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12-08發佈
2023-12-18更新
同性伴侶請領配偶津貼遭拒 憲法法庭稱已予保障不受理
患有帕金森氏症的杜姓男子 2018 年逝世後,其同性伴侶黃姓男子以配偶身分申請喪葬津貼約 13 萬元,但勞保局稱兩人未作同性伴侶註記,拒絕給付。 黃男提起行政爭訟均敗訴收場,認為法院終局判決違憲,同婚專法保障也不足,於是聲請憲法審查,但亦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患有帕金森氏症的杜姓男子 2018 年逝世後,其同性伴侶黃姓男子以配偶身分申請喪葬津貼約 13 萬元,但勞保局稱兩人未作同性伴侶註記,拒絕給付。
黃男提起行政爭訟均敗訴收場,認為法院終局判決違憲,同婚專法保障也不足,於是聲請憲法審查,但亦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可同性伴侶註記
兩人於 1999 年曾依舊《民法》規定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但當時同婚尚未通過,直到 2017 年釋字第 748 號解釋公布,才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於違憲。
黃男主張,同婚專法對於施行前的「事實上同性婚姻關係」沒有規範、保護不足,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的保障,且法院判決沒有將其身分解釋成《勞工保險條例》所稱的「配偶」,也違憲。
但憲法法庭認為,748 公布後,內政部即允許於同性婚姻法制化完成前,可先至戶政機關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對此過渡期間的同性伴侶已有保障,法院判決稱 748 沒有溯及承認過去成立的事實上同性婚姻關係也有法律上婚姻效力,並未牴觸憲法。
事實上,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本案期間,黃男即主張杜男因罹患帕金森氏症,無法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認為不應將國家長期對同性婚姻保障不足的違憲狀態,歸咎於他。
不過地方法院指出,杜男 2016 年才病情惡化住院治療,2017 年才經鑑定喪失言語及行動能力,時間均晚於台中市政府開放註記的 2015 年,認為其稱無法辦理,舉證不足。
同婚專法保障不足?
本次憲法法庭以 6:9 票數裁定不受理,蔡彩貞及黃昭元大法官均提出不同意見 書。
蔡彩貞認為,同性伴侶註記沒有明確法律依據,且僅有宣示意義,在法律上無婚姻登記效力,怎麼能稱是對過渡期同性伴侶的保障。
黃昭元則認為,同性伴侶在同婚專法施行前,如已辦理註記或舉行公開結婚儀式,有證據可證明其結婚意願或要件,應該給予比照婚姻的保障。然現行法制對此沒有規範,這與 748 認為《民法》保障不足的情況類似,憲法法庭應該受理。
黃昭元也指,本件縱使勝訴,喪葬津貼金額也有限,聲請人執著努力應該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國家承認,承認他和杜先生相互信守的永久結合關係,也是憲法所守護的價值。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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