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書瑜|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到底該用哪個扣?

黃書瑜

2017-05-02發佈

2023-03-05更新

黃書瑜|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到底該用哪個扣?

黃書瑜|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到底該用哪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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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什麼是扣繳憑單?>文章中就有跟大家提到五月是個令荷包哀傷的月份,先不論扣繳憑單有沒有收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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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書瑜|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到底該用哪個扣?

在上篇<什麼是扣繳憑單?>文章中就有跟大家提到五月是個令荷包哀傷的月份,先不論扣繳憑單有沒有收集完整,當自然人憑證或是健保卡插下去那一刻,所有的收入成本費用都會跑出來。

有鑑於去年筆者終於自己獨立報稅(不要問我為什麼去年才開始自己報,這是個不能說的秘密…,當發現自己採用列舉扣除額比標準扣除額來得有利想要修改,卻被稽徵所服務阿姨白眼無止盡對待後,立馬跪求法律白話文運動讓我刊登本篇文章,讓大家可以在報稅時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扣除方式。了解這些扣除額,也比較不會荷包失血已經夠傷心還要被白眼連發~

扣除額有幾種?

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可知道,扣除額可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而一般扣除額可以選擇要以「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的方式來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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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扣除額既然稱之為特別,所以有符合這些扣除額條件時,通常大家都不會忽略可以申報這些扣除額。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可知道,特別扣除額有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咦?!對它好熟悉!不記得的話請看<一個讓名模林若亞登上社會新聞的解釋──司法院釋字第745號>)、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於針對特別扣除額已規範一扣除最高上限或定額,因此本文就不詳加介紹。對於一般納稅人而言,或許可以多扣一點、少繳一點稅的可能就是在一般扣除額的部分,因此有必要來對於這個一般扣除額再多了解一下!

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該選哪一個呢?

依上圖表可知,大部分的人在報稅時採用的是標準扣除額。依照財政部所作之公告,105年度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新台幣90,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為新台幣180,000元,而且申報時不需提供任何文件,也就是國家幫我們擬定了一個全年度的可能支出。

若以90,000元為計算,相當於一個月平均支出為7,500元,或許看到這邊讀者會想說,我一個月的開銷早就不只7,500元囉!但是標準扣除額有個好處就是不需出具任何證明就可以適用,倘若實際上開銷沒這麼多,或是有效單據證明無法時時刻刻保留到申報年度者,採用標準扣除額是最方便的!也因此大部分所得沒有那麼多的人,常選擇是以標準扣除額的方式來報稅。

那為什麼有些人還要採用列舉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其實不少,有些項目甚至是沒有金額上限的限制,只要保有相關單據,有時候總額有可能會高於90,000元喔!

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規定,列舉扣除額的項目有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以下稍微簡單地介紹一下:

  • 捐贈,會因為捐的對象不同而有上限與否的限制,普通一般人比較常見的大概就是向慈善或公益團體捐贈吧!基本上這會以所得總額的20%為上限,而且需要附上受贈單位所開立的收據正本。
  • 保險費,分成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及健保以外的保險費,通常這個金額在調所得資料出來時都已經登載在資料上,但還是會建議跟自己所有的保險費繳納證明書及保費收據正本等作一比對。
  • 醫藥及生育費,通常就會是建議大家要仔細比對的地方,倘若前一年度有多次看診且是自費的情況,在這部分只要能提出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就可以無上限的扣除。
  • 災害損失,需要檢附稽徵處勘驗受災損失的證明文件。
  • 購屋借款利息,須為自用住宅,每一戶有30萬元的上限,而且必須提出利息單據的正本。
  • 房屋租金支出,只要能提出租賃契約書或是付款證明影本等單據就可以去申報。

在最後兩項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間只能擇一申報喔!否則大家都當包租公或包租婆,然後去租便宜的房還可以一直扣除,天下沒那麼好的事的啦…

在這裡筆者會建議大家可以多留意醫藥費及房屋租金這兩部分,畢竟看醫生算是日常生活中蠻常會接觸到的事,有些人會因為健保給付的藥可能沒那麼好,而選擇自費較好一點的藥;或是有些女生開始會作子宮頸抹片檢查,在30歲以前這也是要自費的。有時候有些醫藥費是否可以做扣除它是有模糊空間的,所以還是會建議大家留下這些單據比對。

而現在房價那麼高,租屋族那麼多,所以房屋租金這項支出也算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但在申報房屋租金前最好是與房東溝通一下,有些房東為了逃稅他可能沒報租金收入,結果你一報了房屋租金支出,房東之後可能會常找你麻煩,這也不太好…

另外跟大家提到,近年來醫美很蓬勃發展,很多女孩兒都花了大把銀子在醫美診所上,這樣可以算是醫藥費支出嗎?當然是,不可以啦!!!別傻了…這裡所指的醫藥費是真的有必要診治的情況,所以也不是所有的支出有單據,就也一定可以認列。

每一個列舉扣除額都有它的一些眉眉角角要注意,我相信上網google一定都可以查到許多詳細介紹[1],是否可以提列是一回事,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單據,所以一定要妥善保存相關收據。倘若單據加總後的金額高於90,000元,那或許就可以毅然決然地跟「標準扣除額」Say Goodbye啦!

最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會想說不去報稅,反正最後國稅局也會寄一個補稅通知,再依那個補稅單去繳納就好。可是因為稅捐機關核定僅採「標準扣除額」,若你覺得你有可能在列舉的情況下可以列出超過90,000元的支出,那千萬別因為一時的小偷懶,而增加了荷包的大負擔喔!


[1] 怕寫太詳細大家就不看這篇文章了…目前筆者google後覺得最簡易又詳細清楚介紹的大概就是Yahoo奇摩理財的這篇文章:https://goo.gl/trJNR8 ,供大家參考。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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