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23-05-17發佈
2023-06-13更新
急踩煞車!再生醫療雙法暫緩三讀
學界發表連署聲明中,亦提及主張支持衛福部修正版本;然民進黨籍立委林靜儀表示,此項修正文意不清,且過度限縮再生醫療技術使用範圍;民進黨籍立委邱泰源則認為,行政院版草案已經保障安全,讓生命科學人士有發揮長才並提供更多治療機會,主張只要知道使用的東西可以治療民眾的生命健康,就應該讓它發展。惟該次黨團協商未能達共識,該修正動議未獲通過。
再生醫療法原定 16 日於立法院院會三讀,因草案內容引發爭議,民間上千位學者串連連署提出 8 大質疑,最終國民黨撤簽,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 15 日表示,該案將擇期處理,繼續協商。
行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第 9 條為引發爭議主要來源之一,該條規定遭質疑過於寬鬆,恐傷害民眾權益。該條規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之規定:
一、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之藥品或醫療器材。
二、經執行人體試驗結果,證實其安全性及初步療效。
三、提供不含基因改造或轉殖之人類細胞及其衍生物之細胞治療。」
對此,學界提出千人連署主張呼籲修正行政院版草案,認為該規定讓病情並非危急重大的病患,也可以使用免除藥品許可證且尚未經證實安全性與療效的再生醫療技術,範圍過於寬泛。且相關救濟保障不足,不僅傷害病人權利,亦可能對基層醫師造成影響。不過亦有民間團體如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發布聲明支持行政院版草案。
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質疑,若《再生醫療法》草案通過,未經完整臨床試驗,將不再是例外,而成為合法通案,只要能夠「證實其安全性及初步療效」就可以打在民眾身上,法律條文規範既不明確,也未限縮僅可在處理重病與罕病,才能有此權宜之計,該草案的設計儼然是為廠商大開後門,置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於險境之中。
衛福部於 4 月 21 日黨團協商會議曾於提出修正動議,將草案第 9 條修正為「醫療機構為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 病,且國內無適當藥品或醫療器材,得以執行再生技術,得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一、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之證明;
二、治療計畫書;
三、病人同意書;
四、細胞製備場所之證明」。
衛福部長薛瑞元並於會議中表示,原來的草案確實有過於放寬的問題。
學界發表連署聲明中,亦提及主張支持衛福部修正版本;然民進黨籍立委林靜儀表示,此項修正文意不清,且過度限縮再生醫療技術使用範圍;民進黨籍立委邱泰源則認為,行政院版草案已經保障安全,讓生命科學人士有發揮長才並提供更多治療機會,主張只要知道使用的東西可以治療民眾的生命健康,就應該讓它發展。惟該次黨團協商未能達共識,該修正動議未獲通過。
再生醫療雙法包括《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法》,前者規範針對執行再生醫療技術、使用再生醫療製劑行為之規範,後者為針對再生醫療製劑之規範,為《藥事法》的特別法。再生醫學是利用製造具有功能與生命力之身體器官組織,來修復或替換因老化、生病或受損而不健康的器官與組織的方法。另外,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來刺激體內組織或器官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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