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朋友買彩卷,中獎了卻不給錢,可以告他嗎?|法學白話文

徐芸雅、陳雅婷

2024-05-10發佈

託朋友買彩卷,中獎了卻不給錢,可以告他嗎?|法學白話文

託朋友買彩卷,中獎了卻不給錢,可以告他嗎?|法學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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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苦主,這時能怎麼辦?對方有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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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朋友買彩卷,中獎了卻不給錢,可以告他嗎?

夫妻小明和小美竟然中了威力彩,彩金竟有九億多元!

正當他們沈浸在中獎的喜悅,卻不慎踏入了法律爭議。原來,小明、小美兩人是受旅居國外的友人 A 的口頭委託,才代購了本次中獎彩券,但小明、小美中獎後,卻把它全部私吞!

如果你是友人 A,這時候可以怎麼辦?那對夫妻有何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背信罪與侵占罪!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幫別人處理事務,卻只想著自己或第三方的好處,導致任務沒有完成,並損害別人的權益,要就負起背信罪的刑事責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換言之,當小明、小美夫妻協助 A 代購,就有可能符合前述「為他人處理事務」的要件;一旦沒有好好代購,反而私吞鉅款,就有可能損及 A 應享有的種種利益,就有機會構成背信罪。

另外,《刑法》也規定,當別人交給自己保管財物,卻非法據為己有或讓第三人占有,這時候就會構成侵占罪。

故事中,受託之小明、小美兩人,即因私吞代管彩金的行為,觸犯該罪。在實務上,也曾發生多人合資彩券中獎,但其中一人擅自到銀行領錢,並意圖侵吞全部獎金的案例──檢察官除凍結了行為人的銀行帳戶外,最終也以「侵占罪」起訴了行為人。

民事責任:未好好履行委任契約?

依據《民法》,所謂委任契約,是指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的契約。要成立委任契約,不以書面、交付金錢、報酬為要件,只要口頭也能成立。

換言之,小明、小美夫妻,在口頭答應友人 A 的工作同時,針對「代購」一事就成了 A 的債務人──而債務人若不好好履行債務,就要負起債務不履行的賠償責任。此時,小明、小美的賠償範圍包括:友人 A 因本起糾紛所造成的損失,還有彩金可得預期衍生的其他利益。text in bold

順帶一提,在這次的案件中,即使友人 A 還沒給小明、小美夫婦買彩券的錢,一樣不會妨礙委任契約成立。一旦委任契約成立,夫妻倆未履行契約的行為,就會觸發民事責任。

結論

彩券糾紛,其實日常時有所聞。遇到這種情況,除了要好好蒐集證據,像是通聯紀錄、簡訊、聊天記錄等等,也考驗人性的糾結──畢竟自己購買的彩券中了獎,獎金卻不是自己的,或許比拾金不昧更加困難。

此外,這故事也提醒我們,只要受託處理他人事務,就應誠實守信,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則。任何違背交付、侵佔他人財產的行為,都該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維護誠信,是社會運作的基石,個人應該時刻謹守,以確保將來自己不會因別人擺爛而觸礁。

【本文作者】

  1. 徐芸雅,東吳法律系三年級,我的學號是1314,好厲害喔哈哈哈哈哈哈哈,祝大家買彩券中(了跟我)獎!

  2. 陳雅婷,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學生,目前擔任法律服務社圖專長,因為關心「人權議題」所以念了法律,還在努力學習的路上,期許自己能透過文字為社會帶來微小的影響。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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