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獻融
2024-05-27發佈
如果買到盜版假貨,可以退貨嗎?|法學白話文
若不想當冤大頭,面對這情況,能怎麼辦?
為了犒賞剛生完孩子的老婆,小明在網路商城上找了一家名牌包二手商店。看著簡介標明是二手正品,他決定狠下心花 30 萬買了一個艾馬仕的柏金包,之後滿心歡喜地將包包交給老婆時,身為名牌達人的老婆一拿,卻驚覺不對,認為包包重量過輕、縫線歪斜,應該是假包。
之後送去專業鑑定的小明,也確認是假包,並發現該包的實際價值也才 300 元。可憐的冤大頭小明,針對這種情況可以怎麼辦呢?
首先,小明可以退貨嗎?
由於名牌包賣家,是以此開店做生意的商家,所以買家小明能享有 7 天鑑賞期。
具體來說,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 7 天日內,退回商品並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或負擔任何費用。
但各位消費者也要注意,有些例外情況是「不能」享有 7 天商品鑑賞期的。這邊大家可以參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看看有哪些商品不能主張: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再來,我們也要留心賣家的身分,因為他若不是以此為業的店家,我們可能就不能主張鑑賞期來退貨了。這是因為,行政院消 費者保護委員會曾經作出結論,表示網路賣家若是一般民眾,且偶一為之上網拍賣,將自己不需的用品,透過網路拍賣的方式出售給他人,就不算是以此為業的人,買家就不能對他主張《消保法》的相關權益。
其次,小明還可以主張拿回錢或賠償!
1. 可要求拿回付出去的 30 萬
愛馬仕柏金包,它的真偽,是買賣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因此,不過店家是故意還是不小心讓小明誤認是真品而購買,只要小明不是粗心大沒有留意的緣故,依法他都可以撤銷買賣的意願,契約就會變為無效,即可再依相關規定要求賣家返還已經支付的 30 萬元。
2. 或可主張解約,請求付少一點與損害賠償
賣家既已在賣場網站簡介上「保證」該銷售名牌包為正品,基於《民法》規定,假包已經缺少該物品應該具備的品質與價值,因此小明即可再依規定,請求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支付金額,或依法向賣家主張損害賠償。
3. 也可主張懲罰性損害賠償
《消保法》規定,因店家「故意」所導致的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若是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相對來說,若僅因「過失」所致,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既然店家掛羊頭賣狗肉,那麼小明就有機會請求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
結語
在網路發達的現今,許多人會選擇以線上購物,節省時間與交通成本。這也讓許多不肖商家,以網購為名,令相關詐騙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產生大量的消費糾紛。
對此,許多不諳法律的民眾,時常顯得手足無措──皆因不了解自身能主張的法律權利,甚或因怕麻煩而罷手不追究。希望讀者透過本文,能不再無所適從,也藉此提醒消費者們於網路消費前要多方比價與審慎思考,避免落入不肖業者的圈套!
【本文作者】
白獻融
目前就讀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並擔任法律服務社專案長,相信法律不只是專業而是人人都能學習的尚方寶劍,希望在學習法律的漫漫長路中透過所學幫助大眾,成為溫暖的法律人。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