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萱、陳楷婷
2024-03-03發佈
長輩走了,還在肚裡的胎兒,也能繼承遺產嗎?|法學白話文
胎兒如果按照文章這樣做,就能主張權利!
長輩去世了,後輩爭先恐後出來分割遺產;這時赫然發現,媽媽肚子裡的胎兒還沒出生,到底能不能一起來分配遺產?媽媽能為肚裡的孩子爭口氣嗎?
胎兒如果這樣,就能主張權利!
《民法》規定,只要胎兒將來能夠順利出生,就算還在母親的肚子裡,胎兒也會被「視為」已經出生,享受和一般人相同的法律保障。
也就是說,若將來胎兒不幸早夭,那之前被當作一般人看待的效果,也會跟著死掉了。
當然,這樣的規定,既是為了胎兒著想,那也僅限對胎兒「有利」的情況,《民法》才會把胎兒當作一般人,讓他能夠主張種種權利──也包含繼承的權利。
相反地,像是債務,就不會讓胎兒來承擔;大家也就不用擔心,胎兒還沒出世,就讓他繼承一屁股債!
立法者對母親們的掛念?
胎兒既然都還沒出生,自然不會講話,那誰來幫胎兒爭取權利?
《民法》就直說了,辛苦懷胎的媽媽們,就該來代理胎兒發聲。
但是,如果媽媽跟胎兒同樣都是繼承人,做出對胎兒不利的決定怎麼辦?不用擔心,這個時候,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可以介入,依法向法院請求選任特別代理人,保護胎兒的種種權利。
附帶一提,假設媽媽覺得自己有能力可以扶養小孩,帥氣地說寶寶不需要遺產,可以嗎?答案恐怕是不行唷!這是因為,胎兒若拿不到應該享有的權利,對他當然是一種不利益,法院多半會以「不符合胎兒利益」為由,駁回拋棄繼承的請求唷!
如何確保其他後代,慎重看待胎兒權利?
《民法》規定,當胎兒為繼承人之際,要先確保胎兒所能繼承的財產比例(這部分簡稱「應繼分」),有被事先保留下來;如果沒有保留胎兒的應繼分,大家是不能開始分配遺產的。
不過,如果有很多個繼承人的話,胎兒的應繼分該怎麼決定呢?新聞上,大家應常看到兄弟姐妹在爭奪爸媽遺產的新聞吧?
簡單來說,如果胎兒有兄姐,那麼當然就是和他的兄姐一樣地位──就是把胎兒,當成已出生的孩子看待;他的應繼分,就會和其他兄姐一樣。
比如說,夫妻婚後育有一女 C 及尚未出生的胎兒 D。若不幸在 D 尚未出生前,夫過世了;此時,依照《民法》相關規定,妻與 C、D 就遺產的應繼分是各 1/3 。
如同前面再三強調,繼承人們不可以忽視這胎兒的應繼分,即自行分割財產。如果執意違反法律規定,這樣的行為也會依法被認定無效。
當然,如果胎兒將來沒有順利出生,他的權利就會胎死腹中,所以繼承人們就必須把保留給胎兒的部分加回去,再重新分配一次。
胎兒還可以隔代繼承!
這邊要談到所謂「代位繼承」,簡單來說,如果具有優先順位的繼承人,因為死亡或是其他事由喪失繼承權,那麼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被繼承人遺產就會改由前述繼承人的子女來代替繼承。
比如說,A 有 B、C 兩個小孩,B 有一子 D,而當 A 死後,原本應該是 B、C 成為繼承人,可是若 B 在 A 死亡之前就先過世或喪失繼承權,那麼就會由 B 的孩子 D 來代位繼承。
不過,一定要記得!代位繼承的前提是,一定要被代位的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就死亡,或者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況,否則胎兒也就不能主張代位繼承的喔。
說了這麼多,只想讓爸媽們知道一件事:不用擔心胎兒因為沒出生就不存在,法律還是會好好保護他,所以也不要忘記為孩子發聲,為自己和孩子爭取更好的生活!
【本文作者】
李庭萱
目前就讀東吳大學法律系三年級,自從進入法律系以後,發現有許多的法律的觀念與以往的認知完全不同,也因此了解到在法律的爭端面前,必須先瞭解法律才能靈活運用!希望藉由自己一份小小的力量,能夠幫助讀者們簡單的瞭解法律的內容,也謝謝你們的閱讀!
陳楷婷
東吳法律大四生,剛卸下法服幹部,謝謝所有點進來看的讀者們!祝大家新的一年都平安健康,事事順心!如意。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