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彥
2023-09-21發佈
2024-01-28更新
廢掉巴氏量表,無條件開放看護移工,家屬為何不該高興?|生活日常
廢掉巴氏量表,無條件開放看護移工,也許會讓目前糟糕的長照環境雪上加霜;長遠來說,對受照顧者與家屬反而不是好事。另外,如何讓子女擁有足夠的經濟或時間,能夠好好照顧父母,是照顧議題最核心、最難被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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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總統大選的白熱化,為了爭取支持,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提出:「80 歲以上長者,全面不採計巴氏量表」確保高齡長輩可以直接申請看護移工(註一)。而前鴻海董事長、總統參選人郭台銘,也對此表示贊同。
另一方面,相對直接廢除巴氏量表,有陣營持「修訂新標準」的立場。像是民眾 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則認為,不應以巴氏量表,作為區分失能照顧者,或提供家庭幫傭者的唯一標準,強調看護管控政策應走向寬鬆。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也說,巴氏量表有爭議,應另立一個新的標準來滿足服務需求,且要同步推動長照 3.0,加強機構與家庭之間的照顧功能。
不知是否為了回應這股熱潮,今(2023)年九月中,衛生福利部也會同勞動部召開諮詢會議,經過初步討論,也將放寬「三類人」免評巴氏量表(註二)。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於會後表示,預估約有 60 萬人受惠,但針對具體執行及上路時間,仍要與勞動部開會進行通盤討論。
我們都知道,長照需要人力,但這樣持續放寬外籍看護的申請門檻,甚至無條件開放,也許會讓目前糟糕的長照環境雪上加霜;長遠來說,對受照顧者與家屬反而不是好事,到底怎麼回事呢?
為何說廢除巴氏量表,會有更多問題?
以下分成兩點來談談。
(一)既有長照制度,是否能承受更多補助支出?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評估,台灣將在 2025 年邁入為超高齡社會;換言之,在台灣每 5 個人將會有 1 個人為 65 歲以上的老人(註三)。
為了避免超高齡社會加重青年世代的負擔,在 2015 年之後,長照政策即更加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性服務。如在《長期照顧服務法》裡,就規定了五大項目:
- 有關資訊之提供及轉介。
- 長照知 識、技能訓練。
- 喘息服務。
- 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之轉介。
- 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
正因如此,目前的長照政策,其實對於支持性服務著力甚深。同時,事實上我們的長照基金也早已入不敷出。根據今周刊報導,長照 2.0 的服務涵蓋率僅有不到四成,並且由於長照需求者不斷增加,原有長照基金可能陷入無法負擔的窘境。
所以,未來若打算擴大開放看護移工,我們相關的補助配套,是否足夠?長照服務的預算是否也能水漲船高,這是端出相關政策之前,最應先解決的問題,而不只是說出來讓民眾感到高興而已。
(二)看護移工面臨更被剝削的局面?
就讓我們來試想,一個更加開放的市場,是何種面貌。
今天,若只要符合「一定年齡」,就可以申請外籍看護者,那是否原有的看護是否將會面臨用「廉價」的薪資,面對更為「窮忙」的局面?
這樣講是因為,當申請門檻下修,市場需求擴大,雇主(或是受照顧者)更有可能在不一定有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卻濫行申請看護,要求看護忍受長照以外不合理的要求。
沉浸在這樣的窮忙,真的能全心全意為受照顧者提供合理的服務嗎?
也就是說,看護原有的工作性質,是協助不好上下床、大小便無法自理等日常生活照顧,而需求若被扭曲,則有可能轉為打理家裡任何一切瑣事;而仲介在家屬與移工間上下其手的利潤,也是不容小覷。侯跟郭的策略,或許真的要深思熟慮。
再來看柯和賴的比較,兩者都更像是提出一個「新標準」,也就是試圖稍微放寬申請門檻,但除了也會有前面的問題之外,裡頭最大的疑慮就是,標準怎麼畫?何以重新劃定?為何有些人終究是不能使用看護移工?
