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09-18發佈
2023-09-19更新
性侵酒店公關 男卻辯稱有性暗示?
台北市陳姓男子與朋友在酒店消費時,尾隨酒店公關進入廁所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 3 年 8 月有期徒刑。陳男辯稱對方有對他性暗示,但法官並未採信。
台北市陳姓男子與朋友在酒店消費時,尾隨酒店公關進入廁所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 3 年 8 月有期徒刑。陳男辯稱對方有對他性暗示,但法官並未採信。
是否合意發生性行為,雙方各執一詞
陳男表示,他跟被害人在包廂嘴對嘴親吻,被害人也坐在他身上作勢拉下他的褲子並愛撫。後來兩人手拉手一起進廁所,主張性行為有取得酒店公關同意,並非強制性交。
此外,陳男主張如果被害人有反抗,過程中應該會造成傷口,如果被害人有大聲呼救,大家都會發現,但是沒有人聽到呼救,被害人也沒有受傷,說明雙方是合意性行為。
被害人則否認對陳男性暗示,表示自己曾試圖將陳男推出去,但反被推入廁所遭到侵犯,且當時因為被摀住嘴巴,無法發出聲音求救。
事件結束後,她衝去包廂拿手機,再躲回廁所內打給酒店保母求救。
酒店保母表示,被害人在電話中哭訴在廁所被客人性侵害,於是馬上找行政人員到包廂,被害人走到門口便開始哭,一直哭了 10 幾分鐘。當天另名公關及客人也表示有看到她哭。
❏ 法院認定成立強制性交罪 法院認為,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害人同意發生性行為,而被害人事後的反應,更證明陳男行為違反被害人意願。 法院指出,當天有另一名公關陪伴陳男同伴,包廂音樂又很大聲,即使被害人呼救,外面的人也未必會注意到。 被害人雖然對是否曾試圖大叫,前後說法不一,但法官認為被害人敘述案發經過,用語無法如專業人士般精準,頗為常見。 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敢強烈抵抗,才沒有全身性的廣泛傷口 ,不能以此被害人沒有反抗,就推論被害人同意發生性行為。
酒店作為勞動環境的特殊風險
本案中,陳男質疑被害人是對金額不滿才報警,因為她要求 6 萬 6 千元賠償,但他只願意支付 2 萬 4 千元。
被害人則表示,一開始不想讓家人知道這件事,打算私下解決,因此經紀人才與陳男談和解,但金額實在沒辦法接受,所以最後沒有和解成功。
她提出 LINE 紀錄顯示,自己曾對經紀人說:「提告是不是大家都會知道」、「我不要,我不想其他人知道,很丟臉很丟臉」、「對不起,那麼麻煩你們對不起」。
2020 年法律白話文運動《法白開撩》活動就曾邀請酒店公關及經紀人團體「酒與妹仔的日常」討論公關與陪侍在勞動環境面臨特殊的法律風險,也曾談及此事。
參與活動的酒店公關提及,酒店中常有幾種「非典型性侵」的狀況,如喝醉被撿屍、被客人匡出場斷片而被性侵、純出場但客人硬帶進私人場域性侵等。
「因為工作關係而需要的親密關係,不等於想要與你發生性行為。」但實務上,一旦在酒店上演性侵,受害者時常不會選擇報警或提告,而是私下和解。
儘管不是所有酒店公關都提供性服務,但許多酒店公關面臨客人要求也會陷入兩難。「如果我拒絕,酒店幹部會不會冰我台?」、「我會不會被打?客人會不會不付錢?」
酒店工作去污名的可能性?
因應職業風險,「酒與妹仔的日常」酒店公關及經紀人希望,未來法庭上要能出現屬於該工作領域的公正第三方團體,舉證酒店公關的親密服務是專業工作,而非犯罪行為。
對酒店法律問題具豐富實務經驗的吳俊志律師表示,司法對於酒店產業的不友善,來自於「親密言語及對話,以及提供性交易服務的工作內容不在 立法者、執法者的想像之內。」
吳律師認為,公關產業成立工會,將來訴訟上將會有挑戰空間。
酒店公關及經紀人則表示,「酒與妹仔的日常」會繼續投入對酒店生態去污名化及標籤化的活動。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編譯
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透過多元的形式,幫助人們打開通往理解法律的第一扇門,透過各種可能,一同思辨與關懷,並塑造台灣的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