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雅婷
2024-05-27發佈
2024-05-26更新
大家曾一起買地,現在吵架了要怎麼分?|法學白話文
以下分別來解答常見疑問!
隨著不動產價格日漸高昂,不少人會選擇與親朋好友共同集資購買土地。然而,隨著時間流逝,可能發生有人離世、繼承等關係的變動,難免產生土地共有人意見不合的情況,此時,關於共有土地的分割,疑問也越來越多,以下分別來解答!
土地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所謂土地分割,就是把大家共同擁有的土地,重新劃分。
比方說,繼承人可依《民法》規定,隨時可以提出請求,將共有物分割成共有人單獨所有,讓大家在使用土地更方便,也能促進土地使用。
而土地分割(註)的方式,有以下三種:
(一)協議分割
協議分割是分割方式中最理想的形式,是指所有土地共有人共同協商,不需要上法院對簿公堂,也不需要經由他人調解,而由土地共有人們自己達成協議。
其中,分割的方式可以是原物分割(就原土地分割)、價金分配(輔以金錢分配)、或以抽籤之方式等。總之,一定要所有土地共有人都同意,才能成立。
(二)調處分割
如果土地共有人無法就該分割方式達成協議,此時可依《土地法》的規定,土地共有人可以向地政機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聲請,進行調處分割。
(三)裁判分割
最後,如果土地共有人仍然無法分割方式達成共同協議,也無法達成調處的情況下,此時共有人可依《民法》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由法院介入土地共有人間,做成公平的分割。
分割的方式有原物分配(以土地分配於各共有人)、變價分配(透過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以部分土地、部分變賣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等三種方式。
土地分割可以隨便分嗎?
(一)特定使用目的不能分割
要分割之土地不可是共有道路、界標、界牆、共有契據、區分所有建物的建築基地。
(二)法令禁止者不能分割
遺產稅未繳清者、土地重劃區徵收期間、土地小於最小面積單位、法定空地等狀況均禁止分割。
(三)有簽不分割契約不能分割
全體共有人可以協議訂定一段不分割期間,但此契約最長不得超過 5 年;在期限未滿前,不得進行土地分割,不過全體共有人都同意的話,另當別論。
此外,土地分割的最小面積也有一些特別規定。如《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在進行分割後,面積應大於 0.25 公頃,否則不可以進行土地分割。
如何實際辦理?
辦理土地分割並沒有想像中的困難,通常土地分割時間大約需要 15 個工作日,而流程可分為三步驟:
(一)分割第一步:備妥土地分割應備文件,如土地分割申請書、土地所有權狀、所有共有人的身分證、印章等至地政事務所進行申請,並繳交測量規費。
(二)分割第二步:與測量員於約定日期進行測量、製圖。
(三)分割第三步:測量並標記結束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領狀。
經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都對土地分割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了,如 果遇到大家一起購買土地,卻對於共有土地發生爭執時,就可以根據以上方法進行土地分割喔!
【本文作者】
陳雅婷
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學生,擔任法律服務社圖專長,因為關心人權議題,所以念了法律,還在努力學習的路上,期許自己能透過文字為社會帶來微小的影響。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註:依據土地法第 34-1 條:原則上只要有超過一半的共有者,或是持有部分總和超過 3 分之 2 者,依照共有土地分割多數決是可以直接處分土地。至於費用負擔的部分,通常是分割後,法官會酌量情形,以各共有人取得之比例來個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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