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24-12-19發佈
法官質疑未立即寄回賄款袋 鄭文燦:憂影響選舉及形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在桃園地方法院開庭,面對收賄指控,他否認犯罪,解釋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依內政部指導進行,無關賄賂。檢方指控鄭收賄500萬元,協助土地重劃,鄭文燦強調市府依法辦理,並非受賄。
#法律白話新聞 鄭文燦涉嫌貪污案今(19)日於桃園地院開庭,鄭文燦當庭否認犯罪,表示桃園市政府辦理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是遵循內政部指導及同仁專業,並非配合廖俊松請託。他也強調,得知廖俊松在官邸遺落手提袋後,就請對方取回,事後也親自交還。
桃園地檢署 8 月起訴鄭文燦,指控其收取 500 萬元賄款,協助鴻展公司將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農地,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檢方主張,鄭文燦收取賄款後,指示局處向國發會爭取核定本案為國家重大建設,於計劃內容加註可市地重劃,直到發現遭監聽,才改採全區區段徵收。
檢方也指控,2017 年 9 月廖俊松及其子廖力廷,曾持裝有賄款的黑色手提袋步入官邸,與鄭文燦簡短閒談後,將手提袋置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型陳述及手勢比劃「5」,過程鄭文燦均知情。事後發現遭監聽,鄭文燦才退還賄款。
鄭文燦回應,廖俊松當天確曾來官邸拜會,但是廖俊松抵達的時候,他還沒回到官邸。官邸警衛是按照慣例,讓廖俊松先進入會客室等候,他回到官邸後,才進入會客室。實際會客時間不長,大概 10 幾分鐘。
鄭文燦表示,廖俊松當時都在吹噓其和台塑關係良好,並未談及開發案,也未看見手提袋,隔天早上檢查會客室時發現,詢問確認是廖俊松所遺落,便要求他前來取回,但廖俊松遲遲不來,他才聯絡其子廖力廷並親自交還。
法官不斷追問拜會細節,詢問鄭文燦是否曾打開手提袋確認,為何不和廖俊松要個地址寄回就好,又為何不將手提袋交給政風。
鄭文燦回應,有猜到裡面裝什麼,但不想去拆開確認。而且但當時正臨選舉,擔憂交給政風,事件會傳開,影響自己和台塑形象,認為親自交還才不會留下「事尾」。
針對收賄後協助爭取自辦重劃,鄭文燦反駁,早在 2011 年,該農地就經內政部審議,取得個案變更資格,並納入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審議核定權責均在內政部,無須經過桃園市府同意。
鄭文燦強調,是營建署署長建議本案申請國家重大建設,市府是依營建署指導,申請核定本案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是為了配合鴻展公司出資人廖俊松的請託。
鄭文燦主張,營建署在 2017 年 3 月會議中,建議桃園市政府以「國家重大建設」申請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並建議桃園市政府評估區段徵收的困難點,併同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鄭文燦指出,基於營建署的建議,市府在 2017 年 8 月會議,就已決定將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部分採區段徵收辦理,而該農地則可繼續推動市地重劃,但須在期限內依規定取得全體地主同意,否則市府會以全區區段徵收辦理。
鄭文燦反駁,上開決議過程時間早於檢察官主張的 9 月收賄事件,並非是發現被監聽才改變態度,檢方說法完全是誤解。
法官詢問,若市府早知廖俊松需要取得全部地主同意,才能向內政部申請後續程序,廖俊松又為何要向市府陳情,市府又為何要受理。
鄭文燦回應,人民陳情來不可能不受理,市府都是重申規定內容,他不會知道廖俊松主觀上在期待什麼。
在都市發展中,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都是土地整備的方式,也就是將零散不規則的土地予以整理,讓土地利用更有效率。但在實施方式、適用範圍、補償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
區段徵收由政府主導,適用於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並可同時進行土地使用變更,例如將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或工業區。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領取現金補償或領回抵價地(即政府提供的土地),但領回的土地面積通常會減少
市地重劃則可由政府主導或民間自辦,土地所有權人通常會根據原有土地面積,領回相同或略有減少的土地,通常不涉及土地使用變更。土地所有權人透過市地重劃,所獲得的土地面積通常較透過區段徵收多。
農業區變更使用如符合《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得自辦市地重劃。
檢方主張,如本案順利使用市地重劃,廖俊松等人可取得之利益,預估約 24 億元。
林口特定區由於橫跨新北、桃園二市,都市計畫由內政部負責,若要將農業區變更為工業區,由內政部審議。但是市地重劃,仍由桃園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負責。
因此鄭文燦主張相關決策依循內政部建議,並非出於收受賄款,是否能說服法院,仍有待觀察。
報導|白廷奕、楊貴智
法庭素描|法白特約畫家小六
攝影|白廷奕
法律白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