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找前女友吵架 法官勸他:走不進別硬擠

白廷奕

2024-04-03發佈

違反保護令找前女友吵架 法官勸他:走不進別硬擠

違反保護令找前女友吵架 法官勸他:走不進別硬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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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梁姓男子因對前女友施暴遭禁聯繫,卻再犯,被判拘役40日。法官勸他放下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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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新聞

基隆一名梁姓男子日前因對前女友施暴,遭法院命令不得聯絡前女友。但他後來又跑到對方住處吵架,兩度違反保護令,遭判執行拘役 40 日、可易科罰金。

法官還在判決書裡大寫勸世文,要他「凡事不要只考慮自己」,也要考慮對方,還說人生的煩惱就是「放不下、想不開、看不透、忘不了」。

曾有同居關係的情侶也屬《家庭暴力防治法》定義的「家庭成員」,若遭受家庭暴力,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施暴者從事非必要的聯絡行為,並遠離被害人住居所。

後來家暴法放寬,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也可以聲請保護令。受害者只要年滿 16 歲,並能提出證據證明雙方具有交往關係,也能聲請保護令。

加害人如果身體、精神暴力或騷擾跟蹤行為,法院可透過保護令命令加害人不得從事特定行為。若加害人違反相關命令,可能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

基隆地院去年 2 月核發暫時保護令,命令梁男不可聯絡其前女友,且須遠離其住處至少 100 公尺。但梁男收受保護令後,仍兩度接觸前女友。

法院認為梁男違反保護令,顯示目無法紀的態度,但考量其坦承犯行,決定各判拘役 30 日,應執行 40 日。

法官在判決書裡勸導梁男,只有自己問了,對方也說了,才代表彼此信任;若自己不問,對方也不說,彼此就有距離,而距離不產生美,而是詮釋「不堪一擊的愛情!」

「很多人闖進自己的生活,只是為了給自己上一課,然後轉身離開!因此,走不進的世界就不要硬擠了,難為了別人,何必呢?」判決書寫道。

法官還要梁男自己好好想一想,「誰都不是誰的誰」,不必把一些人看得那麼重要,要「安份守己遵法度」,才會「日日平安喜樂」。

事實上,這名法官在不少判決中都寫了類似的勸世文。另案被告因持有改造手槍遭起訴,他也勸導,「聰明是一種天賦,而善良是一種選擇,善良比聰明更難」。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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