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死人還得上班?高溫底下的工作風險與制度空窗

楊貴智

2025-09-10發佈

熱死人還得上班?高溫底下的工作風險與制度空窗

熱死人還得上班?高溫底下的工作風險與制度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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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溫假議題備受關注,極端氣候下戶外勞工熱傷害風險大增。現有法規雖強調勞工權益保障,但高溫假落實困難,亟需完善機制守護勞工健康,社會與政府應共同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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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高照,讓人彷彿身處烤箱,台灣一年有近 4000 人因為熱傷害而送醫,如果不幸中暑,死亡率更高達 3 成。2021年,一位在屏東從事戶外工作的勞工,中暑不幸身亡,雇主因為沒有視天氣狀況,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被判過失致死,有期徒刑 4 個月。

根據衛福部「熱傷害人次監測數據」,近五年來,因為熱傷害而就醫的人數不斷攀升,2021年全年度共計2025人,去(2024)年,就高達3968人,幾乎是翻倍成長,今年截至8月3日,也有2034人,超過 2021 年。

今(2025)年,中央氣象署署長呂國臣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目前氣象法僅將颱風、豪雨、低溫等列為災害性天氣,但在極端氣候下,高溫也可能造成生命財產損害,因此正研議將其納入災害性天氣,必要時發布高溫特報,供地方政府與災防單位採取應變措施,相關修法草案預計今年送行政院,至於高溫特報的溫度標準仍待討論。

如果修法讓高溫列為災害性天氣,未來是否能比照颱風、地震等天災放假,成為大眾關注焦點。1111人力銀行於2025年7月發布調查顯示,近半數勞工(49.3%)支持「不分工作型態,一律放高溫假」,另有 44 %認為應依工作性質區分放假,僅6.6%反對,顯示高溫假在社會上已有一定支持度。

然而,環境部認為台灣高溫多集中於數小時,難以放整天假。勞動部也指出,風險差異取決於暴露程度,目前採分眾保護策略,至於是否推動全面高溫假,仍待更多討論與評估。

對在冷氣房辦公的上班族來說,高溫假或許顯得不切實際。然而,對必須長時間在烈日下工作的勞工,高溫卻是每天都要面對的危險。 除了營造業工人外,必須長時間曝曬在太陽底下工作的職業,其實比大家想像的還要多,包括外送員、停車收費人員、郵差、台鐵調車場員工、機場航勤作業人員、台電高空電塔維修人員...等等。這些看似日常的工作,其實都可能在酷暑中成為高風險的生存挑戰。

高溫假的難題

面對熱傷害的危害,暫停在高溫底下工作或是放高溫假,聽起來似乎是一個理想的選項,但實際上執行起來,卻又必須考慮到各種面向。舉例來說,交通運輸業兼具公共服務的特性,許多營造業工作者則是按日計薪,不上工就沒有薪水。

機場航勤人員

小劉(化名)是桃園機場的地勤人員,年資將近20年,工作內容是開主艙升降車, 讓貨物可以順利的輸送進貨機裡,或是將貨物從貨機卸載下來。他的工作場所就是偌大寬廣的機坪,一日 8 小時工時中,就有 6 小時得在烈日下作業。

為了因應高溫曝曬,他上工時把全身包得緊緊的,「長期下來,大家都習慣這樣的工作環境,會帶水、帽子、太陽眼鏡,還有頭巾遮臉,就跟採茶工一樣。」小劉說。

他所負責的是貨機業務,相較於客機,需要的裝載時間比較長。以波音 777 為例,進行貨物裝卸,一次就需要 2 個小時至 2 個半小時。波音 747,作業時間更長達 2 個半小時到 3 個小時,期間人員都不能離開。

不過波音 747 雖然作業時間較長,但設有部分遮蔭設施,相對能減緩曝曬。波音 777 則完全沒有遮蔭,長時間工作下來格外辛苦。

小劉說,中暑、反胃等情況,每年幾乎都會發生一到兩次,他自己也曾因高溫而嘔吐、頭暈。「如果真的撐不住,就得趕快請班長用對講機安排休息。」

有時候甚至會有特殊裝載,必須格外謹慎作業。例如ASML(艾司摩爾)運送給台積電的機台,就是交由他的公司進行裝卸工作。這類任務不僅要求精確,耗時也更久,常常遠超過一般貨機的裝卸時間。

近年貨運量持續攀升,市場需求強勁,班機增班,工作越來越忙碌。擔心員工會在機坪上中暑發生意外,主管在跑坪的時候,也會特別帶冷水來給他們:「因為是機下作業,離飛機很近,暈倒會有風險,因此不能硬撐。」

