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珈熒
2022-12-10發佈
2023-02-15更新
和解與寬恕:司法如何陪伴創傷?|許珈熒
2022 年司法院與法律白話文運動攜手策劃一系列「司法人文沙龍」講座活動,希望透過跨領域的對談,激盪出不同觀點,拉近司法與民眾的距離。首場人文沙龍以「未來的模樣:元宇宙怎麼去?」為系列講座開啟序章,第二場談論「是男生就不准哭: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以及第三場「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最後一場接著以「和解與寬恕:司法如何陪伴創傷?」為題,邀請到曾撰寫《向著光飛去》系列、《寒淵》等作品的施又熙作家,從創傷療癒的書寫,和參與轉型正義的經驗中,與觀眾進行主題分享,探討和解和創傷的復原;許瑛玿老師,目前擔任諮商心理師,並且具有法院修復促進者之實務經驗;以及邱巧寧法官,任職於新竹地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以其過去在進行修復式司法政策的推進,和在少年司法案件中,如何在處罰外去發掘犯罪成因的經驗進行分享。
2022 年司法院與法律白話文運動攜手策劃一系列「司法人文沙龍」講座活動,希望透過跨領域的對談,激盪出不同觀點,拉近司法與民眾的距離。首場人文沙龍以「未來的模樣:元宇宙怎麼去?」為系列講座開啟序章,第二場談論「是男生就不准哭:從 CEDAW 看有毒的男子氣概」,以及第三場「數位時代與司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最後一場接著以「和解與寬恕:司法如何陪伴創傷?」為題,邀請到曾撰寫《向著光飛去》系列、《寒淵》等作品的施又熙作家,從創傷療癒的書寫,和參與轉型正義的經驗中,與觀眾進行主題分享,探討和解和創傷的復原;許瑛玿老師,目前擔任諮商心理師,並且具有法院修復促進者之實務經驗;以及邱巧寧法官,任職於新竹地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以其過去在進行修復式司法政策的推進,和在少年司法案件中,如何在處罰外去發掘犯罪成因的經驗進行分享。
創傷的療癒、復原,與自己和解
「你最早的童年記憶是什麼?你想得起來嗎?」父親為政治受難者、也是保外就醫才得以出生的施又熙老師,傾吐自身 5 歲時的經歷,當時特務曾闖進家裡想要搜刮證據,原以為是家裡遭小偷,後來卻發現床上放了一把菜刀,還有訓導主任在升旗台上指著她說:她就是江洋大盜某某某的女兒。這些事件成為施又熙老師心底最深的創傷。她雖然是政治案件的局外人,卻是政治暴力創傷的當事人。
身為白色恐怖受難者二代女性的施又熙,以《向著光飛去》首部曲將動人 愛情故事勾勒出時代悲劇後,再以《光的闇影》直視白恐加害者後代的內心,展開一場受難者後代與加害者後代的深刻對話,又以聆聽、理解為目的的書寫《寒淵》。
當我們在處理政治暴力創傷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開宗明義表達了「和解」的目的。施又熙老師拋出問題引領觀眾思考:我們是否過於高估和解在解決衝突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只是法律上的和解,更應該思考心理層面的和解。
探討創傷的療癒,除了原諒、和解,施又熙老師也強調「聆聽」的重要。我們已經聽那麼多政治受害者的故事,現在更需要敞開心胸去聽加害者的故事,試圖瞭解他們為什麼變成加害者?是誰讓他們變成加害者?這個加害體系是如何形成的?而非直接、片面地將加害者/執行者妖魔化,因為唯有找到建構這個社會的原因,才能確保未來不再發生,創造不同的社會氛圍。
「誰是我們需要和解的對象?」創傷不會只出現在政治暴力事件,施又熙老師也以中途之家受虐婦女孩童、性騷擾受害者為例。知道、理解、接受、再理解那些時有反覆浮現的情緒,並真心接受,最後始能抵達接受真實傷痛的狀態,「與自己和解」才是最重要的。
司法如何療癒創傷?
