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書瑜
2022-03-14發佈
2023-02-18更新
彩券兌獎前,竟然也要先繳稅?|財經投資
專欄作者 黃書瑜:執業律師,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生,具有法律、會計雙學士,與財稅法學碩士學位,斜槓到講師、部落 …
彩券兌獎前,竟然也要先繳稅?|律師蘇珊稅稅念
專欄作者
黃書瑜:執業律師,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生,具有法律、會計雙學士,與財稅法學碩士學位,斜槓到講師、部落客,目前同為podcast《法律什麼鬼。復仇版》主持人之一。
王苡琳:執業律師,曾於澳洲迪肯大學雙主修法律與商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專長為英文審約。
在這個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有漲的年代,許多人偶爾會買一張彩券或是刮刮樂,希望可以增添生活中的小確幸。
但在歡慶中獎的同時,別忘課完稅,才是實際可以領得的金額喔!
公益彩券、刮刮樂中獎與什麼稅有關?
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所得稅。因為在中華民國境內購買公益彩券、刮刮樂後,若有機會中獎,有關獎金部分就會被算入所得,依《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上要被課徵綜合所得稅。
其次,則是印花稅。這是因為,當我們玩公益彩券或刮刮樂中獎後,未來領取獎金的領據,是一種拿錢所開的單據,相當於《印花稅法》規定的「銀錢收據」,所以會被課印花稅。
不 論中多少錢,都會被課稅嗎?
假設刮刮樂只中了 200 元,若還要被課稅(如前述所得稅及印花稅),可能連成本都無法拿回,想必大家未來都不會想再買刮刮樂了。
所以並不是所有中獎金額都一定會被課稅,至於課與不課的分界,以下為大家分別介紹:
一、 獎金超過五千,才扣繳所得稅
扣繳的意思,就是在給付這項金錢前,依照稅法的規定,預先將可能要繳的稅扣下,並向國庫繳納。
在 2019 年 12 月 1 日前,公益彩券每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倘若中獎獎金超過 2000元,則需要課徵 20% 的所得稅。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政府為了進一步簡化扣繳作業,並且適度鼓勵民眾投注公益、購買政府舉辦的獎券,並減輕民眾租稅負擔,便修正了《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裡面規定,把公益彩券獎金的所得稅扣繳門檻,提高到 5000 元以上。因此,只要中獎人是個人,中獎獎金每注獎額不超過 5000元 者,即免予扣繳;每注獎額超過 5000 元者,就應按給付全額扣取 20%。
此外,中獎獎金,如果是來自政府舉辦的,除了按照前面所說,須扣繳稅款外,並不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所以大家不用就彩券或刮刮樂的中獎金額,繳納綜合所得稅。
二、 獎金五千以下,也免繳印花稅
依《印花稅法》的規定,原則上每件應按中獎金額的千分之4,課徵印花稅。又因印花稅須於領獎時提出領獎收據才會被課徵,如果沒有提出領獎收據,就不會有印花稅的問題。
難道這時候,就可以把領獎收據藏起來嗎?財政部沒那麼笨,它在 2019 年曾做出解釋:公益彩券中獎金額在新台幣 5000 元以下者,才可以在不出示身分證的前提下,領取獎金。此時因為沒有領據的問題,就不會被課徵印花稅。
所以印花稅跟所得稅一樣,是以 5000 元作為分界,決定是否要課徵千分之4的印花稅。
不過,中獎的金額如果真的很大,除了可以課徵印花稅及所得稅外,可能還會被兌獎的金融機構酌收「手續費」喔!
合資購買別忘了保留證明,免得被課贈與稅
有時候過年或是當期獎金金額很大時,不少民眾會與親朋好友合資購買彩券或刮刮樂,增加中獎機率。
而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倘若幸運中獎,因為只能推派一個人代表領受獎金,再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給出資人,所以這樣的行為,固然不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無償贈與,但事後還是有可能被國稅局追查,要求說明這一大筆新增的錢從何而來。
因此,建議集資後仍應保留集資購買的證明,以供備查。例如每人出資金額、分配獎金、購買地點與時間的對話紀錄等資料,若未來國稅局詢問匯款情況,才可出示相關資料證明,避免落入最高須繳 20% 贈與稅的窘境。
最後小整理
- 只要中獎者為個人,中獎獎金每注獎額不超過 5000 元者,免予扣繳 20% 所得稅及千分之4印花稅。
- 中獎獎金每注獎額超過 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繳 20% 所得稅。若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獎金者,則需代扣千分之4印花稅。
- 若集資購買彩券或刮刮樂者,最好保留集資購買的相關證明(例如集資者名單、出資金額等)以供備查,避免中獎後分配獎金時,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而另外被課徵贈與稅。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