然而對小劉來說,高溫假幾乎不可能。他的工作緊扣班機起降,一旦貨物裝卸完成,飛機就必須立刻起飛,延誤一分鐘都會影響整體航班調度。「連機場發布雷擊警報,工作都不一定會停,更何況只是天氣熱。」他苦笑著說。對他而言,高溫不是能不能工作的問題,而是必須咬牙完成的日常。

台鐵調車工

烈日底下,小高(化名)揮著滿是汗水的手掌,指揮龐大的列車緩緩移動。他是七堵調車場的一名調車工,每天至少有 6 小時必須在鐵道上曝曬。七堵調車場佔地 44 公頃,是台鐵北北基地區的重要樞紐,平均一天要處理44個車廂的拆解、連掛、檢修與清洗。

這份工作需要極高專注力與體力,一節車廂重達35公噸,零件動輒15公斤。他必須先拆解連結器,再與司機員、機務段、調度室協同移動車廂。作業時,他甚至要鑽到列車底下,「只有百分之百成功連掛,才能避免脫軌或煞車失控。」小高說。

然而,這些繁複程序幾乎都在戶外進行,無論豔陽高照或是大雨傾盆,這些極度挑戰體力的工作,調車工都得咬牙完成。艱辛的工作環境,讓調車單位的流動率居高不下。

「我曾跟主管反映過高溫假的問題,氣溫太高真的很容易中暑,但沒人重視。」他也指出,即使想自我保護,實務上卻連最基本的飲水需求,都難以兼顧:「工作在線路上,帶水非常不方便。」

小高的處境則不同。他的調車工作雖然也在戶外,但若真的要停下來,即使中斷一小時。然而,他無奈地指出:「誰能保證下一個小時就不熱了?」與小劉相比,他的挑戰不在於「能不能停」,而是「停下來也沒有意義」。

高溫停工難有共識

對小劉跟小高來說,由於工作涉及大眾運輸,必須要配合航班的起降,或是火車的時刻表,具有公共服務的工作性質,讓他們不是想喊停就能停。就算天氣真的非常炎熱,他們傾向盡快完成工作,而不是暫停工作。

兩人的共同點在於,他們都知道氣溫的威脅確實存在;差異在於,停工對一個人來說不可行,對另一個人來說卻無助於解決問題。再加上高溫的感受極為主觀──「我覺得很熱,但同事不一定覺得很熱」──更讓現場難以形成共識。

事實上,高溫假在台灣早就是老議題。2013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即曾邀請專家學者討論。2018年時任勞動部長許銘春也曾表示可討論高溫假議題。立法院法制局也發布研究報告,但對於高溫的 標準?是否區分行業別?室內外工作?強制性高溫假或高溫津貼,均無法達成共識。

「熱無法迴避,工作卻不能停」,成為台灣勞工的共通處境。負責任的精神,讓高溫假看似合理,卻難以真正落實──選擇「停下來」並非單純的個人決定,而是涉及公共服務與整體社會成本的難題。

相較之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自21年前便實施「正午工作禁令」,規定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中午12點半到下午3點間,全國勞工禁止在戶外或太陽直射下工作。沙烏地阿拉伯、卡達也有類似規範。這種以時間帶設限的方式,確實有效降低中暑風險,但代價是公共建設進度被迫調整、部分產業必須加派人力或延長工期,以分攤停工的成本。

郵差是否能延後送信?班機是否能因應禁令而延誤?營造工地若進度落後,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社會大眾雖然看似普遍支持高溫假,但是否願意共同承擔因此帶來的延誤與成本,卻仍存疑。這正是高溫假最難解的矛盾。

勞動部長洪申翰曾向媒體表示,高溫風險的關鍵在於暴露程度,不同勞工情境差異極大。戶外勞工如營造業需要特別防護,農業工作者與學生也有不同需求;但對於在冷氣辦公室的職員,若全面放假則顯得不合適。因此,目前勞動部傾向採取分眾保護策略,至於是否推動一體適用的高溫假,仍需更多社會討論與評估。

高氣溫下的勞工保障,目前法律怎麼規定?

面對高溫假難以落實的現實,另一個問題隨之浮現:在酷熱的環境中,勞工究竟能依靠哪些法規獲得保障?