邱巧寧法官接著補充,在現行司法制度中認定的狹義被害人,有哪些可以行使的權利以及可能得到的資源?除了有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以外,在刑事訴訟法偵查中、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是少年事件處理法調查或審理中,亦可以轉介修復式促進者進行修復式司法。
同時,《少年事件處理法》立法精神即是修復式司法,它強調的 是如何避免少年再犯、使少年健全成長。且少年庭法官在開庭前就會做好相關調查報告,從書面上去暸解行為人與被害人的家庭背景、身心症狀等人生脈絡,這是與一般刑事訴訟程序本質上相當不同的制度設計。
呼應到施又熙老師所言,由於受害者心理復原的過程漫長、不易,所以除了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從起訴、偵查到審判階段提供受害人社工、心理諮商師的協助,修復式司法讓法院亦可在審判中主動發現案件雙方的修復需求,提供修復轉介的機會。邱巧寧法官也表示,雖然目前已有相關法源依據,但是現行願意進入這個程序的當事人卻鮮少,因此,仍應從執行與配套措施予以更細緻的落實修復式司法。
此外,邱巧寧法官也向觀眾說明,修復式司法、修復式正義或稱修復式對話,並不是要取代刑事司法,而是採取補充、並行的方式。修復式司法目的就是修復被害人、行為人及社會因為犯罪所造成的各種影響,包含恢復財產損失、恢復傷害、恢復安全感、恢復尊嚴、恢復賦權感、恢復正義已實現之和諧感、恢復社會支持等。
因為一個犯罪的創傷,可能小至行為人、被害人和家屬,也可能大至轉型正義中的整體社會。刑事司法裡,誰有創傷、誰需要被修復、凝聽、陪伴,就需要修復式司法來看見。邱巧寧法官說,我們希望這些行為人的創傷被看見、被聽到,只有把他一起拉起來,這個社會才會變好。
修復情感創傷,進而復歸社會
接著,許瑛玿老師以諮商心理師的視角,來看修復式司法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傳統刑事司法中,被害人與加害人往往站在指證、防衛的對立面,且法庭裡帶著挫敗、憤怒和不公平的創傷反應 。所以修復式司法的工作不在於要求被害人得到道歉了就要原諒,而是藉由對話讓被害人可以探究背後成因,讓行為人有機會聽見被害人的痛苦並回應,進而達到療癒創傷、恢復「平衡」的過程。
許瑛玿老師說,所以修復式司法是以「人」為核心,來促進兩個相當重要的目標。首先,是「提供敘說機會得以理解與被理解的過程」,讓加害人/行為人說明犯罪過程,協助被害人/相對人表達感受、需求。創傷常以片斷、未整理的形式儲存在記憶裡,透過敘說來串連、重組碎片化的記憶和感受,得以清楚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帶來什麼影響?不批判的聆聽,讓敘說者被理解。
同時,試圖「修復情感創傷,進而復歸社會」,協助加害人/行為人認知自己犯行所帶來的影響,透過「會前會」與修復式對話的過程,讓被害人/相對人說出自己的期待為何,進而道歉、協議、填補實質損害。許瑛玿老師也說,縱使被害人並未接納行為人的道歉,但是只要有對話,修復式司法就已達到部分成功。因為透過同理、轉譯的過程,得以澄清個人情緒、想法,並且定位對話目標,從中發現需求和支持力量。
許瑛玿老師說,在理解與被理解後,即使未達成協議,被害人反而往往成為安慰行為人的一方,成功的對話帶來的影響是能夠翻轉整個局面。憤怒往往來自層層堆疊的想像和推論、透過敘說脫掉一層層想像並釐清事件經過,當走過情緒的折磨(失去的痛苦、憤怒、自由和愧疚)後,更能接受對方的承諾,並給對方一個改變的機會。
結語
本場講座從創傷療癒書寫、參與轉型正義的經驗,以及司法如何陪伴行為人及被害人探討犯罪成因與創 傷復原等分享,讓觀眾對於修復式司法的重要性有了更完整的認識。問答時觀眾也踴躍提出想法交流。唯有整體社會對於修復式司法的對話有共同的認知,才有機會修復重大犯罪帶來的集體創傷。試圖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增加民眾對於修復式司法精神的認識,正是舉辦司法人文沙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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