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姿妤、陳柄睿
2024-01-02發佈
鄰居半夜忘我 K 歌,我該怎麼辦?|住房面面觀
鄰居堅持每天在半夜大吵,如果是你該怎麼辦?
討論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回到那天相遇!」
鄰居音準偏離的歌聲,每天深夜都準時迴盪在寧靜的走廊間。
小明上了一天班,回家只想好好休息,惱人的歌聲卻吵得想睡覺都睡不著。小明也曾試過好聲好氣的勸阻,要求鄰居不要再唱了,但對方依舊不為所動,堅持每天在半夜開演唱會。這時候,如果你是小明,你該怎麼辦?
應對鄰居的方法
一、告知管委會
若你是公寓大廈的住戶,遇到同公寓的鄰居製造噪音,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以先告知管委會,請管委會出面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若鄰居依舊半夜高歌,管委會這時就可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處理,由機關依法對該名鄰居開罰。
二、報警
雖然鄰居沒有持續製造噪音,但其所產生的噪音已經嚴重妨害生活安寧時,可以依照《噪音管制法》找警察處理;此時,警方就可再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對鄰居開罰 6000 元。
三、調解協商
為維護和睦氣氛,遇到鄰居製造噪音,如溝通無效,建議先找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調解成功,調解結果會與民事判決具有同樣的效力,即可免去奔波法院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也不必與鄰居對簿公堂。
若調解不成,再來考慮打訴訟;詳細解說,請趕緊看下去。
走吧!我們法院見!
如果你與鄰居間的糾紛,只能走到訴訟地步,記得先蒐證錄音,好在訴訟上證明鄰居製造噪音的行為。若成功說服法官,鄰居可能會需要負以下的責任:
一、刑事部分
(一)強制罪
如果鄰居刻意於深夜、凌晨時段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睡眠,超過人能忍受的合理範圍,就已經妨害他人居住安寧的權利──鄰居的行為,就有可能成立強制罪(註一)。
(二)傷害罪
如果鄰居發出的噪音,導致你睡眠品質不佳,甚至出現精神恍惚等狀況,而你也有診斷證明,足以顯示噪音妨害睡眠及居住安寧的權利,鄰居的行為也有可能成立傷害罪(註二)。
二、民事部分
根據《民法》規定,鄰居有不可用噪音惱人的義務。因此,遇到鄰居製造噪音時,就可以上法院請求鄰居停止他的行為(註三)。
如果鄰居抗辯噪音不是他製造的,我們可以試著直接錄音,看看能否錄到鄰居在唱歌;抑或蒐集其他鄰居的證詞,看看能否間接在法庭上證明唱歌這件事。
最後,有關賠償金的部分。依照《民法》規定,雖然「惱人的歌聲」沒有造成財產上的損害,但還是可以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慰撫金」。
因為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如果鄰居製造的噪音,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範圍,且排入他人居住區域,並侵害他人居住安寧的人格利益,被害人就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所以,如果小明因為鄰居長期製造的噪音,導致他痛苦不堪, 甚至需靠服用藥物才能入睡的話,是可以請求慰撫金的。
你也像小明一樣深受鄰居製造的噪音所苦惱嗎?
別擔心,試試這些解決方法吧!
但還是要記得事先溝通,因為時間就是金錢!
【本文作者】
劉姿妤
目前就讀於東吳大學法律系三年級,期許自己能在法律界發光發熱。
陳柄睿
目前就讀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擔任法律服務社解答長。誤打誤撞念了法律系,從此喜歡上法律,走上法律人的不歸路。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註一: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330 號刑事判決參照。
註二:臺灣高等法院 105 年度上易字第 872 號刑事判決參照。
註三:依照《民法》規定,不限於建物所有人,只要是有權利用建物的人,如承租人,都可以要求鄰居保持安寧。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