熱傷害通常發生在高溫溼熱的環境中,當相對濕度超過75%,汗液難以蒸發,導致體溫快速升高。若未及時補水與休息,體內電解質代謝便會紊亂,進而引發神經與心血管功能障礙。最常見的急性病癥包括中暑、熱衰竭與熱暈厥,嚴重者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勞動部對於高溫作業,制定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限制一天只能工作六小時,但僅限於如鍋爐房、鋼鐵廠、玻璃廠、輪船機房等特定場域。

直到2019年,勞動部終於另外制定「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專門針對戶外工作,讓雇主可以評估熱危害風險等級,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必要時應減少工時或停止作業。

所謂的熱危害風險等級,是以溫度跟相對濕度對應的熱指數,區分為四級。

以台灣平均相對濕度 70 度來說,若氣溫超過 32.2 度,就屬於第三級,雇主應避免勞工在高氣溫時段從事戶外工作。而當氣溫超過 36.7 度,就會進入第四級,此時雇主應該要全時段避免勞工在戶外工作,若真的必須工作,就要採取預防措施。

今年六月,勞動部更將派遣工、承攬人員、還有自營作業者,都納入規範。當熱危害達到第 4 級時,雇主必須提供遮陽及降溫的設備、陰涼的休息場所、以及足夠的飲用水。

「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由勞動部以函釋方式發布,屬於行政指導性質,雖然本身並非法規命令或法律,不具有強制力,主管機關無法直接依據指引規定進行行政裁罰。

不過,指引內容實際上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3條之1及第324-6條相呼應,再加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規定雇主應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形成一套相互連結的規範架構。

除了指引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3條、第320條等條文,對於高溫作業已有明確要求,包括必須提供飲用水、遮蔭場所、降溫設備與危害預防措施。其中,第324-6條更明定雇主的預防措施可以包括「調整作業時間」,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被視為暫停工作的可能選項。

整體而言,可以發現台灣針對高氣溫作業的規範,仍以管理措施取代「停班」。 即便有熱傷害的可能,通常是要求雇主提供降溫設備或休息場所,對於「停班」的標準相對保守,這也造成高溫假等制度設計上的一大困難。

鄰近台灣的日本,發現熱傷害死亡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發現遲緩」以及「異常時應對不足」,因此在今年修訂《勞動安全衛生規則》,要求雇主要採用更積極的措施,及早發現疑似中暑者,並且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進一步的症狀惡化或死亡。如果違反相關規範,最嚴重可以到監禁六個月,或是處以最高50萬日圓的罰款。

拒絕工作成為選項?

當「高溫假」遲遲難以制度化時,另一個可能的保障途徑浮現──勞工能否憑藉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的「退避權」,在酷熱環境下選擇暫停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2項: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然而,條文上的權利與實務操作之間,存在不小落差。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助理教授劉曦宸指出,高溫與爆炸、化學品外洩等突發災害不同,它是一種逐漸累積的生理壓力,不會在瞬間引爆危機。要以「立即危險」作為前提,幾乎排除了勞工因高溫中暑而行使退避權的可能。

制度上的侷限不止於此。職安法施行細則第25條雖然列舉了九種適用退避權的情境──例如爆炸、缺氧作業、化學品外洩──卻未涵蓋高氣溫。換言之,勞工若因炎熱而選擇暫停工作,在現行規範下難以獲得法律支持。

這與國際規範的差距明顯。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55號公約,以及韓國的相關法制,採取的是「有合理理由相信」即可行使退避權。差異就在於,台灣強調的是「客觀危險」,ILO與韓國則更重視「勞工對危險的主觀認知」。前者提高了舉證與適用的門檻,後者則讓勞工更有機會在危險尚未釀成事故前,先保護自己。

即便如此,退避權在現場仍鮮少被使用。勞工若要喊停,不僅要面對來自同儕的壓力,也必須承受管理權力的不對等,甚至可能因特殊的工作性質而無法輕易抽身。在這樣的結構下,退避權雖然存在於法律條文中,但對於面對高溫威脅的勞工而言,卻往往成了一個難以實際啟動的保護機制。

預防熱傷害比高溫假更為實際

在「停工困難、退避無門」的困境下,勞工真正需要的,是能即刻落實的保護:更好的制服、更充足的降溫設備,以及足以撐過酷暑的制度性措施。

劉曦宸指出,熱傷害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人體無法散熱。如果雇主可以提供足夠飲水、遮蔭設備、透氣散熱的制服、降溫設備,並改善工作環境等等,就可以降低熱傷害的發生機率。

他以職業安全衛生的「危害控制層級」為例,最理想的做法是直接消除危害,也就是放假。但考量勞工生計與經濟影響,實施的可能性不高,就必須考慮「工程預防」,也就是透過必要的安全防護的設備,來降低危害的發生。

