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次消防人員殉職事件,照見不義歷史,朝向正義改革

陳宗欣(陳棉)

2024-11-09發佈

從歷次消防人員殉職事件,照見不義歷史,朝向正義改革

從歷次消防人員殉職事件,照見不義歷史,朝向正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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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22 日屏東明揚公司發生致命火災,導致 4 名消防員殉職,此事件凸顯台灣消防員的嚴峻處境。過去 10 年已有 43 名消防員因職殉難,表明制度的不公與政府監管的不足。尤其,政府事後雖修法加重企業罰則,但消防員要求的職業安全權利和工會組織權仍未實現。此文呼籲重新審視歷史不義,特別是要開放工會設立,引進民間力量矯正不義,推動真正的消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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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景似曾相似/2023 年 9 月 22 日/名揚四海的公司發生大火 消防員搶救/不知悲劇將至生命喪失(陳棉, 2023)

2023 年 10 月,我曾創作嘻哈歌曲〈國殤之歌〉表達對消防人員殉職事件的無奈——這起事件發生於同年 9 月 22 日,屏東發生嚴重公安事件,知名高爾夫球製造商明揚公司的工廠爆炸造成百人傷亡,包括 4 名消防員殉職——10 年來,台灣已有 43 名消防員死於工作。

目前,台灣針對消防員殉職相關議題的文獻,雖以法學或防災管理研究為主,但對此議題的規範性探討仍相對缺乏;鑑於消防員面對的嚴峻處境,本文希望以 2023 年明揚大火消防員殉職案為起點,分析該案中是否存在哪些不正義?如有不正義存在,又該如何朝正義而行?

如果時間倒轉,我們能避免殉職發生嗎?

白布條再添4排紅字/從盡職到殉職/到列入忠烈祠/蛤你真的在意嗎 活著的時候你是否可曾正視他?媒體報導一則一則一則轟炸/家屬已經崩塌 /為了能見度/空話沒限度/火場煙霧瀰漫/制度遲早讓人罹難 (陳棉,2023)

在公衛領域談不義處境,很難不想到健康不平等(equality)或健康不公平(equity)。對此,Whitehead(1992)提出 7 種健康不平等的成因,包括:

(1) 生物差異、(2) 自由選擇下的負面健康行為、(3) 時間落差、(4) 選擇條件受限、(5)暴露危害環境、(6) 缺乏基本資源、(7) 健康因素。其中,普遍認為第 4、第 5、第 6 種成因導致的健康差異,是較能被避免的,是一種不義的結果。

上面的分析著重在群體的不公平,涉及消防員面對的「執業環境」,而非單一事件的不公平。本文將借用這個概念,分析 2023 年明揚大火事件中,消防員殉職到底是無法避免的悲劇,還是可以迴避、充滿不公的結果。

回顧屏東地檢署的起訴新聞稿和內政部的調查報告,本次消防員殉職的主要原因,是工廠內存放的過氧化物發生爆炸;而明揚公司未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消防法》等規定防範危險,像是沒有設置合格的儲存空間,沒有指派保安監督或保安檢查員,且過量存放危險物品卻沒有依法申報,這些都是悲劇的罪魁禍首。

以上問題,其實都有機會被阻止。根據檢方資料,早在 2021 年時,明揚的安全管理人員就多次向主管反映化學品和架橋劑存放超量,需申報至消防單位,但這些意見卻都被高層忽視。

除了明揚公司本身的問題,政府在履行「監督職責」上是否也有疏失,同樣應受檢視。

明揚事件爆發後,政府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加重企業申報危險物品的罰則,希望發揮嚇阻作用。然而,事實上,在這次殉職事件發生之前,政府各單位曾多次進入明揚的工廠進行檢查,包括經濟部負責的勞動檢查與建物安檢、消防單位的安全檢查及環保單位的稽查,但所有檢查都沒有發現問題。

另外,事發的兩年之前,明揚也曾因粉塵堆積發生火災,卻沒有任何政府單位進行後續檢查。這突顯了政府部門各自為政、權責分工不清的情況。

這種情況不僅體現在安全檢查,也反映在資訊流通。亦即,工廠管理人應在消防員救火時,提供廠區化學品、位置配置圖等搶救必要資訊。這也是繼 2018 年敬鵬大火奪走 6 名消防員後,消防員所爭取到的法律保障。

但直到今天,這些資訊仍未充分建置和共享,導致權利無法有效落實。

以上制度的爬梳足以說明,消防員的殉職不僅是公司違規造成的,更涉及亟待改善的執業環境──政府監管不足及缺乏跨部門橫向連結所導致的不義結果。

照見不義的歷史

沒法忘記的只能壓抑著倖存的患了 PTSD/還在算計的出席公祭的執政者說了 SORRY 執政者說:「呃,已經討論多少方案要淡定」/抗爭者質問: 「十年來失去多少家庭多少命?」 (陳棉,2023)

透過上述分析,本文指出歷次消防員殉職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不義結果。

然而,若不能探尋不正義的根源,又該如何提出改革呢?相對於 Whitehead 描述了不義,IrisYoung的「壓迫的五張臉孔」(five faces of oppression)理論,提醒我們辨識 「壓迫根源」的重要性——若要走向正義,我們就不得不直面歷史的傷疤,照見消防員的犧牲與改革之路。

