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詩涵、林駿勝
2024-05-22發佈
離婚後,該由誰撫養小孩?|法學白話文
監護相關疑難雜症,都來看這篇!
夫妻離婚後,首重撫養未成年子女跟監護權的分配問題。
根據《民法》規定,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因此,就算離婚了,雙方都還是必須撫養未成年子女。而我們常聽到的「離婚之後孩子跟誰?」「法院要把孩子判給誰?」這個其實就是在吵由誰來取得監護權。
無論如何,不管是行使監護權或支付撫養費,期限原則都是到子女成年為止!
接下來,本文會更深入分析「監護權」的種種問題,協助解決大家的困惑。
離婚後,如何分配監護權?
監護權的內容包含有「住所指定權」、「養育保護權」、「合理管教權」、「子女財產管理權」以及「子女行為決定權」。簡單說,離婚後得到監護權的一方,就等於取得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的地位。
從上述可知,雖然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但監護方顯然在生活上能對兒女有更多教養及保護的權利;因此,監護這件事,經常成為夫妻離婚期間最常被爭取的目標之一。
而夫妻離婚後如何分配監護權呢?根據《民法》規定,要獲得監護權有以下兩個方法:
(一)和平協議
這部分可由雙方自行約定,或透過離婚律師協助溝通,共同決定小孩監護權歸屬一方單獨監護,或雙方共同監護。若為一方單獨監護,就需討論另一方「探視」日期、時間、地點,以及扶養費金額分配、給付方式等,並註明於離婚協議書。
(二)裁判取得
若雙方無法取得共識、協議不成,可以訴請法院決定。根據《民法》規定, 法院在決定監護權要給誰的時候,會優先考量子女的最佳利益,綜合過濾下列指標:
- 子女的意願:在孩子有識別能力也有表達意願的前提下,賦予其陳述意願的機會。
- 父母適性度:父母的年齡、職業、健康、品行、經濟等條件下,誰比較適合照顧孩子。
- 主要照顧者:孩子成長階段以誰照顧為主。
- 友善父母:在爭取監護權過程中,對另一方探視、聯繫等方案持較友善的態度。
- 手足不分離:有兄弟姊妹的孩子,傾向讓同一人照顧,讓手足可以共同生活。
- 嬰幼兒以母親優先:嬰幼兒需要母親哺乳,優先讓母親擔任監護權人。
- 家庭成員、族群:考量各族群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以及其他家庭成員與孩子的相處狀況。
除了綜合判斷以上幾點,訴訟中,也會有社工至家中訪視──法官會參考社工回報的情形來決定。因此,若有爭取監護權的需求,可以好好審視以上幾點,或向律師進行諮詢,訴求自身為子女最佳成長環境!
如果沒爭取到監護權,我還要撫養小孩嗎?
如前所述,縱未取得監護權之一方,仍需撫養孩子,並可依約定時間探視或聯繫。
撫養費的金額,原則由夫妻雙方協調,若無法達成共識,也可以訴請法院決定。法院在判定扶養費金額時,大多會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並考量其中「平均每人月消費支付」,作為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所需的撫養費,並由雙方平均分擔。
同時,法官也會參考父母兩方的工作、地位、經濟能力、社工家訪報告、是否為監護方等、以及孩子目前的成長環境跟實際需求,最終得出一個合理的金額。
由此可知,官司中,要如何舉證雙方及孩子的生活狀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也是法官的考量關鍵!
結語
所謂爭取監護權,主要指的是照顧、教養小孩的「責任」與「義務」,但不論孩子監護權給了誰,父母依舊是父母,仍有撫養孩子的權利及義務。
人一生常以不同角色,在各種環境中穿梭,是兒女,也可以是丈夫、妻子,也或許是某位初探世界孩子的父母;但對孩子來說,父母都是他生命中的重要唯一。父母離婚前,不管如何吵架,離婚後也都不要忘記適時與孩子溝通,建立最利於子女的生活環境喔!
【本文作者】
- 高詩涵
- 林駿勝,目前就讀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法律文字對於一般民眾艱深難懂,希望能藉由與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合作,共同推廣法律知識普及化,讓大家更能夠了解每個判決後面的意義為何!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