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楷哲、梁芝愷
2024-06-27發佈
面對警察違法值勤,該如何自保?被過肩摔算犯罪嗎?|生活日常
2021 年 4 月,一名音樂老師因拒絕警察盤查,被警察「大外割」,引發行為是否合法的爭論。本文探討警察行為是否構成強制罪,並提供四步驟自保方法:避免衝突、要求執法文件、蒐集證據、申訴或訴訟,藉以保護自身權利!
2021 年 4 月,一名音樂老師因拒絕警察盤查,而當街被警察「大外割」(柔道術語,過肩摔的意思,引發當時眾多討論──警方這樣做,難道沒有違法嗎?
本文就來為大家解答,究竟警察這樣做,有沒有構成犯罪?並告訴你四步驟,預防警察違法臨檢,保護自身權利!
警察這樣成立強制罪?
依《刑法》規定,警方若犯強制罪,將會面臨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且若警方假借「職務上權力」犯下強制罪的話,將因公務員的身分而加重其刑,依法最高上看 4 年半的有期徒刑,或 13500 元的罰金。
而要成立強制罪,需具備兩大要件:
(一)客觀上,行為人用「強暴或脅迫」的手段,影響他人意志,迫使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個行為。
所謂「強暴」,是指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對人施加暴力,壓制對方的抗拒,或使對方不能抗拒。實務一般認為,若要成立強制罪,不需直接對人施加暴力,只要行為足以影響他人決定即可。
(二)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備迫使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個行為的故意。
對比新聞事件,警察強行施加過肩摔於音樂老師的身體,客觀上應符合前述的暴力行為;且警察是以防止嫌犯逃跑或制伏嫌犯為目的,才會對音樂老師施加暴力,所以主觀上也具備故意。
縱然如此,也不能就此認定警察成立強制罪。還是要看警察有沒有做出過肩摔的正當事由。簡言之,如果該名警察確實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等法令,在執行職務期間,不得已對民眾做出過肩摔的動作,就有可能不會成立強制罪。
面對 警察違法執勤,該如何自保
來來來,以下整理了四點步驟,請看仔細:
第一步:避免與警察發生衝突
雖然當下我們可能認為警方沒有道理,但要切記保持冷静,不要惡言相向,甚至對警察動粗。否則就可能構成「妨礙公務」而惹上刑事責任。
第二步:要求出示執法文件及資格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之際,應表明身分並告知值勤事由,否則人民得拒絕合作。
因此,人民對警察行使職權有疑惑時,可當場向警察說明,並依法表示異議。
如果警察認為人民的抗議是有道理的,即應立刻停止或修正自身行為;同時,人民也可要求把異議內容作成紀錄交給民眾,以供日後成為訴訟的證據。
第三步:蒐集證據
在警察執行職務期間,人民有權保護自身不受侵害,因此法務部也曾提過:適度錄音、錄影蒐集證據,並未過度擾亂警方執勤或一股腦地往警方面孔拍攝,只是為了保障自我權益,原則是沒有問題的。
請謹慎留意,所謂「執行職務期間不能拍攝錄影」的說詞。若警察沒有正當理由,就一味阻止民眾錄音或錄影,也可能會構成強制罪。
此外,也請記得將警察的姓名、對話、行為的內容細節、案發時間地點等資訊記錄下來。若因警方的違法值勤導致身體受傷,建議去醫院取得驗傷報告,以供未來訴訟需要。
第四步:申訴或提起訴訟
取得上述證據後,民眾可以向內政部警政署對違法警察提出申訴。
此外,也可以親自或委任律師向法院或地檢署提出告訴,追究警察的法律責任。透過這四點步驟,可以有效保護自身權利,減少與警察發生不必要的衝突,並為日後可能的法律行動做好準備。
老話一句,祝福大家都不需要用到這些 招式啦!
【本文作者】
邱楷哲。法律系二年級學生,希望我的文章能幫助大家勇敢捍衛自己的權利!
梁芝愷。目前就讀東吳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希望未來自己投入法律實務工作後,還是可以保持對生活的浪漫與溫柔。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大小事看這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