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姵吟、曹綵恂
2023-12-04發佈
2023-12-03更新
廣告誇⼤不實,買錯能叫廠商賠錢嗎?|消費地雷
面對廣告花樣百出,消費者該如何判定什麼是「不實廣告」,又該如何主張權益呢?
消費者常常對瘦身廣告中所宣稱的功效心動不已,如曾有某廠商推出燃脂腰帶,並在廣告中宣稱「6 倍爆汗」、「跑步 5 分鐘等於平常 30 分鐘」、「加速腰部燃脂」!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此表示:該廣告內容並無科學根據,這些宣稱已構成「虛偽不實」,且容易使人產生誤會,將處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
面對廣告內容花樣百出,究竟該如何判定什麼是「不實廣告」呢?
不實廣告的指標看這邊
具體來說,公平交易委員會將依社會大眾的角度,並以下列標準認定廣告是否不實,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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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有沒有用特別顯著的方式,突顯涉嫌不實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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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的排版,有沒有未標明的警語、期限(例如產品的使用期限、使用條件)、是否有解釋空間。 廣告與實際情況的差異、對消費者或競爭對手的影響程度。
簡單來說,如何判定為不實廣告,就是以廣告刊登的手法、技巧、內容、明示暗示的資訊,檢視消費者是否會陷入錯誤認知。
若經前述指標綜合判斷──比方說,廣告跟實際狀況差太大,且廣告內容不斷強調誇大的部份,很容易引發誤會、吸引消費者購買,並排擠其他品牌──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會認定該廣告即屬於不實廣告。
被害的消費者,有何救濟途徑?
首先,消費者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若經查證屬實,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會要求廠商在一定期間內改正,並就過往違法行為開罰。
另外,如果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後才發現受騙,除了 檢舉違法以外,消費者也可以依照法規向廠商起訴並請求賠償;而除了民事責任外,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的部分,依照《民法》,消費者可以在發現被欺騙一年的之內,主張受不實廣告所害,將購買的商品還給廠商,並要求廠商全額退費。
另外,也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求償;其中,除了廠商的責任,媒體也有可能要負連帶責任,具體來說:
- 廠商的責任:《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廠商賣給消費者的商品品質,不能低於廣告所展示的內容,廣告應描述商品的真實效能,不能有誇大不實,否則消費者得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 媒體的連帶責任:廠商委託媒體刊登或報導廣告時,若媒體知悉廣告內容與真實情形不符,依法需與廠商負連帶賠償責任。
再來賠償的部分,還可以依照《公平交易法》──在經過調查後,如果廠商的廣告內容確有不實,消費者可另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又若能證明業者是出於「故意」,法官最高還可判賠 3 倍的賠償金額。
至於刑事責任,可留意《刑法》詐欺罪的部份。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可以證明廠商在販售產品當下,就有意圖將資訊造假,消費者就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檢警機關提起刑事告訴。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必須充分確定此商品沒有廣告聲稱的效果,詐欺罪才有可能成立。
救濟途徑百百種,消費者該如何主張?
由於《消費者保護法》是立法者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所設的特別規定;因此,當《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比民法更有利於消費者時,消費者可以選擇主張前者規定,以獲得更周全有利的保護。
如同前述案例中,購買燃脂腰帶的消費者,除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該不實廣告,也可依《消費者保護法》, 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刊登的媒體也知悉廣告內容不實,則該媒體應與廠商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而因廣告不實而受害的消費者,不用擔心提告不成,現行法律基本上都是有利於消費者的;即便進入訴訟程序,法院對於舉證的要求也比較寬鬆。
消費者在尋求消保官幫助時,只要簡單說明自己覺得為什麼受騙、哪裡有廣告不實即可;在現行法律的保護下,消費者不妨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才能「共同創造」公平穩定的交易環境。
【本文作者】
丁姵吟
法律系大三,興趣很多,如果可以,我想去環遊世界!
曹綵恂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學生,目前擔任法律服務社行政長。關心各種與人相關的議題,同時致力於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期許自己成為溫柔而堅定的人,並透過法律專業成為他人的幫助。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