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五分鐘省下贈與稅|蘇珊律師稅稅念

黃書瑜

2021-07-13發佈

2023-02-24更新

用五分鐘省下贈與稅|蘇珊律師稅稅念

用五分鐘省下贈與稅|蘇珊律師稅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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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自由運用自己財產的權利,但在移轉財產的時候,如果沒有取得相對應的好處,在法律上通常會被評價為這是「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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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五分鐘省下贈與稅|蘇珊律師稅稅念

每個人都有自由運用自己財產的權利,但在移轉財產的時候,如果沒有取得相對應的好處,在法律上通常會被評價為這是「送人東西」,也就是「贈與」行為。

贈與的價值如果不大,可能沒人管你;但如果送人的東西價值很高的時候時,就得要面臨國家來找你要「贈與稅」的問題了。

那該如何自由送人東西的同時,又可以盡量不用繳到贈與稅呢?

誰該申報贈與稅?

為什麼送人東西,還要課稅?主要是為了避免有人利用生前贈與的行為,規避遺產稅。

有三種人需要申報贈與稅:

  1.   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並將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與給他人的國民。
  2.   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外」,並將我國境內的財產贈與他人的國民及外國人。
  3.   縱然贈與人事後喪失國籍或已死亡,但在發生那些狀況兩年之前,有將我國境內、外財產送給他人的「前」國民或其繼承人。

附帶一提,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到底是要多「經常」?

這是指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1.   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之內,在我國境內有住所者,也就是有戶籍登記的人。
  2.   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之內,在我國境內無住所但有居所,且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超過365天的人。

因此,如果不符合前面條件,就會被認定為經常居住於我國境「外」。

講到這邊,可以發現原則上要繳贈與稅的人是「贈與人」,但有下列情形時,會改由「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1.     贈與人行蹤不明。
  2.     應該要繳納的贈與稅款超過繳納期限還沒有繳納,且贈與人在我國境內也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時候。
  3.     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還沒有被核課的時候。

贈與財產的價值怎麼算?

基本上,贈與財產的價值是用「時價」為準。

這在贈與現金的時候,比較沒有爭議,以下物品的計算方式比較特殊:

  1. 土地的話,會用「土地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2. 如果是房屋,則會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計算。
  3. 若是股票,會再區分:

(1)上市、上櫃公司的股票,將以「贈與日該股票收盤價格」為贈與價值。

(2)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興櫃股票,將以贈與當日為準,用該證券的「加權平均成交價」評估;贈與日無交易價格者,將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的「加權平均成交價」來估定。

重點來了,那些財產,可以不算入贈與總額?

比方像是:

  1.     捐贈給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的財產。
  2.     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或公營事業(全部公股那種)的財產。
  3.     捐贈給財團法人且符合行政院所定標準,從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的團體或祭祀公業的財產。
  4.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例如父母親提供給子女的生活費。
  5.   如贈與給配偶、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等,那些供農用的農業用地及農作物。

       但要注意,受贈人若在受贈之日起的5年內,如果發生下列狀況,就應追繳贈與稅(不過,如果是因為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的話,就不用追繳):

(1)沒有在一定期間(註)之內,以農用目的繼續使用該土地。

(2)雖一開始有按照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農用,但之後卻又放棄農用的情形。

  1.     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
  2.     於子女婚嫁時,父母各自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3.     因委託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各款規定的公益信託,受益人得就該信託、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

贈與稅的免稅額有多少?

每位贈與人每年有新台幣220萬元之免稅額,也就是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不論受贈的人及次數多寡,贈與所累積的金額如果沒有超過220萬元的話,就不用繳贈與稅。

在此要特別提醒,免稅額是以「贈與人」來計算,不是「受贈人」。也就是如果同一年度父親贈與200萬元給兒子,又贈與200萬元給女兒,「贈與總額」超過220萬元的部分,也就是180萬元,就會被課徵贈與稅的喔!

贈與稅的稅率怎麼認定?

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的贈與總額,在減除「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後的課稅贈與淨額,乘以法定稅率減去「累進差額」,就能算出該繳的贈與稅額。

至於稅率表如下:

課稅贈與淨額(元)稅率累進差額(元)
25,000,000以下10%0
25,000,001-50,000,00015%1,250,000
50,000,001以上20%3,750,000

注意!申報時間點

這邊會用「贈與總額是否超過220萬元」當作分水嶺。

如果在同一個年度內,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220萬元以下時,可以不用申報贈與稅。不過,如果後續因為要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至於超過220萬元的話,就一定要在「贈與日後的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申報,就應在規定期限內,用書面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但如果有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可以由主管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再延長一定期限。

最後的提醒

許多人認為,每人每年就贈與稅享有220萬元的免稅額,似乎在移轉財產的時候就可以多加利用,而容易鬆懈。

基本上,這樣的想法是沒錯的,但稅務規劃應要全面審視,要顧慮不同稅種所牽涉的課稅目的;像是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的時候,如果只想到贈與稅,卻忽略掉房地合一稅,未來則可能會繳納更多的稅喔!

因此,筆者會建議,假設要移轉大筆或高額的財產時,還最好是請專業人士評估,確認以採用何種方式可以繳最少的稅,以免思慮不夠周全,反而付出更多的稅喔!

註: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若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應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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