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0-02-28發佈
2022-10-19更新
搜索權限的爭議,從《國際橋牌社》中時晚報報社事件談起|廖伯威、江鎬佑

在戲劇《國際橋牌社》中有一集,警總前往報社搜索,大搖大擺地走進去,不僅拒絕出示 搜索票 ,甚至指著腰間的槍說「 …
搜索權限的爭議,從《國際橋牌社》中時晚報報社事件談起|廖伯威、江鎬佑
在戲劇《國際橋牌社》中有一集,警總前往報社搜索,大搖大擺地走進去,不僅拒絕出示 搜索票 ,甚至指著腰間的槍說「這就是搜索票」。從今天的角度來看,絕對會覺得警方的行動有侵害人權疑慮,但從「無所忌憚」到「人權爭議」,關於搜索的法律規定又是怎麼演變而來的呢?
搜索是什麼?
「搜索票」這東西,對於喜歡看戲劇的人來說大概也不陌生:警察一腳踹開門,嘴巴喊著不要動,手上拿著張紙說是搜索票。當偵查機關覺得你家有犯罪證據、覺得有壞人躲在你家、覺得你口袋裡有一包毒品,想叫你過來給他看看,這些在你家裡、身上東摸摸西摸摸,就是所謂的「搜索」。
不管是找人、找東西,偵查機關為了找到證據所進行的搜索行為,對個人的隱私權是很強烈的侵害,畢竟沒有人希望警察可以隨便就進門來查水錶。所以根據現今《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若要搜索,原則上必須要有搜索票。
不過事實上,搜索票的重點並不是那張紙,而是在於誰可以決定搜索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