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智
2021-10-31發佈
2024-01-21更新
可以開一家專門吃別家公司的公司?|法白商感情
可以開一家,只為了併吞別人成果的公司嗎?答案不僅是肯定而已,居然還是透過「上市」的方式,明目張膽地吃,更還逐漸 …
可以開一家專門吃別家公司的公司?|法白商感情
可以開一家,只為了併吞別人成果的公司嗎?答案不僅是肯定而已,居然還是透過「上市」的方式,明目張膽地吃,更還逐漸變成一種熱門趨勢?,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是一個洋玩意?有多特殊?
一切要從美國說起,在那的資本市場最近掀起一波「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簡稱SPAC)」的熱潮。
簡單來說,主要先以沒有實質營運的公司透過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向公眾募集資金,然後選在特定期間之內,鎖定某些未上市公司將其併購,再逐步變更買來的公司股票名稱,最後等同讓「被併購公司」上市,最近很紅的例子就是:gogoro。
「怎麼聽起來很像借殼上市?」
沒錯,其實SPAC就是借殼上市的一種,只是有別於一般的借殼上市,SPAC通常具有較專業的投資團隊、投資計畫,所以理論上會被認為是較「乾淨」的殼。
「那為什麼不直接上市就好啦?」
這是因為,透過SPAC,上市程序較為簡便,更能免去某程度的承銷成本。
而對投資人來說,則可以搭上SPAC併購計劃的順風車,獲取股價漲幅的利益。
SPAC不是SPA,先別急著跳進去
不過凡事有好有壞,如果觀察SPAC的運作模式,可以發現SPAC在IPO階段募款時,都沒有真正著手進行併購計畫,甚至可能連目標都還沒確定;此時,投資人的信任,幾乎是建立在對SPAC的信賴上。
正因如此,SPAC又被稱為空頭支票公司,而如何讓這個空頭支票可以被真正「兌現」,資訊揭露就是一個很大的關鍵。
另外,還有幾道機制也許可適度防範SPAC亂搞,比如:將資金辦理信託,可以避免管理團隊濫用。或者,透過SPAC股東會的運作,也能限制管理團隊不當經營的風險。
話說回來,在美國掀起炫風的SPAC熱,有沒有辦法燒進我國資本市場裡面呢?
目前金管會是採取較保留的立場,認為SPAC的運作方式無法通過我國上市櫃審查標準,並且投資人權益該如何保障,仍然有待商確。
從官方的保守態度來看,顯然在我國要看到SPAC炫風,可能仍還要再等等了。
但值得一提的是,這場SPAC炫風也吹進亞洲,以新加坡為例,該國在今年九月發布SPAC上市規則,成為亞洲SPAC的領頭羊,而香港也緊緊直追,陸續發布相關政策。
因此,這對我國而言,或許是未來可以參考比較的對象,如何在兼顧投資人利益與產業發展的平衡下,找出適合我國產業茁壯、正成長的方法,都是未來值得思考的方向。
(本回作者|執行編輯 黃建智)
*本專欄「法白商感情」,每週一、四更新。星期一:財法名詞小學堂,星期四:分享創業、經營與投資相關法律資訊。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