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11-27發佈
2023-11-30更新
羅馬拼音沒人懂戶政不准用 法院:侵害原民名字決定權
泰雅族人寶杜・巴燕 Bawtu Payen 申請改名,希望身分證單獨使用泰雅族語傳統姓名,卻遭戶政事務所駁回。他提起行政爭訟,法院認為原住民名字決定權受憲法保障,判決戶政應准許改名。
禁單列羅馬拼音,加重文化負擔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住民拼寫名字的權利受到憲法保障,戶政機關拒絕原住民單獨以羅馬拼音登記名字,是對原住民名字決定權的不當侵害。
判決書指出,日治至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對姓名的同化政策,已經破壞了原住民族的命名文化及傳統名制,政府拒絕原住民單獨使用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又加重了此負擔。
法院認為,《姓名條例》戶籍登記應取用「中文」姓名的規定,目的在方便戶政作業、避免人民使用冷僻文字,或任意新創文字符號。內政部 91 年函釋也指出,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非為社會各界所熟知」,不可以單獨使用。
但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原住民族的語言與文字已取得國家語言地位,與中文具有平等地位,使用就不應受到歧視與限制。法院認為,應該將「中文」擴張解釋為「國語」,將原住民族語言納入。
被迫置於「看得懂」的文化下
本次訴訟由關注族名議題的「以我的族名呼喚我」行動小組所發動,2021 年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時,小組成員 Savungaz Valincinan 即向媒體表示現行法強迫原住民使用漢字所造成的困擾。
她以她的漢名「撒丰安」為例,每次辦證件、預約餐廳都會被問「是不是姓撒?」
小組成員 Tanax Yago 也表示,Tanax 最後一個音是氣音,中文沒有字可以完整發音,他卻被迫選出漢字來表達,無異於強加在「大家看得懂的主流文化下」。
如今傳來勝訴消息,Savungaz Valincinan 受訪時表示,其餘 6 位夥伴的案件也將進入審理程序。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上訴。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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