌。

瑪達拉‧達努巴克(2015)撰寫當代排灣族貴族(mamazangilan)男同志的生命經驗是在文化制度的性別觀、基督宗教對於同性戀的污名等交互作用下形塑而成,他指出在部落中教會和家族緊密連結,教會扮演提供族人心靈支持及部落人際連結的主要角色,但因為族人對男性的男子氣概期待以及教會的恐同氛圍,當個人的性別氣質表現不符期待時,必須要選擇離開教會或隱藏自我,避免因為個人的同志身分使家族失去部落名聲或影響家族的貴族地位。

吳紹文(2004)以族群、性別、宗教與階級在原住民同志身上交互作用的影響切入,指出留在家鄉的原住民同志由於部落內家族緊密的親屬連結,使其時常面臨來自家人與族人的期待而備感壓力,譬如:因未婚被期待承擔家計、族群文化對於婚姻的觀念、基督教和大眾媒體對同志身分的污名;而離開原鄉到都會地區生活,原住民同志又必須面對經濟與文化資本的弱勢。

除了族群、性別、宗教與階級等多重身分使原住民同志處於不同的優勢與劣勢處境,於部落或都市成長的經驗,也使其面臨不同程度的壓迫。林文玲(2012)以部落的「姊妹」為例,指出生活在部落的原住民多元性別認同者,除了面對部落的親屬關係以及伴隨的責任與規範,也要面臨與親屬關係緊密連動的政治、宗教、經濟與社會互動等多重身分的交織。

董晨晧(2017)進一步以排灣族「姊妹」為例,指出不少排灣族多元性別認同者參與在教會中,易遭遇來自部落文化與基督宗教對同志議題的不友善言論,會透過聚集「姊妹」互相慰藉與依靠,或是藉由參與同志友善的宗教社團,尋求對同志的多元詮釋。

Ciwang Teyra於國立臺灣大學婦女研究室舉辦的「原住民自治與平等的性別難題」論壇中指出(2020年12月11日),都市成長的原住民同志因為不符合社會對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譬如:會講族語、懂得族群文化及歷史,使其常被主流社會與原住民族社會質疑其原住民身分。為了正當化自己的原住民身分,有些原住民同志積極尋根、欲連結部落族人,過程卻不一定順利,甚至可能遭受部落族人對其原住民身分的挑戰與懷疑。

此外,原住民同志最早的族群歧視經驗通常發生在求學階段,族群身分伴隨的升學加分與經濟補助,使其面臨師長與同儕的不友善對待甚或言語霸凌。當遭遇族群歧視與偏見時,部落或原住民族社群是原住民同志尋求安慰的避風港;然而,由於主流價值、基督宗教以及族群文化對多元性別的偏見,原住民族社會多以負面的態度看待同志議題,當意識到所處環境不友善,原住民同志通常會更隱藏自己的同志傾向與性別氣質,也更謹慎是否揭露其同志身分,以避免因性別污名與歧視再次面臨被部落族人排擠與否定的可能。

綜上所述,原住民同志在多重受壓迫的身分下,處境實為艱辛,也讓其現身更具挑戰性。然而,近十幾年來,陸續有原住民同志公開現身倡議原住民同志的權益,原住民多元性別團體也相繼成立,以組織化的方式深耕與推廣原住民同志議題,並帶動原住民同志運動。本文為探究原住民同志於臺灣社會運動脈絡中的處境,以下將針對原運、同運及兩者匯流進行討論。

 

本書作者:

黃應貴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人類學博士,現任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特聘教授,目前在清華人社院正在推動「新世紀的社會與文化」長期研究計畫。長期從事台灣原住民中的布農族研究,著有《反景入深林:人類學的觀照、理論與實踐》、《人類學的評論》、《人類學的視野》、《布農族》、《台東縣史‧ 布農族篇》、《「文明」之路》三卷等書,主編《人觀、意義與社會》、《空間、力與社會》、《時間、歷史與記憶》、《物與物質文化》、《21 世紀的家:台灣的家何去何從?》、《日常生活中的當代宗教:宗教的個人化與關係性存有》、《21 世紀的地方社會:多重地方認同下的社群性與社會想像》( 與陳文德合編)、《金融經濟、主體性、與新秩序的浮現》( 與鄭瑋寧合編)、《族群、國家治理、與新秩序的建構:新自由主義下的族群性》、《政治的消融與萌生:新自由主義國家的治理效應》(與林開世合編)、《主體、心靈、與自我的重購》等書。

