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10-30發佈
2023-11-02更新
印度最高法院駁回同婚案 首席大法官:應由議會決定
印度最高法院於 17 日作出裁決,拒絕於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於印度並未合法化
英國殖民時期留下的 1860 年印度刑法長期禁止「違反自然秩序的性交」,直到 2018 年印度最高法院才認定該規定違憲。
當時最高法院認為,該條文不合理地將「性傾向」作為人的區別標準,並以此為由歧視 LGBTQ 族群,違反了憲法中有關平等保護、禁止歧視的規定。
儘管同性性行為被除罪化,相同性別的人在印度現行法律下仍無法結婚。
爲改變現狀,數對同性伴侶提出聲請,請求法院將同性婚姻解讀進《特殊婚姻法》(Special Marriage Act)的「男」、「女」用詞中,否則就應以歧視為由廢止相關條文。
印度人民黨(BJP)執政的莫迪政府則遞交文件表達反對,稱同性婚姻是「城市精英的觀點」,且「與印度家庭單位概念中的丈夫、妻子及孩子無法相提並論」。
最高法院最後作出駁回決定。本案 5 名法官分別撰寫了 4 份判決書,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場則呈現 2:3 的拉鋸態勢,顯示出該議題在印度的高度爭議性。
印度最高法院:應由議會決定
首席大法官錢德拉赫德(DY Chandrachud)表示 LGBTQ+ 不應受到法律歧視,但也指出《特殊婚姻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不同宗教及種姓的人能夠結婚。
如果因排除同性婚姻而廢止,「這樣的司法判決不僅會使國家回到社會不平等及宗教不寬容的時代,且會促使法院選擇以允許一種歧視及偏見為代價消除另一種歧視及偏見」。
錢德拉赫德法官強調,是否要修正《特殊婚姻法》應該由議會來決定,因為議會可以獲得各種資訊,也代表了「政治體中的多元觀點」。
「由 於體制性的限制,本院既不能推翻《特殊婚姻法》的憲法有效性,也不能將文字解讀進《特殊婚姻法》中。⋯⋯因為這相當於司法造法。」
「我並未期待這會是一件很好的判決,但它感覺比預期的更糟。」聲請人之一的阿南德(Uday Raj Anand)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
「我原本以為,法院至少會明確表達立場,稱他們無權制定或修正法律,但會明確指示政府這麼做。所以連這麼點都沒有,令我感到有點震驚。」
最高法院負責律師農迪(Karuna Nundy)則在庭外表示,法官的裁決在推動 LGBTQ+ 權利方面仍有進步。「有些判決書提到國家有義務研究民事結合(civil unions),評估使酷兒伴侶關係被承認並尊重的方法。」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編譯
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透過多元的形式,幫助人們打開通往理解法律的第一扇門,透過各種可能,一同思辨與關懷,並塑造台灣的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