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2-04-15發佈
2022-11-21更新
婚後懷孕想墮胎,該經配偶同意嗎?|性別法裡學

專欄作者:黃伊平。執業律師,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在這個萬物皆漲、只有薪水沒漲的年代,許多年輕人漸漸沒有把生養小孩 …
婚後懷孕想墮胎,該經配偶同意嗎?|性別法裡學
專欄作者:黃伊平。執業律師,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在這個萬物皆漲、只有薪水沒漲的年代,許多年輕人漸漸沒有把生養小孩當作人生藍圖之一;但在台灣,目前墮胎罪沒有除罪化,並設下不少門檻。
《刑法》有墮胎罪,但《優生保健法》有例外
刑法墮胎罪的規定是: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所以,懷孕婦女除了罹病或是其他避免造成生命危險的理由外,原則上是不能墮胎的,否則可能會受到刑罰制裁。而協助實施墮胎手術的醫師,也可能被以「加工墮胎罪」或是「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來處罰。
為了指明墮胎的合法路徑,立法者就特別立了《優生保健法》,讓懷孕婦女在下列六種情況下,進行人工流產;而且即使有墮胎的行為,也不會受到刑法處罰:
1.婦女或配偶患有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婦女或配偶的四親等以內的血親患有遺傳性疾病者。
3.醫師診斷如懷孕或分娩,將使婦女有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醫師診斷認定胎兒可能畸型發育。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懷孕。
6.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婦女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
但這裡有個重點是:不是符合條件,就可以自己找人實施墮胎。像是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人,就要先得到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的同意。此外,上面第6款也特別針對「已婚者」設有限制—必須先得到「配偶同意」。
因此,實務曾遇到的難題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妻子卻發現懷孕,如果丈夫以「人工流產同意權」作為離婚或是分配財產的條件,就可能讓懷孕婦女陷入兩難,沒有獲得丈夫的同意就不能墮胎,那麼妻子等於是「被迫」繼續懷孕,或只能挺身走險,尋求密醫及其他非法墮胎途徑了!
刑事法院對配偶同意權的態度是?
那麼,醫師在未經配偶同意下,就幫孕婦實施人工流產手術,配偶可以告醫師違反刑法墮胎罪嗎?
實務上,就曾經有丈夫把為妻子實施人工流產的婦產科醫師一狀告上法院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