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5-14發佈
不再強制併記中文!原住民姓名可單列羅馬拼音
立法院修正《姓名條例》,原住民可在身分文件上單列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不再須與中文並列呈現,打破過去因為一般人看不懂而禁止以原住民文字登記姓名的限制。
不再強制併記中文!原住民姓名可單列羅馬拼音
立法院今(14)日三讀修正《姓名條例》,原住民在身分證等文件上可單列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不再須附加漢字。
三讀條文規定,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原則上須取用中文姓名,但台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
《姓名條例》過去為方便戶政作業、避免人民使用冷僻文字,或任意新創文字符號,規定戶籍登記應取用「中文」姓名。
當時原住民僅可登記「漢人姓名」、「漢人姓名並列羅馬拼音」、「中文傳統姓名」或「中文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
內政部 2002 年函釋即指出,原住民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非為社會各界所熟知」,不可以單獨使用。此舉被批評為限制原住民表達和維持自有文化特性。
泰雅族寶杜・巴燕 Bawtu Payen 2021 年申請在身分證單獨使用泰雅族語傳統姓名,遭戶政事務所駁回而提起爭訟,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其勝訴。
北高行指出,過去對於原住民姓名的同化政策,已對原住民族的命名文化和傳統名制造成破壞,如今政府又拒絕原住民單獨使用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構成對原住民名字決定權的不當侵害。
法院認為,依《國家語言發展法》,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字已取得國家語言地位,與中文文字地位平等,使用上不應受歧視與限制。判決一出,各界修法呼聲四起。
除姓名登記外,考量各族群命名習俗不同,像是達悟族人有「親從子名」的文化,本次新法也允許原住民族基於文化慣俗申請改名,不受次 數限制。
此外,原住民族及其他少數民族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若是以傳統姓名登記,也可以申請變更成漢人姓名;變更成漢人姓名後,也可申請回復傳統姓名,但均以一次為限。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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