王增勇

多倫多大學社工博士、哥倫比亞大學社工碩士。現任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行政院轉型正義委員會專任委員、President of WG06 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 International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主張社工必須成為社會改革的動力,透過批判典範的建制民族誌或敘事行動研究取向,鼓勵基層社工發聲。九二一地震後進入台中和平大安溪沿線部落從事災後重建工作,並開始致力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發展,強調原住民社工必須從原漢殖民歷史理解原住民議題,並以解殖做為為社工實踐的前提。關切的原住民議題從災後重建、家庭暴力防治、飲酒問題的文化介入、到幼兒托育與長期照顧政策對原住民的社會排除,目前以原鄉長照為研究主軸。曾任臺灣社會研究季刊主編、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露德協會理事長、原住民族長期照顧聯盟協會常務理事。

王信翰

現任花蓮縣花蓮市國褔社區發展協會專案管理員。曾任臺北醫學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研究中心計畫助理。目前生活在花蓮的撒固兒部落,透過工作關切及參與原住民族部落的長照與發展議題實踐。

Ciwang Teyra

成長於原漢雙族裔家庭的太魯閣族,來自花蓮Tkijig 部落。美國華盛頓大學社會工作學院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包含原住民族多元性別、原住民族健康與照顧、歷史創傷、歧視與韌性等課題。參與在原住民族與多元性別相關的人權團體,致力於倡議原住民族與多元性別權益。

黃炤愷

台北人,於都會家庭出生長大,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碩士。關心原住民族議題,近期研究課題包括原住民族同志生活處境、原住民族復原力、原住民族照顧、健康不平等以及新自由主義下的社區工作。

鄭又維

高雄人,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

Lahok Ciwko

大臺北出生成長,原漢雙族裔背景的阿美族。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生。大學期間於臺大原聲帶社擔任社長,啟發自身族群意識。現關注且參與原住民族相關議題。

謝宛蓉

臨床社工師,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社會工作所博士生。研究領域為心理創傷復原處遇以及創傷後成長相關研究。

萬尹亮

東海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曾任逢甲大學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研究所副教授,英國University of Essex 社會學博士。他本來唸經濟學,後來在社會學找到樂趣,發現了多元視角和方法可以更深刻的理解經濟和市場。因此他的研究專長是從消費的角度思考社會變遷和經濟的另類可能。他以消費政治的研究開始,提出這樣的問題:東亞消費社會的形成與這個區域的政治經濟發展有何關聯?他用日本的消費合作運動、中國的打假鬥士和愛國網民,台灣的消費者保護和倫理消費行動,來凸顯在快速的經濟轉型過程中,民主、威權和民主轉型等政治脈絡如何建構出特定的消費者概念及市場制度。近年他轉向消費最核心的一環,食物,研究台灣和中國於2010年前後興起的另類食農網路。他用消費實作理論,解釋農夫市集的社群怎樣改變消費者日常的購買和飲食行為。接著,他以社會團結經濟的角度,分析消費者和農友如何用新媒體、交易規則和平台來協調市場實作。他最新的研究則進一步探索消費道德論述如何成為另類市場的基礎,檢視台灣如何學習日本「提攜」和「生活者」的論述,台灣又如何影響中國的消費合作社。他的研究發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umer Studies、Journal of Consumer Culture、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Cultural Sociology、《文化研究》、《台灣鄉村研究》等刊物。

張正衡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社會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副教授。長期關注日本社會與文化之發展,研究興趣包括社區研究、物質文化、城鄉發展、當代理論等。著有〈根莖狀的社區:新自由主義下的日本地方社會〉、〈非地方的地方性?一個關於機場的當代人類學〉等論文。目前的研究工作主要嘗試從日常生活中的平庸之處出發,透過民族誌的觀點對當代日本社會生活進行整體論式的探索與檢視,希望將來能對當代人類學的知識構築作出些許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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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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