回顧現有的巴氏量表,是用來評估日常生活得否自理的指標,且將權限交由醫師負責判斷。問題可能在於,一旦評估不符,則是「完全不能」申請外籍看護,對於無法擠出時間照顧的家人來說,只要無法符合「條件」,就是「有和沒有」的差別。
因此,在放寬標準之外,是否有機會讓全面無法申請的人,能夠獲得「彈性使用」的機會,例如一定的使用時數或天數,或許也是一種可能的配套。
巴氏量表背後其他家庭支持的問題,更急需解決
對於被照顧者,看護移工究竟扮演何種角色?直觀而言,就是讓家人「不用照顧」。
但若深入探討其中互動,如藍佩嘉指出:在台灣的歷史脈絡下,許多家庭會選擇將親屬關係所產生的照顧義務,用僱傭的形式,請看護代替自己負起照顧年邁父母的責任,並將此模式稱為「孝親外包」(註四)。
未來,若只要年滿一定歲數,就能申請看護移工,則有很大的機率會在「未與被照顧者溝通」的前提下,就用呼叫移工等便宜行事的方式,把照顧責任轉嫁給看護,而斷開親情的連結。
此外,當雇主所提出的要求(如打掃家中環境)與被照顧者的需求(如起身上下床)產生落差,除了對於看護者造成兩難外,也會影響照顧品質,讓它在百忙之中惡化。
因此,長照提供的標準,如巴氏量表,相關調整不只涉及背後雇主、照顧者、被照顧者三方的互動關係,在高齡化、少子化、低薪等大環境影響下,要如何讓子女擁有足夠的經濟或時間 ,能夠好好照顧父母,是照顧議題最核心、最難被解決的難題。
政策不只該被喊爽的,如何協助家庭降低負擔,留心長照具有情緒連結的本質,也是與各位讀者未來息息相關的議題,值得持續關注與評論。
【本文作者】
陳伯彥
東吳大學社會科學學士與法律學士畢業,目前就讀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觀察是透過將自我投射他人,成為一種自我再建構的過程」 有任何合作,請洽信箱:l5566520@gmail.com。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註腳
註一:2023年5月在三軍總醫院,一名家屬不滿醫生不願意開巴氏量表,憤而毆打醫生,而被人拍攝影片上傳引起爭議。巴氏量表是1955年由美國物理治療師巴希爾(Barthel)為了解復健病人的狀況所做的測驗,現今主要是作為「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使用。家人希望開證明書的目的,大多是為了能夠取得勞動部所核發看護移工的「招募許可函」。換句話說,只要沒有通過巴氏量表,就不能聘僱外籍看護者協助照顧。
對此,根據中央社報導,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提到,證明書是移工和長照的評估工具,涉及跨部會(衛福部及勞動部)討論,因此是否存廢應該要評估再議。而巴氏量表的討論也逐漸被總統候選人所關注。
註二:分別為下列三種狀況: (一)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二)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以上)。 (三)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 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兩類別: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註三: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政府開始進行一系列的老人照顧計畫,起初的照顧老人計畫為 2008 年實施的長照十年計畫(按:長照 1.0),其主要照顧對象的判斷,以年齡(65 歲以上)或以其他因素造成提早老化(如屬於山地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輔以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s)及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IADLs)作為評估與衡量其老化及需要照顧之程度。
簡慧娟等人即在〈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現況與檢討〉文中,指出長照 1.0 政策之不足;其中包含據點服務資源尚未完整拓展、照顧人力之不足、民眾認知不足等問題。因此,政府著手進行一系列改革,如於 2015 年制定《長期照顧服務法》且於隔年推出長照 2.0 計畫。.
註四:參照藍佩嘉,2008,《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行人:台北
*本頻道專管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大小事看這就對了。