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志
2024-08-15發佈
【民眾黨報帳爭議】政治獻金該怎麼報才合法?|政治熱議
近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申報政治獻金不實的爭議,引發各界關注。例如木可公關公司收取 1300 萬名義有疑慮的費用,尼奧、時樂兩家公司則否認經手 916 萬元的發票。民眾黨目前認定,糾紛源自「會計師自行調節帳目」。為了看懂爭議,就讓本文用律師角度,帶你了解政治獻金的申報流程,與會計師簽證的實務 SOP。
(本文顯圖來自台北市政府網站)
近日,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出:總統選舉期間,有多筆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疑慮。
尤其,政治獻金的支出中有高達 1300 萬元,疑似流入由團隊關係人開立的「木可公關有限公司」。
爾後,事情越演越烈,承辦過民眾黨造勢活動的尼奧、時樂兩家公司也都發出聲明: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之際,固然提及了兩家公司名義共 916 萬元的發票,但自己根本未經手那些部分。
這就奇妙了,如果從來沒開過的發票,到底記帳時怎麼就變成了競選支出呢?競選團隊聲稱,這都是會計師「自行調節帳務」所致,簽證會計師也隨即反擊。
以下就讓律師帶你來看門道。
《政治獻金法》規定的申報流程
選舉大小事都得花錢,廣告看板要錢、印傳單要錢、製作紀念品小物也要錢,而候選人的錢從哪裡來?
除了政黨的奧援,最重要就是支持者的捐款。但不能否認,選民總會質疑:捐款的流向是不是真的用在選舉,還是候選人也會撈一手?
如果看不到捐款的人是誰,會不會有人捐得多,就能大幅影響候選人的未來決策?
於是在 2004 年,我們制定了《政治獻金法》,除規定候選人必須向監察院申報相關資料,收入跟支出還必須作成「會計報告書」,由會計師簽證確認內容都是真的。
監察院也會把會計報告書的內容公開在網路上,讓大眾檢視,讓候選人負起政治責任 。
監察院的申報系統,會自動產出捐贈收據,並要求逐筆收支都必須登錄在系統上,供民眾檢視;如果讀者有興趣,也可以在監察院的公開查閱平臺上,查閱各方候選人的種種訊息。
另外,為避免候選人利用選舉之名,把用不完的捐贈放到自己帳戶。《政治獻金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款項只能用在「當選後的公務、捐贈給所屬政黨、公益團體,或再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用。
如果 4 年內還沒有使用完,就要繳給國庫。
沒開出的發票,為何會變成支出?
這次民眾黨的獻金爭議及後續說明的記者會一出,不少會計師都炸鍋了,畢竟會計師的工作之一,正是簽名認證報表的真實。
現在公親變事主,當然讓人覺得有減損專業的疑慮。
理論上,在編製會計報表的過程中,一定是先有日常記帳,而日常記帳則必須仰賴記帳時取得的發票或收據(在會計上稱為原始憑證)。
但就算有原始憑證存在,該憑證是否是真的,原則上會計師也很難查證,特別是這筆錢的交易原委。本次爭議有趣的地方是,被申報有收到錢的公司出來宣稱沒收到;從他們的角度,自然也沒有開立發票。
而民眾黨方面的說明是:他們將單據交給會計師事務所全權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卻因來不及申報,採用「帳務調節」的方式,因而漏報或誤報相關款項。
其中,為了讓帳目看似合理,經會計師片面決定,改以「尼奧、時樂與木可」三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申報民眾黨的支出。
由於民眾黨的聲明,讓負責的會計師陷入簽證不實的指責,後續有被依《會計師法》除名的危險,實際簽證的端木正會計師,隨即發出聲明反駁。
今(2024)年 8 月 14 日,民眾黨仍對端木正 會計師,提起「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事告訴。相關事實認定,仍在重重迷霧當中。
「帳務調節」到底哪有問題?
在討論這概念之前,要先了解:一般記帳時,業主通常是首先取得憑證的一方,並在簡要記帳後,再委由事務所彙整帳簿,或作成報表;而簽證會計師的工作,只是確認最後提出的會計報告書,其內容與憑證相符。
所謂帳務不平,指的是彙整記帳內容後,發現帳目跟銀行餘額不一致。畢竟銀行餘額是真的剩下的錢,所以當帳目跟銀行餘額對不上,代表帳一定有記錯的地方。
這時,適當的做法,通常是找出到底什麼地方記錯了,而不能隨意把缺少的帳,塞到某間公司頭上。
而本次爭議之一,就是有 916 萬元的支出來源不明。
假設發票一開始就被造假,拿到的會計師也未必知情。反之,若如那些公司表示,沒有收到款項,也就代表原始憑證是不存在的。這時就會產生問題如下:
第一,登載時的原始憑證哪裡來的?還是「沒有原始憑證」的情況,就把帳登記上去了?
第二,按照民眾黨的說法,更正之後,跟銀行餘額的數字是否對得上?
依據民眾黨的主張,漏列的發票共計有 1,817 萬元的支出,但如果會計師調節的目的是要平帳,那漏列的 1817 萬元,跟前述的 916 萬元還是對不上。
簡單講,加減之後,餘額似乎仍無法與帳目對齊。
當然,這 1,817 萬元的憑證是否為真,本文目前也難以考究;但「有原始憑證存在」,讓帳簿與銀行餘額對得上,應是形式上最基本的要求。
附帶一提,木可公關有限公司固然開立了 1,300 萬的發票,但這筆支出是以「權利金」名義開立。如果確實如此,那麼木可公司到底「授權」給競選總部什麼項目?
依照民眾黨的說法,那是「授權」給木可公司代為管理的成本費用,包含理貨、寄貨、送貨、倉儲及客服等多項業務。
然而,如果真有那些業務,根本不應以授權金認列,也就讓社會大眾產生是否真有那些服務的疑慮。
小結
簡單來說,木可公司的帳務問題在於發票是真的,但具體到底提供了什麼服務來開這張發票?
而政治獻金申報的問題在於,以尼奧、時樂名義開出,合計 916 萬的發票可能是假的,而這不存在的發票又是誰製造出來的呢?
截稿前,木可公司的負責人李文娟,以及本次主角之一,簽證會計師端木前往台北地檢署應訊,並被下令交保且限制出境。本文提到的帳務羅生門,可能都要等偵查結果出來,才能進一步慢慢揭開。
【本文作者】
吳俊志,晨心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政治口水滿天飛,到底該怎麼看,來這裡找答案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