「甲醛也會造成身體傷害,如果工作場所無法避免接觸到甲醛,那我就會針對甲醛設計相應的控制措施,高溫其實也是同樣的道理。」劉曦宸說。

在第一線勞工眼中,制服設計直接影響工作感受。小劉說,公司雖然不斷改善制服,最新一代已經換上冰絲材質,確實提高通風效率。但在飛機散熱、陽光直射的環境裡,「再怎麼通風,通的都是熱風。」下雨可以穿雨衣,寒流可以加穿衣服,但是大太陽不能脫衣服,仍然十分艱辛。

在台鐵工作的小高,也希望公司制服可以從棉質,換成聚脂纖維,比較透氣、通風。

擔任郵差工作超過25年的廖迺辰,同時是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的理事長,則在炎熱的台南服務。談到高溫假的可行性,他說:「整個七、八、九月,都是這種炎熱的狀況,也不可能三個月都不送信。」

廖迺辰回憶,郵局過去曾設計過透氣網制服,原本打算藉由通風降溫減少不適,但實際穿著一整天下來,反而讓背部直接曝曬而曬傷。他批評這樣的設計「沒有詢問過基層郵差的意見」,最後淪為形式。

他還提到,郵局甚至曾推出一款背心,但根本沒有人願意穿,「我們不是在做銷售工作」。對照他在日本觀察到的戶外勞工制服,不僅採用透氣布料,還有內建電風扇輔助散熱,他認為台灣也應該引進這類設備,才能真正符合現場需求。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在今年就首開先例,補助戶外工作者可以購買風扇衣或水冷衣,透過穿著帶有風扇或製冷設備的衣服,降低戶外工作時的不適。

除了透過安全防護設備,制度上的調整,也能成為保護勞工免於熱傷害的方法。若仍不足,劉曦宸則認為,可再透過「行政控制」,例如縮短曝曬時間或安排輪班,減少勞工曝曬的量。

廖迺辰表示,許多郵局裁撤區段,實施「群組化」政策,使得送信人力減少、郵差要跑的範圍更廣,再加上天熱、流汗都容易使人心浮氣躁,不但增加投遞的壓力,也會提高交通意外的風險。

因此工會長期要求郵局應增加高溫津貼、恢復區段人力,來降低郵差在夏天送信的壓力。透過在夏季增加人力,減少每位郵差的曝曬時間,也能有效降低風險。

他也提到,目前郵局雖提供所謂的「涼水費」,但金額僅 1 年 1 人 1000 元,且由郵局統籌採購,常常是郵差完成投遞,回到本局後才能飲用。「真正需要補水的時候,是在路上。」他認為,這筆經費若能直接發給郵差,讓他們在遞送途中就能自行購買飲品,才能有效避免中暑。

然而,在制度層面,許多單位對熱傷害的防護仍流於形式。小高就感到非常失望:「台鐵就是貼一張公告,就當作有宣導了。」郵局的做法也好不到哪裡去,廖迺辰表示,郵局僅提供薄荷棒和萬金油,難以真正解決問題。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專家建議勞工善用數位工具自保。劉曦宸教授推薦戶外工作者下載「抗高溫涼適地圖(Cool Map)」APP,這是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今年推出的 APP ,使用者可即時掌握所在地的高溫資訊,並查詢鄰近的避暑涼適地點,例如「戶外遮蔭降溫設施」或「室內涼爽點」。透過定位,使用者能在 500 公尺內找到配備冷氣、座椅、飲水機甚至無障礙廁所的空間,作為短暫避暑的選擇。

極端氣候下的勞動課題

今年四月,氣象署表示正在研擬修改氣象法,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未來可望成為地方政府進行相關應變措施的依據。除此之外,職業安全衛生署的「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協助評估熱危害風險等級,也可作為雇主跟勞工高氣溫出勤的參考依據。

日本政府也透過免收夏季四個月基本水費的方式,來鼓勵民眾夏天盡可能待在室內,避免民眾為了節省電費開支而發生中暑意外。

台灣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日益加劇,高溫導致的健康風險,也逐漸成為勞動安全的重要議題。現行法規雖有部分防護機制,不過在實際執行與制度設計上,仍是以出勤為前提,再加上勞工的生計壓力、公共服務的特性與經濟發展的需求,讓高溫假看起來仍是理想大於現實。

隨著極端氣候成為常態,如何制定更具效果的機制,保障戶外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已是不能再迴避的公共課題。

文字|林佳瑋、楊貴智 責任編輯|楊貴智 研究|張哲瑜、范新玉 *本文使用 ChatGPT 輔助編修,文字均經人工確認後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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