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平成年最後一次寫天皇:「沒有人權」的日本天皇,想「活著退休」只能立專法

楊貴智

2019-07-13發佈

2023-03-02更新

楊貴智|平成年最後一次寫天皇:「沒有人權」的日本天皇,想「活著退休」只能立專法

楊貴智|平成年最後一次寫天皇:「沒有人權」的日本天皇,想「活著退休」只能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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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日本憲法明定天皇為虛位元首,但在法律上,卻完全找不到天皇退位的法律依據。規範皇位繼承的《皇室典範》對於天皇退位的相關規定也付之闕如。因此明仁天皇傳遞出生前退位的意願後,立刻引起日本社會的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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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貴智|平成年最後一次寫天皇:「沒有人權」的日本天皇,想「活著退休」只能立專法

2016年8月8日,日本天皇明仁透過電視轉播向全國人民宣告:「…幾年前我2次接受外科手術,加之因高齡感到體力減退之時起,我開始思考,今後,當出現難以像以往那樣履行繁重公務時,應當如何安置自身,對國家、對國民,以及對我身後的皇族而言才是適當的方式。我已年逾80,儘管可說尚幸健康,但考慮到身體逐漸衰弱時,我擔憂或難以像至今為止那樣,全身心地完成象徵天皇的公務…」。這次談話雖然沒有明確提及退位,但是日本海內外輿論均將這次談話理解為天皇有意退位。

據媒體報道,明仁天皇接受過攝護腺癌手術和心臟冠動脈搭橋手術,因此負責皇室工作的日本政府宮內廳,早已試圖盡力減少天皇的公務活動,尤其明仁天皇如今已高齡八十幾歲,一般人早已退休、安養天年,因此作家野島剛於《原來這才是日本》一書中表示,這場天皇談話帶給日本人的震撼不僅僅來自於這是日本睽違了200年的「生前退位」,更讓許多人日本人產生強烈的內疚感:「本來應該是我們去察覺、體恤的事情,竟然要勞駕天皇親自開口,讓天皇承受巨大壓力,是我們的失責」,因此日本民眾多半支持明仁天皇的退位意願。

天皇:身為日本的象徵卻無法退休

事實上,日本憲法明定天皇為虛位元首,並將天皇的活動分為三類:憲法規定的「國事行為」、以象徵天皇進行的「公共行為」以及「宮中祭祀」行為,而基於「政教分離原則」,僅有前二者合稱公務,祭祀則被歸類為「其他行為」。法律對「天皇公務」沒有規定,做或不做完全取決於天皇陛下個人,但明仁天皇基於責任心而不願減少公務,所以才會想要退位。

然而,天皇退位一事,在法律上卻遇到問題:日本憲法雖然確立由天皇作為日本以及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但是卻沒有天皇退位的相關規定,規範皇位繼承的《皇室典範》對於天皇退位的相關規定也付之闕如。也就是說,在日本法律上,完全找不到天皇退位的法律依據,因此明仁天皇傳遞出生前退位的意願後,立刻引起日本社會的議論。

退位自由與維持政局穩定的拉扯

然而有人擔心,如果賦予天皇「退位自由」,未來可能會有天皇「拒絕即位」,更可能有政治權貴利用這項自由,導致天皇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強迫退位;此外,也有人擔心如果允許天皇自由退位,那麼懷有野心的天皇便能在退位後會參與政治活動,進而實現自己的政治野心。也有人認為,如果明定「退位條件」,那未來就必須面對「構成要件該當的天皇」是否必須被強迫退位的窘境。而在日本過去對於皇室典範的相關立法與修法,雖然都討論過「讓位」、「退位」等規定,但最終均未採納。

有些人主張,既然退位制度不宜修入《皇室典範》,那麼可以考慮利用《皇室典範》第16條第2項的規定:「天皇因精神上或身體上的重大疾病或重大變故,不能親自處理國事時,經皇室會議決議,設置攝政。」,由德仁皇太子擔任攝政。在過去,日本已有大正時期由裕仁親王(昭和天皇)擔任攝政代行國事的前例。然而明仁天皇在談話中已經明確暗示自己並不希望用攝政取代退位。

緊急避難!立專法取代修法

因此日本政府最後選擇以「立專法」作為解決明仁天皇退位問題。2017年6月2日通過了《天皇退位特別法》(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第1條並明確規定:

天皇陛下在昭和六十四年(1989)1月7日即位以來已歷28年,長期以來不僅勤於國事,也在訪問全國各地、探望災區等方面以象徵身份開展公事活動,如今已愈83歲高齡,深憂難以天皇之位繼續活動。天皇陛下年至高齡依舊勤於各項活動,不僅受到國民深深地敬愛,天皇陛下之心情也得到理解與共感。另外,作為皇嗣的皇太子殿下已經57歲,長期以來一直作為國事行為的臨時代理而勤於公務。有鑒於此,本法作為皇室典範(昭和二十二年法律第三號)第四條規定之特例,為實現天皇陛下退位與皇嗣即位,特此規定天皇陛下退位後的地位及退位相關必要事項。

換言之,《天皇退位特別法》僅適用於明仁天皇退位,屬於「僅限一代」的法律。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御厨貴即認為,本次立法是從人道主義的觀點出發,以「緊急避難」作為出發點 ——因為如果要建立永久性的退位制度,不論是日本國會或是社會都需要更長時間的思考與討論,恐怕緩不濟急,而來不及解決天皇陛下實際面對的健康問題,因此以特別立法的形式去解決這個問題。

但從天皇退位一事,我們也可以看出皇室成員雖然表面上榮華富貴,但實際上卻幾乎完全無法享受憲法所保障的自由。因為皇族不能干政,因此皇族不能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也不能隨意對政治發表言論,等於失去言論自由,結婚也必須獲得皇室會議許可而沒有婚姻自由,天皇本人甚至連退休的自由都沒有。因此,也有人認為,生前退位一事,是沒有人權的天皇為自己爭取人權!

參考資料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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