最遲於 2010年,消防員就開始起身爭取工作權益。當時,消防員徐國堯、張家偉向高雄市消防局申訴,反映對超時服勤制度、消防局強迫加班、未核給加班費的不滿。

2012 年,徐國堯發起「守護消防大遊行」,同 300 人上街訴求「合理工時」、「專業分工」、「制訂消防人員人事制度法規」——沒想到,隨後徐國堯遭到免職,歷經行政訴訟、憲法法庭辯論、無數次陳情、陳抗,至今仍未獲得平反。

2013 年,基層消防員進一步組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簡稱消促會),甫成立之際便提出三大訴求:(1) 合理工時、(2) 加班權益、(3)組工會,希望爭取合理工作條件,更能透過工會保護消防員免於秋後算帳,突破傳統權威管理的桎梏。

(註)消防改革初期即出現的「合理工時」、「加班權益」訴求,在 2019 年大法官釋憲(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獲得回應。大法官認定消防員之服勤方式,包括合理工時上限、出勤休假頻率、超時補償等,已違反憲法意旨、侵害公務員公職權及健康權。當時大法官亦要求立法者,應於 3 年內建構必要且合理之規範;然而 3 年後,立院修法的幅度有限,使改革暫時成為一場空。

爾後 10 年,消防政策的倡議行動,消促會無役不與。成立至今,消促會始終以高度動能推動改革,至今也累積不少成果。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 6 名消防員死亡,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消防員的裝備開始有所推進,事件中的指揮官「湯佳興」也被起訴,試圖檢討責任歸屬。當時我也受消促會的精神感染,與大學社團夥伴在台南市政府門口,貼上「制度殺人、消防枉死」,施壓地方政府補足裝備。

抗議行動

(圖為作者與大學社團夥伴的行動示意)

2018 年,桃園敬鵬工廠大火,6 名消防員殞落。彼時,消促會提出「生命三權」(調查權、資訊權、退避權)入法,爭取基層消防員有權參與災害事故調查,有權知曉現場危險物品、平面配置圖等搶救必要資訊,有權在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不執行救災。

2019 年,台中大雅工廠發生大火,於 2 名消防員殉職後,立院終於通過「生命三權」修法的妥協版本——其中,消防法雖增訂「救災資訊透明」條文,但對違規且造成傷亡的業者僅有行政罰鍰、未賦予刑責,使消促會憂心成效不足——2023 年,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過氧化物爆炸導致 4 名消防員死亡,就是上面我們知道的事了。

回顧過去 10 年的抗爭之路,軌跡顯示:消防員陣營總在有人「犧牲」後,才有多一點機會換得政府正面回應,才讓社會看見消防工作的高風險和資源匱乏的現實。每一次犧牲,似乎都成為推動政策改進的沉痛代價,但真正落實保障消防員安全的制度改革,卻總是緩慢、步履蹣跚。

朝向正義的改革

火神的眼淚 那不只是戲劇 火神流眼淚 現在它還在繼續 火神流眼淚 那不是命定 火神不流淚 搶救自己命運 火神故事如果記得 做點什麼吧不只是祭神 雙十國慶還是國殤 訴求在這你給我聽著 「顧職安、要公安、組工會」(陳棉,2023)

綜觀每次消防員殉職事件發生後,事件發展可分為「司法咎責」和「制度改革」兩條軸線。司法咎責方面,檢方會就案發現場的管理人員起訴求處刑期。制度改革方面,立院也會視情況通過修正案,加重罰則或管制手段。

然而,消促會最想要的,即讓消防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工會法》的訴求,卻仍望穿秋水。目前行政院還是想要透過修正《消防法》、《公務人員協會法》等規定回應,等同宣告 10 多年來消防員組工會的目標,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這樣碰壁的改革路線,代表基層消防員的消促會,和代表雇主方的政府存在高度衝突,也正是消防改革歷史的縮影。10 多年來,基層消防員們在高工時之餘付出心力,推行合理工時、補充裝備人力、落實專業分工、組織工會、生命三權等改革,卻在過程中遭政府剝削、打壓、排除、漠視,僅能把握每次殉職後短暫開啟的機會之窗,換來些微進步。

本文分析明揚大火消防員殉職事件,指出該事件不義之處;再爬梳消防改革歷史,說明消防員為權益而奮鬥,是以何等犧牲為代價。本文主張,眼下的消防改革,不單是立法或環安技術的斟酌,而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更是正義與不義的抗衡。如要朝向正義的改革路線,政府應正視過往壓制消防員聲音、排除消防員參與、剝削消防員權益的不義歷史,正式為不義歷史道歉,並作出符合消防員需求的改變。

此外,政府更應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消防員的聲音進入改革議程,拾起他們本該擁有的「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以此作為矯正不義歷史的行動宣示。

【本文作者】

陳宗欣(陳棉)

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嘻哈創作者。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本專欄「公共倡議」,希望跟大家一起討論各種公共政策,一起促成環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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